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新乡市“十四五”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和森林新乡建设规划的通知

索 引 号: 成文日期: 失效时间: 发文字号: 发文机关: 发布日期: class="pmingcheng"> 2023-05-04 新乡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
新乡市“十四五”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和森林新乡建设规划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新乡市“十四五”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和森林新乡建设规划》已经202 3年2月22日市政府第2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新乡市人民政府

2023年4月7日

新乡市“十四五” 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和 森林新乡建设规划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进一步落实《新乡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新政〔2021〕2号)和市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衔接《河南省“十四五”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和森林河南建设规划》(豫政〔2021〕46号),依据《中共新乡市委办公室 新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新乡市“十四五”专项规划目录清单〉的通知》(新办发电〔2021〕23号)和新乡市委、市政府有关要求,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林业局会同有关部门,在充分调研论证的基础上,研究编制了《新乡市“十四五”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和森林新乡建设规划》(以下简称《规划》)。

本《规划》充分衔接新乡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阶段成果以及市其他相关行业规划,针对全市自然生态系统状况、主要问题及主攻方向, 明确了到2025年科学 开展林业保护发展和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的目标指标、重点区域、主要任务、重点工程和政策举措,是指导全市统筹做好林业保护发展和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工作、谋划实施相关重点项目的重要依据,是开展国土绿化行动、维护生物多样性、强化农田生态功能、提升城镇生态品质、推进受损生态系统修复工作的重要纲领性文件。

本《规划》适用范围为新乡市全域国土空间。规划期限为2021—2025年,规划基准年为2020年,规划目标年为2025年,展望到2035年。

第一章 现状与形势

新乡市位于河南省北部、太行山南麓,地处我省西部山地与东部平原的过渡地带,属暖温带 大陆性季风型气候,四季分明,生物多样性丰富。分属黄河流域和海河流域,境内主要河流有卫河、共产主义渠、南水北调中线总干渠、天然文岩渠等,黄河新乡段总长度约170千米,滩区面积居全省之首,在我省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战略中具有重要地位。

第一节 现状与成效

“十三五”时期,围绕国家、省委、省政府重大战略部署,新乡市扎实推进森林新乡建设和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加强资源保护,加快生态修复,增进绿色惠民,强化基础保障,各项工作都取得了显著成效。

生态保护力度不断提升。全市划定生态保护红线面积522.78平方千米,占市域面积的6.31%,主要分布在北部太行山区和南部黄河滩区。建立各类自然保护地14个,总面积586.74平方千米,占市域国土面积的7.0%。类型涉及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湿地公园、森林公园、地质公园,自然保护地体系初步建立。自然保护地优化整合稳步实施,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能力进一步提升,森林火灾受害率低于0.9‰,有害生物成灾率控制在3.6‰以下。2.99万公顷国家级公益林地、0.29万公顷省级公益林地得到有效保护。建设国家重点林木良种基地1处。

生态建设修复成效显著。矿山生态修复力度持续加大,截至2020年年底,32个南太行山水林田湖草试点项目主体全部完工;全市露天矿山生态修复累计完成修复治理面积2218.03公顷,其中持证矿山完成394.94公顷,完成率100%;完成历史遗留露天矿山修复治理面积1823.09公顷,完成率86.29%;全市共创建完成绿色矿山共11个。国土绿化成效显著,全市完成造林3.86万公顷,森林抚育3.32万公顷,森林覆盖率达到23.1%,草原综合植被盖度达到77%。水土流失治理成效明显,新增沙化治理面积9066.7公顷,新增水土流失治理面积1.52万公顷。生态廊道建设持续推进,完成黄河生态廊道绿化面积2200公顷,基本完成174千米的黄河大堤生态廊道建设。农用地综合整治有序开展,全市建成高标准农田面积36.59万公顷,占耕地总面积79.87%;实施小型农田水利项目10个,发展节水灌溉面积1.41万公顷。

人居环境持续改善。城镇生态环境质量显著提高,截至2020年年底,新增(改造)各类绿地426公顷,中心城区绿化覆盖率、绿地率、人均公园绿地面积分别达40.1%、38.01%和12.02平方米;全市共完成中小河流治理项目16个,完成城市建成区17条黑臭水体整治,消除比例100%,中心城区和县城污泥无害化处理率分别达到100%和85%以上。 农村生态环境明显改善, 全市涉农乡镇政府所在地村庄基本完成了生活污水治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完成率42.63%;完成黑臭水体治理28处;农村卫生厕所覆盖率达到90%;新增全国生态文化村1个、国家级森林乡村 22个,省级森林城市2个、省级森林乡村32个。

兴林富民取得实效。发展特色经济林4000公顷,发展木本油料2000公顷。新建苗木花卉生产基地2000公顷,提高完善绿康苗木花卉交易市场1处。林下经济产值18.12亿元,新增山楂产业集群,年产值超过3亿元。贫困地区国家林下经济及绿色特色产业示范基地2个,全国森林康养基地试点建设单位4个,省级森林康养基地5个,“河南省林业产业化龙头企业”28家。选(续) 聘生态护林员5424人次,累计发放资金1292.51万元。林业专业合作组织、涉林企业通过用工、流转土地、股份分红、收购林产品等方式吸纳贫困人员就业10万余人。

创新能力得到提高。全市现有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2个(封丘树莓、辉县柿子)、国家封丘树莓栽培示范区1个;标准化林业站建设项目2个、中心站建设3个;推广林业科技新成果、新技术5项;新建林业科技推广示范基地200公顷;开展送科技下乡1300余场次,培训林农25.3万人次;引进新品种40余个;审定林木良种3个;获得植物新品种权3个;繁育生产各类林木良种、苗木4666.7公顷;“全省林业科技先进集体”1个,“全国标准化林业工作站”1个。

保障能力明显提升。健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领导机制,高位推动生态保护、建设、修复工作。统筹推进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协调推动国家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试点工程实施,协同联动的生态保护修复工作机制基本形成。生态环境管理制度逐步完善,先后修订出台《新乡市北部矿山生态保护与修复条例》《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实施方案》,制定国家林业技术标准1个、省级林业技术标准2个、林业行业技术标准1个和制修订地方林业技术标准6个。资金保障机制不断完善,中央和省财政资金保障力度持续加大,积极争取上级投资2.3亿,开展造林绿化、森林质量精准提升等工程,带动社会投资能力不断增强,形成多元化的林业建设和生态修复新格局。

第二节 形势与要求

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战略突出生态保护发展新定位。把贯彻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作为重大政治任务,积极落实《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规划纲要》和《黄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坚持守牢生态底线和抬升发展高线相结合,自觉融入大局、科学把准定位、积极谋划特色,统筹推进新乡市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实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修复重点工程,提升区域生态和人居环境品质,加快黄河流域森林康养和生态旅游产业一体化发展,形成上下游联动、干支流统筹、左右岸协调的生态保护格局,奋力争创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

