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 的通知》(豫人社办〔2018〕46号)文件规定,按照认定程序,本着公平、公开、自愿申报、择优确定、动态调整的原则,查阅申报相关资料与实地考察相结合,平原示范区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认定专家组评审,平原示范区社会事务局确定,新乡市中亚职业技能培训学校有限公司培训机构为平原示范区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定点机构。现予公示,公示期五天。
监督电话: 0373-7553132
附件: 平原示范区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定点机构名单.doc
平原示范区社会事务局
2023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