关于2021年度平原示范区自主创新奖励项目结果公示的通知

示范区各企业:

2021年度平原示范区自主创新奖励项目已由示范区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财政局、税务局以及新乡市科技评审专家李长胜、赵振、张冬芹联合评审,并通过示范区管委会常务办公室审定,现将评审结果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电话联系。

联系人:刘孜

联系方式:0373-7553215

附件: 2021年度平原示范区自主创新奖励项目汇总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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