郑州都市圈建设带来生态修复和林业保护发展新机遇。新乡是郑州都市圈重要次中心城市,推动郑新一体化发展,共建郑州都市圈给新乡城市生态功能提升带来新的机遇,持续开展生态空间、农业空间、城镇空间修复治理,科学推进国土绿化、生态环境修复、美丽乡村建设等重点任务。改善人居环境,促进生态产业化、产业生态化,绿色循环可持续发展,为人民提供更多更好的生态产品,满足人民不断增长的良好生态需求。

美丽新乡 建设明确生态修复和林业建设新任务。认真落实《新乡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新政〔2021〕2号)有关“美丽新乡”建设要求和任务,科学开展国土绿化,深入推行“六化”建设, 统筹山水林田湖草沙综合治理、系统治理、源头治理,不断提高森林质量,提升生态碳汇能力, 不断增强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加快推进“美丽新乡”建设。

碳达峰碳中和战略带来生态修复和林业保护发展新要求。贯彻落实国家、省委、省政府关于碳达峰碳中和重大决策部署,切实做好顶层设计,建立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科学推进国土绿化和生态修复,扩大森林面积、提高森林质量,提升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发挥森林、草地、湿地、土壤等要素的碳汇作用,增强生态系统固碳能力。

第三节 困难与挑战

生态保护与资源开发矛盾突出。新乡市森林资源偏少,森林资源分布不均,水资源短缺、宜耕土地后备资源匮乏。随着城镇化、工业化的快速推进,以及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实施,不可避免占用部分耕地和生态用地。通过未利用地开发补充耕地,也将降低这些土地的生态功能。人地关系紧张、资源环境紧约束的状况仍将持续,资源开发利用与生态保护的矛盾将长期存在。

生态环境质量亟待改善。 长期的人为活动对生态系统破坏多于建设,造成历史欠账多、问题积累多。全市尚有水土流失面积6.17万公顷,占市域国土面积7.44%,主要集中在北部太行山地和丘陵区、黄泛平原黄河故道区。卫河小河口、共产主义渠卫辉下马营、天然渠封丘陶北、文岩渠封丘王提等部分国考断面水质尚不能稳定达标。农田生物多样性下降,部分补充耕地项目占用生态用地,平原绿化滑坡较为严重,农田防护林体系亟需完善和提升。农村垃圾污水处理设施不完善,部分村庄环境绿化和整洁度不足。城镇生活污水治理仍有短板,城镇蓝绿网络连通性不良,绿化率低,蓄水排涝能力不足,城市韧性有待提高。

森林质量及资源综合利用率有待提高。新乡市森林以纯林为主、混交林比例低,林分质量不高、树种单一、乡土树种少、龄组结构不合理、林地生产力低下等问题依然突出。森林火灾、森林病虫害等时有发生,近、成、过熟林资源严重不足,乔木林单位面积蓄积量低。有辐射带动力的林业大型龙头企业和有竞争力的名牌产品少,没有形成产业优势,林业第三产业潜力需进一步深挖。森林资源综合利用率较低,对森林康养的认识还不够全面深入,森林康养产品和服务的特色有待提高。

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亟待建立健全。自然资源优势转化为经济发展动力相对滞后,支撑林业产业发展所需的资金、土地、资源等要素束缚还较为普遍。生态环境保护者受益、使用者付费、破坏者赔偿的利益导向机制尚不完善。碳汇计量监测体系和交易机制尚需进一步完善,生态产品价值评价体系尚需健全。需要大力推动自然资源清查、确权等基础支撑性工作,配合上级主管部门建立健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推进生态产品产业化发展及供需精准对接,促进生态产品价值增值,推动生态资源权益交易等。

生态保护修复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亟需完善提高。自然资源数据获取和分析决策能力尚需提升,生态空间管控能力不强,资源保护管理方式和管理手段有待精准化。科技创新驱动和技术装备有待加强。不同部门主导的生态修复工程缺乏协调联动,治理措施整体性、系统性不足,制约了生态保护修复的综合效益。跨部门、跨县区合力推进生态保护和修复的监督管理机制、成效考核评价机制与监测预警机制亟待配套跟进,生态环境协同治理能力和监管执法能力有待提升,社会资本投入生态保护修复的激励性政策措施不够完善。

极端气候事件对生态系统产生不利影响。 极端天气频发、旱涝急转,暴雨引发的洪涝灾害对生态环境、农田生态系统、人居环境等造成严重破坏。受“7·21特大暴雨”影响,新乡市南太行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试点工程共32个项目中受损项目达26个,项目受损率81.3%,经济损失约1.09亿元。

第二章 总体要求

第一节 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会议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河南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重大国家战略以及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的重大决策部署,坚持“两个高质量”和“六个新乡”建设目标,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以统筹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修复为主线,以系统解决核心生态问题为导向,科学开展国土绿化,扎实推进矿山生态修复和生物多样性保护,科学谋划林业保护发展和生态修复工程,加快 “五湖四河两渠” 水生态体系建设,增强生态系统综合服务功能,提供优质生态产品,建设山清水秀、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新乡。

第二节 基本原则

生态优先,推进绿色发展。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遵循自然生态系统演替规律,依据资源环境承载能力与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坚持节约优先、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的方针,以水而定、量水而行,科学谋划,统筹全域全要素系统修复,系统推进绿色新乡建设。

问题导向,突出重点难点。立足于自然地理格局、生态系统状况和主体功能定位,谋划好全域国土空间生态修复总体布局。针对域内生态、农业、城镇空间存在的突出生态问题,明确修复目标,突出重点区域,科学谋划重点工程,提高规划质量水平。

统筹协调,分区分类修复。按照山水林田湖草沙生命共同体理念,充分考虑生态系统的完整性,结合本市不同区域生态问题状况和生态功能重要性、敏感性和恢复力,合理选择保育保护、自然恢复、辅助再生和生态重建等措施,统筹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整体保护、系统修复、综合治理,构建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新格局。

改革创新,完善政策制度。强化规划强制性内容的分解、传导和考核。坚持依法治理,深化改革创新,建立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以生态文明绩效评价考核倒逼责任落实,创新多元化投入、保护和监管模式,积极拓宽资金筹措渠道,以绿色生活和政策引导提高全民生态保护意识,鼓励公众和社会组织参与。

第三节 规划目标和指标

到2025年, 全市生态环境明显改善,生态系统稳定性显著增强,人居环境生态质量明显提升。全面提升北部山区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成效,新建和生产矿山地质环境得到同步治理、应治尽治;黄河生态廊道全面建成;南太行、卫河等重要山脉、河流的生态屏障和生态廊道功能巩固提升;森林、湿地等重要生态系统稳定性与服务功能明显增强,湿地保护率达到省控目标;水土流失得到有效控制,重点地区水土流失得到有效治理, 可治理沙化土地治理率达到100% ;全市流域水生态环境状况明显提升,基本消除农村黑臭水体,饮用水安全得到有效保障;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取得重大进展。

展望到2035年, 全市森林质量明显提高,生态功能显著提升,湿地功能和生物多样性保护持续增强,山水林田湖草沙生命共同体更加巩固。国土空间生态破坏问题得到全面修复,太行山生态屏障、黄河生态廊道功能显著增强,以国家公园、自然保护区及各类自然公园构成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健全完善,农田生态系统和城乡人居环境优良,水生态系统基本实现良性循环,生态系统固碳能力显著提高,生态环境实现根本好转,实现生态保护修复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成天蓝地绿水净、宜居宜业宜游的美丽新乡幸福家园。

围绕规划目标实现,聚焦生态修复重点内容, 规划确定生态质量类指标12项、修复治理类指标4项共计16项指标,其中约束性指标7项,预期性指标9项。详见表2 —1。


表2 —1  规划主要指标

指标

分类

序号

指标名称

2020年

2025年

2035年

展望

属性

1

森林覆盖率(%)

23.1

24.0

≥24

约束性

2

森林蓄积量(万立方米)

省控目标

省控目标

省控目标

约束性

3

草地综合植被盖度(%)

77

77.5

78

预期性

4

生态保护红线面积(平方千米)

522.78

不减少

不减少

约束性

5

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万 公顷)

38.2

达到上级

下达任务

达到上级下达任务

约束性

6

湿地保护率(%)

58.7

省控目标

省控目标

预期性

7

自然保护地面积占陆域国土面积比例(%) *

7.27

5.82

5.82

预期性

8

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种数保护率(%)

省控目标

省控目标

预期性

9

森林火灾受害控制率(‰)

<0.9

<0.9

<0.8

预期性

10

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

<3.8

<3.6

<3.5

预期性

11

水土保持率(%)

80

83

预期性

12

地表水国省考断面水体达到或好于Ⅲ类水体比例(%)

50

70

达到上级下达目标

约束性

13

历史遗留矿山综合治理面积

(平方千米)

4.4

实现应治尽治

约束性

14

河湖生态缓冲带修复长度

(千米)

25

35

预期性

15

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面积

(万公顷)

6.17

重点地区得到有效治理

得到有效控制

约束性

16

高标准农田建设面积(万公顷)

36.6

38.6

进一步

增加

预期性

注:* 2020年数据为整合优化前。

第三章 空间分区与重点区域

依据全市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围绕林业保护发展和生态修复的目标任务,充分考虑区域生态功能定位,统筹生态、农业、城镇三类空间差异和发展基础、发展需求,合理构建林业保护发展、生态修复的总体格局。

第一节 空间分区

围绕“妆点太行山、扮靓母亲河、保护大运河”的生态保护目标,落实省级“一带一区三屏三廊多点”的生态修复格局,统筹考虑本地生态系统的完整性、地理单元的连续性,构建“一带一屏两区三廊多点”的林业保护发展和国土空间生态修复总体格局。

“一带”为黄河生态带;“一屏”为南太行生态屏障;“两区”为豫北平原生态涵养区和城镇生态空间修复提升区;“三廊”为南水北调中线干渠、大运河、天然文岩渠等生态保育廊道;“多点”为自然保护地、国有林场、森林小镇、森林乡村等重要生态节点。

黄河生态带。 主要涉及平原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原阳、封丘、长垣4个县(市、区)大堤内的滩区部分,总面积约1045.85平方千米,占市域国土面积的12.61%。该区是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战略实施的主要载体,具有重要的生态防护、水源涵养及农产品供给功能;区内有新乡黄河湿地鸟类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是珍稀濒危鸟类等野生动物的重要栖息地。受长期的农业生产、乡村建设等活动影响,滩区土地垦殖率高,自然生境面积少,存在一定程度的农业面源污染。部分河段水土保持、生物多样性保护等生态系统服务功能不足,滩区湿地也在动态变化,局部萎缩趋势较为明显,部分乡镇和村庄受到洪水威胁。

南太行生态屏障。 本区主要位于新乡市西北部,涉及辉县市、卫辉市、凤泉区等3个县(市、区)的山地丘陵区域,总面积约1044.15平方千米,占市域国土面积的12.59%,是生态产品主要提供地,也是生物多样性保护的核心区,具有重要的水源涵养、水土保持功能。区内仍存在矿山生态破坏问题,主要分布在凤泉区潞王坟乡,辉县市赵固乡、冀屯镇、薄壁镇、吴村镇、张村乡、洪洲乡、上八里镇、常村镇,卫辉市太公镇、唐庄镇、狮豹头乡。水生态环境问题突出,森林生态系统质量不高,局部水土保持能力较差,生物多样性保护形势较为严峻。

豫北平原生态涵养区。本区主要包括新乡县、获嘉县、原阳县、延津县、封丘县、长垣市、卫滨区、红旗区、牧野区、高新区、经开区、平原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等 县(市、区)及卫辉市、辉县市、凤泉区的平原区域,总面积约5137.10平方千米,占市域国土面积的61.97%。是维护国家粮食和重要农产品供给安全的重要区域,是推进现代化农业建设的重点区,同时也具有重要的农田生态涵养功能。区内存在一定程度的农业面源污染和部分土壤板结;原阳县、新乡县、卫辉市、延津县、封丘县、长垣市的黄河故道沙化耕地漏水漏肥,浅层地下水污染,部分存在砖瓦窑厂、取土挖砂坑塘等土地复垦问题。土地开发利用程度高,自然半自然生境极少,生物多样性低;部分人均农村居民点用地面积较高,用地利用粗放;部分村庄环保基础设施建设滞后,人居环境较差。

城镇生态空间修复提升区。 该区主要包括新乡市辖区内四区八县市(含平原城乡一体化示范区、高新区、经开区)城镇开发边界范围内的区域,总面积约1064.11平方千米,占市域国土面积的12.83%,是承载城镇人口,推进新型城镇化,支撑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载体。区内城市公园绿地总量不足、布局不均衡、部分河道水系生态补水不足、岸线渠道化、景观游憩功能不佳、行洪排涝能力不足等问题,城市热岛效应和内涝问题不同程度存在。

重要生态廊道。 主要包括南水北调中线干渠、大运河、天然文岩渠等三条重要河流生态保育廊道,总长度约410千米。具有保护生物多样性、调蓄洪水、防风固沙、过滤污染物等多种功能,在调节径流、补给地下水和维持区域水平衡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受降雨量少、水资源短缺等因素影响,部分河渠长期缺水,成为季节性河流;部分河段渠道受工农业生产影响,水体趋向富营养化,水质较差。共产主义渠等河渠水利设施老化失修,渠道缺乏疏浚,水系生态连通性较差,行洪除涝功能降低。天然文岩渠上游水质不佳,水源地保护区存在污染风险。河流渠系沿线防护林不完善,缺株断带,树种单一,结构不合理。

多点。主要包括自然保护地、国有林场、森林小镇、森林乡村等,呈点片状分布,是生态保护修复和资源开发利用的重要生态节点。自然保护地中存在一定量的矿业权、人工商品林以及零星分布的养殖场、耕地、村庄等,当地群众的生产生活与生态保护存在一定空间冲突。按照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原则,严格控制各类建设用地规模,协同推动高质量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坚持以尊重自然、顺应自然的发展理念,处理好养殖场、耕地、村庄与生态保护红线的关系,按有关规定条件有序实施退耕还林还草还湿,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第二节 重点区域

围绕林业保护发展和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的总体格局,衔接全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省级国土空间生态修复重大工程,聚焦各类生态系统存在的主要问题,突出重点区域,科学推进林业保护发展和国土空间生态修复。

生态保护保育重点区域。主要分布于太行山生态屏障和黄河生态带范围内的各类自然保护地。原则上采取自然恢复、封山育林、人工造林、退耕还林还湿的方式,促进森林、草地、湿地等生态系统自我调节;因地制宜采取森林抚育、退化林修复、困难地造林等措施,提高植被覆盖度和生态系统稳定性。

生态修复重点区域。主要包括卫辉市、辉县市、凤泉区等重点区域的历史遗留露天废弃矿山区,水土流失较为严重的山地丘陵区及黄泛平原黄河故道区,以及采砂等活动破坏的河道湿地等生境破碎、生态环境脆弱的区域。按照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治理的要求,因地制宜、分类施策,采取工程措施复垦土地、恢复植被、治理地质灾害,重塑良好的生态环境。

综合整治重点区域。主要包括已列入国家级、省级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的县、乡等区域,按照田水路林村综合整治的要求,整体推进农用地整理、建设用地整理和乡村生态保护修复,加强蓄滞洪区建设,健全农田灌排水系统,提高农田生态系统稳定性,优化生产、生活、生态空间格局,促进耕地保护和土地集约节约利用,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助推乡村全面振兴。

第四章 高质量推进林业保护发展

坚持走科学、生态、节俭的绿化发展之路,系统保护森林、草地、湿地、野生动植物栖息地等生态空间,统筹推进国土绿化行动、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森林资源保护监管体系建设和绿色生态富民、生态文化等产业发展。

第一节 科学开展国土绿化行动

坚持存量增量并重、数量质量统一,科学精准精细管理,全面提升科学绿化水平,增加林草碳汇,全面提升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

一、科学推进国土绿化

精准落实绿化空间。落实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耕地“非粮化”要求,以宜林荒山荒地荒滩、受损山体、退化林地草地为主体,严格按照国家政策在25°以上坡耕地、重要水源地15°~25°坡耕地、山区困难地、沙化土地、农村四旁隙地、废弃矿山、严格管控类土地等科学精准落实绿化空间,科学精准开展国土 绿化。因害设防合理建设农田防护林。国土绿化任务直达到县,造林绿化任务和成果落到实地、落到图斑、落到数据库,实现国土绿化精准精细化管理。

科学开展国土绿化。在太行山区以山区困难地造林、矿山生态修复为重点,通过人工造林、飞播造林、封山育林、退化林修复等形式,科学确定绿化方式,封飞造并举,科学配置林草植被,乔灌草结合营造混交林,持续推进山区森林化建设。在平原区依法依规处理好粮食安全和生态建设的关系,重点推进水系林网、道路林网和农田林网建设,优化廊道网络结构,提升廊道网络品质,加强退化林带修复,建设功能完备的生态网络体系;在沿黄区域突出“生态、景观、休闲、文化”等功能,采用园林景观型、湿地景观型、生态防护型、生态经济型等模式,协调各生态系统空间建设,注重刚性保护与弹性结合,强化区域治理,打造湿地、森林、农田、水域生态系统的四大生态系统,实现绿色生命共同体的生态服务功能最大化。到2025年,完成造林2万公顷。

推进森林城市建设。加强城市内绿化,提升改造城市绿廊,充分利用庭院、企业、校园等空闲地绿化美化,使城市适宜绿化的地方都绿起来,加快城市园林化进程。加强城市周边和县区城市群绿化,本着“宜绿则绿、应绿则绿”原则,利用城市周边闲置土地、荒山荒坡、严格管控类土地,建设城市森林和公共绿地,逐渐形成符合本市域特色的森林城市格局。到2025年,建成国家级森林城市1个、创建省级森林城市6个、省级森林小镇10个。

加强乡村绿化美化。结合乡村振兴,科学编制森林乡村绿化建设方案,推进村庄及周边区域绿化,打造乡村绿化美化升级版,共建宜居宜业宜游美丽乡村,助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持续推进森林小镇、森林乡村建设,提高乡村绿化质量,创新乡村绿化机制,发展林业特色产业,弘扬森林生态文化。到2025年,建成森林乡村185个。

科学推进沙化综合治理。在全市沿黄和黄河故道等区域,建设高标准沙化耕地农田林网,完善防护林体系,减轻风沙危害,沙化土地得到全面治理,为农业高产稳产提供良好的生态安全屏障,增加土地生态承载力。

二、精准提升森林质量

高质量实施森林抚育。加大森林资源培育力度,加强森林抚育和退化林修复,实施森林质量精准提升工程,培育稳定的森林生态系统,提高森林健康水平和蓄积量。全面加强天然林公益林保护和森林经营。继续全面停止天然林商业性采伐。严格落实公益林保护管理责任。推进天然林与公益林并轨管理。科学制定天然林保护修复市、县级实施方案。建立和实行以森林经营规划和森林经营方案为基础的森林培育、保护、利用决策管理机制。到2025年,完成天然林保护0.87万公顷,公益林保护3.25万公顷,森林抚育1.33万公顷。

科学开展退耕还林还草。落实国务院批准的退耕还林还草任务,对符合退耕还林还草要求的地块实施退耕还林还草工程。加强退耕还林还草抚育和管护,完善投入政策,建立巩固成果长效机制。

三、扎实提升种苗基础

加快良种壮苗培育,大力选育乔灌木良种和优良草品种,积极推广应用乡土树种草种。建立种苗质量可追溯体系。加强种质资源保护利用,开展林草种质资源普查和收集,参与制定乡土树种草种名录,推进种质资源保存库建设。加强良种选育、优质种苗供应保障能力建设。到2025年,建设保障性苗圃2处;与河南师范大学、河南科技学院合作建立2处省级林木种质资源库;主要造林树种良种使用率达到75%,改扩建国家重点林木良种基地1个、省草种战略储备库1个;收集保存林草种质资源500份。

第二节 构建科学合理的自然保护地体系

健全保护管理体制,提升草地和湿地生态修复,加强野生动植物保护,构建以自然保护区为基础、以自然公园为补充的科学合理的自然保护地体系。

一、完善自然保护地体系

做好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工作。按照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要求,继续完善细化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预案,科学划定自然保护地范围及分区,妥善处理城镇建成区、永久基本农田、成片集体人工商品林、矿业权、开发区等历史问题和现实矛盾冲突。积极破解新乡黄河湿地鸟类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跨山东菏泽和河南开封、郑州黄河湿地省级自然保护区跨界原阳县和平原示范区、开封柳园口湿地省级自然保护区跨界封丘县等自然保护地跨界问题。科学处理河南太行山猕猴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与河南关山国家地质公园、河南跑马岭省级地质公园和卫辉跑马岭省级森林公园严重交叉重叠等问题。

推进自然保护地建设。按照上级林业部门部署,适时依托河南太行山猕猴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关山国家地质公园等自然保护地创建太行山国家公园。加强与河南师范大学等高校、科研院所的合作,提高新乡黄河鸟类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大鸨等珍稀濒危鸟类的监测水平;建设关山国家地质公园等自然公园,完善自然保护地基础设施、宣教设施, 开展自然教育活动;结合地域特色,在自然保护地内适当利用景观资源开展生态友好型旅游活动,提供优质生态产品及公共服务。到2025年,建成河南新乡黄河湿地鸟类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智慧化监测系统,涵盖封丘县、长垣市境内保护区,逐步实现保护区智慧化管理、提高监控效率和监测水平;谋划太行山国家森林步道建设项目。

二、提升草地和湿地生态修复水平

强化草地生态修复。以自然恢复为主,适度开展人工干预措施。在退化草地开展植被、土壤等生态修复,通过封育、种草改良等,降低人为干扰强度,增加草地盖度。积极探索开展草地资源调查和监测,建立草地资源数据库,加强市县草地资源数字化动态管理能力,全市0.97万公顷草地面积得到保护。探索发展现代草产业和草地生态旅游业。

提升湿地保护水平。完善湿地保护与管理体系,以国土“三调”成果为基础,科学确定湿地管控目标,确保湿地总量稳定。加强湿地生态系统保护,将黄河等重要湿地纳入自然保护地管理体系,确保湿地保护率不低于省控目标。实施湿地保护恢复工程,开展退耕还湿、退养还滩、生态补水,稳定和扩大湿地面积,修复湿地86.67公顷。开展污染和有害生物防控,保护生物多样性,改善湿地生态质量,维护湿地生态系统的完整性和稳定性。

三、加强野生动植物保护

保护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联合河南师范大学等高校开展野生动植物调查工作;加强金钱豹、猕猴、大鸨、红豆杉、青檀等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重要栖息地、连通生态廊道建设,稳步增加重要栖息地面积;增加野生动物保护力量,完善保护监测设施设备,加强救护机构建设,提升救护收容设施水平;对一批分布区极度狭窄、栖息地(生境)破坏严重、种群数量稀少的物种,开展迁地保护和最小人工种群保留,完善迁地保护基地。

严禁野生动物非法驯养、交易和食用。规范野生动物驯养、经营、利用等活动;加强禁食野生动物处置利用的指导、服务和监管,从严查处野生动物食用违法违规行为,严禁非法交易野生动物,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加强人工繁育场所监管,执行野生动物非食用性利用审批规定,遏制非法经营利用野生动物及其制品行为。

加强疫源疫病监测防控。完善陆生野生动物疫病监测站布局,加强国家级陆生野生动物疫病监测站建设,合理增设省级疫源疫病监测站,切实提升主动监测、病原检测、预测预警能力,强化重点区域、重点疫病、重要物种疫源疫病监测防控。加强防控队伍和应急物资储备建设。推行陆生野生动物疫病、染疫动物无害化标准化应急处置。

第三节 健全森林资源保护监管体系

严格森林资源监督管理,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林业资源、强化林草湿资源管理,保护生物多样性,提升有害生物防治能力,推进森林防火一体化建设,健全森林资源保护监管体系。

一、强化依法治林

出台封山禁牧等地方性法规,配套完善林业行业行政决策法定程序等制度。广泛开展“八五”普法教育,推进全市形成依法治林、以法兴林。加强林业资源管理、野生动物保护、自然保护地、草地、湿地等重要领域的执法力度。依法履行林业行政执法职能,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办理各类林业行政执法工作,明确林业行政执法机构,推动基层林业行政执法纳入综合行政执法。持续深入开展绿盾、绿卫、绿剑等专项打击行动,坚决查处非法占用自然保护地、林地、草地、湿地、毁林毁草毁湿开垦、乱捕滥猎滥食野生动物等案件。建立健全林草部门行政执法与公安机关刑事司法衔接机制,推进自然保护地资源环境综合执法。持续深化“放管服效”改革,落实优化营商环境相关政策,落实大数据综合监管、信用分级分类监管,简化行政审批环节,优化审批服务。

二、加强林草湿资源管理

加强天然林、公益林管理,完善林草湿分级管理体系,实施林草湿负面清单管理,强化用途监管。严格落实林地用途管制制度,依法依规审核审批建设项目使用林地。严格实行占用林地定额和林木采伐限额管理,严厉打击破坏林地林木案件。深入开展打击涉林草湿违法专项行动,坚决查处非法占用林地、草地、湿地自然保护地及毁林毁草开垦等案件。加强林地管理的基础性工作,编制新乡市新一轮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及时开展森林督查暨森林资源管理“一张图”年度更新及林草湿综合监测。开展森林资源规划设计调查,为科学经营管理森林资源提供科学依据。

三、提升有害生物防治能力

实行重大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地方政府负责制,纳入地方政府责任目标考核体系。完善有害生物综合防治体系,提升有害生物防控能力,遏制重大有害生物扩散蔓延,降低灾害损失,促进森林和草地生态系统健康稳定。加强松材线虫病监测、普查,对调入松木严格检疫,做到疫情及时发现、及时上报、及时除治。加强美国白蛾预测预报,建立区域合作联防联治机制。积极探索无人机、卫星遥感监测等数字化新手段,强化实地巡查。完善疫情预警监测信息发布制度。加强防治检疫机构队伍建设,定人、定责、定时间、定标准。全面加强疫情疫区、疫木源头管理、疫点疫木除治、疫情传播阻击、违法违规运输、加工利用疫木行为查处。推进灾害区域联防联治和社会化防治。研发立体监测和大数据预报、植物检疫等综合管理平台。组织开展林业有害生物普查,适时开展外来有害生物专项调查。开展检验鉴定、检疫封锁、检疫监管和除害处理等基础设施建设。建设和完善应急指挥中心和应急物资储备库。大力推广生物防治、生态调控等绿色防控技术。加快现有技术的组装配套和科研成果转化。到2025年,建设有害生物智能化监测系统6处,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低于3.6‰。

四、推进森林防火一体化建设

加强森林火灾预警体系建设,提高森林火灾防控能力,实现预警监测智能化、预警响应规范化、基础工作信息化,做到火情及时发现、及时报告、及时组织扑救。严格落实党政同责、行政首长负责制,实行各级林草部门防火目标管理,积极履行行业管理责任,承担防火职责,林草经营单位落实主体责任和各项防火措施。坚持源头管控、科学施救、安全第一,一盘棋共抓、一体化推进,提升森林防火能力。加强森林消防专业队伍建设,坚持标准化建队,建设营房、训练场、办公室、物资储备库等基础设施,配备专用车辆、通讯指挥器材、安全防护装备和灭火机具装备等,加大以水灭火装备和大型、特种装备建设投入,强化机动作战和跨区增援能力,提升队伍安全高效扑救重特大火灾的能力。加强森林火灾高风险县(市、区)视频监控点建设,完善重点区域森林防火视频监控系统。重点在太行山区域建设自然阻隔带、工程阻隔带和生物阻隔带为一体的阻隔系统,发挥林火阻隔系统控制森林火灾能力,降低重特大森林火灾发生机率。强化网格管理队伍,定区域、定职责、定任务,充分发挥护林员、瞭望员火灾预防的“探头作用”。在交通要道等敏感地段配置宣教、管控等设施设备,全力推广“防火码”,加大巡护和检查力度。加强防扑火力量培训教育,开展带装巡护,强化早期火情应急处理,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理,实行报扑同步。积极组织专业队伍,完成全国森林火灾风险普查工作。到2025年,森林火灾受害率稳定控制在0.9‰以内。

第四节 高质量发展绿色生态富民产业

发挥林草资源优势,巩固生态脱贫成果,做优做强特色产业,提升林草产业富民惠民成效,推动乡村振兴。

一、发展优势林草产业

引导各地依托资源优势,培育林业主导产业。继续推进辉县市、卫辉市、平原示范区优质鲜桃基地建设;完善封丘县金银花、树莓等基地建设;支持新亚纸业、宏达木业、生命果等木材加工、果品加工等企业升级改造;巩固提升获嘉县花卉苗木基地,支持获嘉北方有嘉木微旅游度假小镇建设;发展林下经济,创新发展模式,提高林地经营效益。在辉县市、卫辉市太行山区发展木本粮油、林下中药材、山楂种植,支持辉县山楂加工企业提质增效;在长垣市、原阳县、新乡县、延津县、封丘县等地充分利用林下空间发展林下种养殖;规范森林康养基地建设,创建省级森林康养基地3处。在辉县市、卫辉市依托南太行丰富森林资源和良好的生态环境大力发展森林旅游,充分发挥山清水秀、空气清新、生态良好的优势,合理利用森林景观,逐步形成独具特色的森林旅游休闲度假胜地。科学开展草原改良,在沿黄区域开展菌草、牧草等草种新品种新技术研究推广,打造优质草种繁育基地。到2025年,特色经济林面积稳定在2万公顷。

二、促进林草保护发展与乡村振兴深度融合

支持有劳动能力的脱贫人口参与生态保护修复工程建设与管护,不断推进生态帮扶政策措施,完善生态脱贫长效机制,巩固拓展生态脱贫成果。实施乡村绿化行动,改善脱贫地区人居环境。挖掘林草产业发展潜力和优势,规范发展野生动物繁育利用等涉林产业,优化调整乡村产业布局,提升林草现代化装备水平,推进营造林、种草改良、有害生物防治、森林草原防火、林果采收等装备水平,补齐技术、营销等短板,支持有条件的地方将特色优势产业打造成县域支柱产业。

第五节 巩固提升生态碳汇能力

围绕实现碳达峰碳中和要求,全面落实《河南省“十四五”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和森林河南建设规划》相关目标任务,提升森林、草地、湿地碳汇能力。

持续增强森林草湿碳汇能力。充分利用坡地、荒地、废弃矿山等国土空间开展绿化,进一步扩大森林面积、增加林草资源总量;指导各县(市、区)科学制定年度森林采伐限额,严格天然林、公益林和重点区域林木采伐管理;全面加强森林经营,推进国家储备林建设,加强中幼林抚育、退化林修复、森林火灾和林业有害生物防控,实施森林质量精准提升工程和草原生态改良,提升林草质量,增强森林、草地固碳能力。加强湿地保护与恢复,通过自然修复和人工促进等方式不断增强湿地生态系统的碳汇能力。

探索推进森林碳汇交易。利用国家和省级建立的统一碳市场和碳排放权交易试点,加快推进林业碳汇有偿使用,探索建立林业碳汇项目培育、开发机制及监测监管体系,完善相关配套政策。鼓励社会资本参与碳汇林建设,开展林业碳汇项目申报。统筹林业碳汇交易与公益性碳汇林建设,配合开展国家林草湿年度综合监测评价和森林碳汇计量监测,积极推进各类林业增汇减排项目试点。

第六节 积极发展森林生态文化产业

大力弘扬森林生态文化,打造全民共建共享的森林生态文化空间,提升森林生态文化服务能力,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丰富的文化滋养和强大的文化支撑。

一、弘扬生态文化

打造新乡地域特色生态文化。依托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战略、《大运河文化保护传承利用规划纲要》实施,深度挖掘黄河文化、太行文化、大运河文化,提升新乡南太行、陈桥驿、黄河金堤等具有地域符号的生态文化地标景点知名度,挖掘弘扬新乡先进群体在生态战线立新功的特色生态文化,保护好以太行山猕猴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黄河湿地鸟类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等自然保护地为代表的生态文化资源。

加大森林文化宣传力度。以植树节等林业节日为平台,以自然保护地为载体,以碳达峰碳中和、生物多样性保护等为主要内容,加强林业与媒体的深度融合,持续创新森林文化传播方式,扩大传播覆盖面和影响力,树立林业先进,讲好林业故事,传播林业声音,广泛宣传森林文化,引导全社会共同关心支持林业生态建设。组织参加中国森林旅游节、绿博会、花博会、关注森林活动等,积极组织参与森林城市、森林特色小镇、森林乡村、花园式庭院等创建活动,推进桃花节、槐花节、连翘节、树莓节等为特色的生态文化活动,开展生态摄影展、野生鸟类摄影大赛等活动,搭建开放多元、形式多样的交流平台,扩大森林文化的对外交流。

广泛开展全民义务植树活动。积极倡导义务植树进单位、进校园、进社区,营建“共青林”“三八林”“党员林”等。不断丰富拓展义务植树尽责形式,创新运用新技术、新手段,加强义务植树与互联网结合,探索开展“互联网 全民义务植树”,让广大公众足不出户就能履行植树义务。营造全民共建绿色家园、全社会植绿爱绿护绿兴绿的良好氛围。

二、提升生态文化服务能力

加强科普阵地建设。依托全市自然保护地完善森林文化宣教设施,统筹推进科普场馆、生态标识系统建设,构建面向公众开放,各具特色、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自然科普阵地。全面提升森林文化教育服务水平,全方位、多领域、系统化、常态化推进生态文化宣传教育,在自然保护地、国有林场及动植物园内建立森林文化教育实践基地,加大生态科学普及力度。持续提升森林、湿地、草地、自然保护地等文化服务能力,开展森林康养、休闲度假、森林观光等公益活动,满足大众对高质量生态文化产品的需求,吸引大众“走进山水森林、体验健康生活”,不断提升扩大森林文化影响力和知名度。

探索推进自然教育体系建设。鼓励和引导各类自然保护地、城郊公园、古驿道、科普场所、自然场所、重要生态廊道等参与到自然教育工作中,积极构建自然教育生态圈,宣扬生态文明理念,推动人与自然和谐相处。

强化古树名木保护力度。对384株古树名木和10处古树群进行保护、复壮和生境修复,结合乡村振兴、古村落保护和生态旅游等活动,挖掘古树名木文化、生态、旅游功能,用好记录生态文化活的文物,建设古树名木主题公园。积极开展保护宣传教育活动,倡导全社会共同参与保护古树名木。

第五章 全面推进国土空间生态修复

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治理、源头治理原则,根据重点生态问题的严重性和紧迫性,按照整体推进与重点突破相结合的思路,分阶段、分步骤推进国土空间生态修复。明确黄河生态带、南太行生态屏障区、重要生态廊道和生态斑块、平原农业生态涵养区及城镇空间的生态修复主要任务,为科学谋划重大工程提供依据。

第一节 保护修复黄河生态带

推进黄河滩区土地综合整治。加强滩区水源和优质土地保护修复,对与永久基本农田、重大基础设施和重要生态空间等相冲突的用地空间进行适度调整,依法合理利用滩区土地资源,实施滩区国土空间差别化用途管制。因地制宜推进黄河下游滩区土地综合整治和生态环境综合修复治理,完善农田基础设施,改造低质耕地和坑塘,统筹河道水域、岸线和滩区生态建设,完善大堤防护林带, 建设集防洪护岸、水源涵养、生物栖息、农业生产等功能为一体的黄河生态带。到2025年,完成滩区土地综合整治面积2000公顷。

加大湿地生态保护修复力度。统筹河道水域、岸线和滩区生态建设,强化涉水空间生态管控,加强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和修复。因地制宜恢复支流岸线的自然驳岸,保护河道自然岸线。加强湿地保护区建设。基于自然的解决方案,建设水系生态廊道,完善水系网络,保护湿地生态功能,塑造湿地生态景观。

第二节 巩固提升太行山生态屏障功能

加强矿山生态修复及水土流失综合治理。 以提高水土保持功能为主要导向,统筹开展矿山生态修复、水土保持林建设、水生态治理、农用地整治、湿地保护修复和清洁小流域建设,加强因灾损毁生态修复项目修复重建,增强太行山生态屏障水源涵养与水土保持生态功能,提高区域生态产品供给能力。到2025年,完成重点区域历史遗留矿山修复治理面积440公顷。

多措并举强化生物多样性保护。科学整合自然保护地,优化完善生物多样性保护网络,恢复核心生境,修复生态廊道。开展自然资源生态状况和生物多样性调查评估,完善监测评估预警体系。重点保护青头潜鸭、黑鹳、震旦鸦雀等珍稀濒危物种及其栖息地,对珍稀濒危物种遗传资源实施抢救性保护。加快完善地方生物多样性保护政策法规,健全生态补偿制度,完善生态损害补偿制度,提升生物多样性保护能力。

第三节 综合整治豫北平原生态涵养区

提升豫北平原生态涵养区生态系统质量。以提高农田生态系统质量为重点,开展土地综合整治,打造健康稳定的平原生态系统。针对地下水超采、 土地沙化、农田排水设施薄弱等问题,采取改良土壤、沙化和退化土地综合治理、完善田间道路系统与灌排水系统等措施,整体推进农用地综合整治,有序推进水毁高标准农田恢复重建。对部分存在的砖瓦窑厂、取土挖砂坑塘等土地复垦问题,实施工矿废弃地整治和土地复垦等措施,持续推进平原农区水生态建设,强化农田防护林建设效用,提高蓄滞洪区防洪能力,确保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到2025年,完成提升高标准农田6.67万公顷,新建高标准农田2万公顷,确保耕地保有量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达到上级下达的目标任务。

加强乡村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和生态修复。针对 部分村庄垃圾污水处理等基础设施不健全、乡村绿化美化相对滞后、“空心化” 等问题,结合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全面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 编制“多规合一”的实用性村庄规划, 开展 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和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加强废弃宅基地复垦和植树复绿,加大基础设施特别是环保设施建设力度。结合地方特点,实施“全域土地综合整治 ”模式, 加强村庄及周边区域绿化美化,推进受灾严重村庄修复重建, 激活乡村经济发展活力,在沿黄四县(市、区)建设一批体现地方文化特色和自然风貌的美丽乡村,积极发展高效农业、乡村旅游业和特色产业,吸引游客“浸入式消费”,将生态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建设美丽乡村、森林乡村。到2025年,全市30%以上的行政村达到“四美乡村”建设标准。

第四节 提升城镇生态空间整体品质

提升城市生态空间品质。开展城镇周边露天矿山生态修复治理,恢复植被,改善景观和生态环境。针对城市周边生态环境比较敏感、绿地结构不完善等问题,科学开展城市绿化,加大郊野公园、通风廊道和环城市绿化带建设力度,让绿色融入城市建设,成为城市底色和发展主色。针对城市 水生态环境质量问题,建设生态化的水利、市政工程,持续推进城镇水系治理、城内外蓝绿网络联通、湿地保护修复、河岸防护林建设等工程,重塑健康自然的河岸、湖岸。结合“海绵城市”建设,建设雨水花园、下凹式绿地, 针对特大暴雨洪涝灾害暴露的城市自然调蓄空间不足、城市内外河湖行洪连通机制不畅问题,完善城市防洪排涝体系,增强城市内外水系自然连通和流通性,增强城市应对洪涝等自然灾害的韧性。有序推进城市有机更新,让城市发展更有质量、更可持续。

提高小城镇生态宜居水平。 聚焦小城镇绿色空间不足、人居环境不良、生态环保设施不健全等问题,加强街区绿化,增加公共空间,完善垃圾、污水处理设施,改善水生态环境,将经济发展与生态建设、人居环境整治有机结合,提升小城镇生态宜居水平。到2025年,全市50%以上的乡镇政府所在地达到“美丽小镇”建设标准。

第五节 加强重要生态廊道和生态节点保护修复

推进重要生态廊道建设。以南水北调中线干渠、大运河(含卫河、共产主义渠)、天然文岩渠等为重点,加快建设生态廊道,构建区域生态保护网络,提升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 扎实推进河流水系“清四乱”专项行动,深入开展辖区内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及时封堵污水溢流点,全面遏制侵占河道、改造岸线、破坏湿地、污染水体等违法违规行为,有序退出违法占用河道等各类人为活动,修复因灾受损的河道水利设施,提高河道行洪能力和水体生态功能。按照国家一级水源保护区要求,对南水北调中线总干渠进行严格保护,在沿线建设防护林带、农田林网,打造林水相依、纵贯南北的生态保护廊道。加强大运河有水河段滨水生态空间建设及文化遗产保护利用,实施生态补水,科学开展两岸生态绿化,打造大运河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带。加强天然文岩渠等重要河流沿线湿地保护修复、沙化土地整理,建设完善生态防护林、森林公园,统筹推进沿黄生态带和骨干生态廊道有机连通,串联沿线及周边城市生态隔离带、农田林网,营造绿满新乡生态景象。到2025年,修复和提升生态廊道长度约115千米。

加强重要生态节点保护修复。整合全市各类自然保护地,解决自然保护地空间交叉重叠的问题,分区分类开展生态系统修复,实现对自然生态系统的整体保护。分类有序解决历史遗留问题,清理规范整治各类自然保护地内的采砂采石、工业建设等项目,通过分类处置方式有序退出;根据自然保护地保护需要,依法依规对自然保护地内的耕地实施退田还林还草还湿。因地制宜处理好农用地、村庄与自然保护地的关系,实行生态型种植、养殖方式。坚持生态优先原则,减少重要生态节点的人为活动,维护自然生态功能。

第六章 重点工程

全面落实《河南省“十四五”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和森林河南建设规划》目标任务,结合各生态系统特征及存在问题,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统筹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综合治理、系统治理、源头治理,分阶段、分步骤组织实施林业保护发展、国土空间生态修复两大类共13项重点工程,为下一步工程项目建设确定方向。

第一节 林业保护发展重点工程

坚持重点工程带动,积极推进山区造林、平原绿化、森林城市建设、生态廊道提升,巩固扩大生态空间。加强天然林保护与修复,重点开展公益林建设和森林抚育。加强自然保护地建设,构建生物廊道和生物多样性保护生态网络体系。加强森林防火、病虫害防治等灾害监测预警能力和基础设施建设。推进绿色富民产业发展,重点发展林业特色种植产业,大力发展碳汇产业,培育特色产业集群。

优质森林培育工程。“十四五”期间 重点实施 国土绿化、森林质量精准提升、种苗基础提升、乡村绿化美化和森林城市建设等5项工程,完成造林2万公顷,森林抚育1.33万公顷,退化林修复666.67公顷。建成森林乡村185个,建成国家级级森林城市1个,创建省级森林城市6个,省级森林小镇10个。

专栏6-1 优质森林培育工程

1.国土绿化工程。 在太行山区以山区困难地造林、矿山生态修复为重点,持续推进山区森林化建设;在平原区依法依规处理好粮食安全和生态建设的关系,建设功能完备的生态网络体系;在沿黄区域协调各生态系统空间建设,打造湿地、森林、农田、水域生态系统的四大生态系统,实现绿色生命共同体的生态服务功能最大化。到2025年,规划完成造林2万公顷。

2.森林质量精准提升工程。加大森林资源培育力度,实行分区施策、分类经营,加强森林抚育和退化林修复,提高森林健康水平和单位面积蓄积量,修复森林生态系统。到2025年,完成森林抚育1.3万公顷,退化林修复666.7公顷。

3.种苗基础提升工程。加快良种壮苗培育,加强种质资源保护利用,推进种质资源保存库建设。到2025年,建设保障性苗圃2处;建立省级林木种质资源库2处;主要造林树种良种使用率达到75%,改扩建国家重点林木良种基地1个、省草种战略储备库1个;收集保存林草种质资源500份。

4.乡村绿化美化工程。 以乡村绿化美化为重点,推进村庄及周边区域绿化,提高乡村绿化质量,共建宜居宜业宜游美丽乡村,助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到2025年,建成森林乡村185个。

5.森林城市建设工程。 以森林城市、森林小镇、森林乡村创建活动为重点,持续推进城乡绿化一体化。持续巩固长垣市、辉县市 “省级森林城市”建设成果。到2025年,建成国家级级森林城市1个、创建省级森林城市6个、省级森林小镇10个。

天然林保护与修复工程。“ 十四五”期间重点实施天然林保护与修复工程,完成天然林保护0.87万公顷,公益林保护3.25万公顷。

专栏6-2  天然林保护与修复工程

加强天然林和公益林管护力度,全面停止天然林商业性采伐,将天然林和公益林纳入统一管护体系,加强管护基础设施建设。到2025年,完成天然林保护0.87万公顷,公益林保护3.25万公顷。

自然保护地建设工程。“十四五”期间重点实施自然保护地建设、湿地保护与修复等2项工程,推进自然保护地建设,提升草地和湿地生态修复。建成河南新乡黄河湿地鸟类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智慧化监测系统,完成修复湿地面积86.67公顷。


专栏6-3  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工程

1.自然保护地建设工程。推进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科学界定范围,优化管控分区,按照国家公园建设标准建设太行山国家公园,加强自然保护地管理机构建设,提高管理保护水平。到2025年,建成河南新乡黄河湿地鸟类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智慧化监测系统,涵盖封丘县、长垣市境内保护区,逐步实现保护区智慧化管理、提高监控效率和监测水平;谋划太行山国家森林步道建设项目。

2.湿地保护与修复工程。将黄河等重要湿地纳入自然保护地管理体系,通过退耕还湿、退养还滩、生态补水,稳定和扩大湿地面积等措施,到2025年,修复湿地86.67公顷,确保全市湿地保护率不低于省控目标。

森林资源保护监督管理体系建设工程。“十四五”期间重点实施森林资源管理、草地生态修复、生物多样性保护、林业有害生物防控防治、林火预警监测系统与防控能力提升建设和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保护等6项工程。及时开展森林督查暨森林资源管理“一张图”年度更新及林草湿综合监测,加强防灾防控预警体系建设,保护野生动植物生境,建设有害生物智能化监测系统6处,有害生物成灾率低于3.6‰,森林火灾受害率稳定控制在0.9‰以内。

专栏6-4  森林资源保护监督管理体系建设工程

1.森林资源管理工程。 启动新一轮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编制,开展森林督查暨森林资源管理“一张图”年度更新、林草湿综合监测、森林资源规划设计调查(二类调查)等工作。

2.草地生态修复工程。积极探索开展草地资源调查和监测,建立草地资源数据库,通过封育、种草改良等,增加草地盖度,加强市县草地资源数字化动态管理能力。到2025年,全市0.97万公顷草地得到保护。

3.生物多样性保护工程。开展县级行政区生物多样性本底调查,完成野生动植物数据库建设,持续开展基因库建设,重点在太行山开展11个国家一级重点保护物种的专项监测调查。

4.林业有害生物防控防治工程。 组织开展林业有害生物普查,适时开展外来有害生物专项调查;完善有害生物综合防治体系,提升有害生物防控能力。到2025年,建设有害生物智能化监测系统6处,有害生物成灾率低于3.6‰ 。

5.林火预警监测系统与防控能力提升建设工程。 加强森林火灾预警体系建设,提高森林火灾防控能力,实现预警监测智能化、预警响应规范化、基础工作信息化,做到火情及时发现、及时报告、及时组织扑救。到2025年,森林火灾受害率稳定控制在0.9‰以内。

6.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保护工程。加强金钱豹、猕猴、大鸨、红豆杉、青檀等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及重要栖息地(生境)保护。完善保护监测设施设备,提升救护收容设施水平。

林草特色种植产业工程。“十四五”期间重点实施木本油料产业、特色经济林产业、苗木花卉产业、草产业等4项工程。提升林草现代化装备水平,高效造林种草、林果采收、木材加工和种草改良,加大品牌培育力度,壮大龙头企业和产业集群,加快构建高质量的绿色富民产业体系。木本油料种植面积达到2666.67公顷,特色经济林面积达到2万公顷,花卉面积稳定在2000公顷。

专栏6-5  林草特色种植产业工程

1.木本油料产业。 新建核桃、元宝枫、杜仲和黄连木等木本油料标准化基地133.3公顷,升级改造木本油料基地666.67公顷。到2025年木本油料种植面积达到2666.67公顷。

2.特色经济林产业。新建桃、梨、猕猴桃、大樱桃、扁桃、皂角、金银花、连翘、花椒、山楂等特色经济林基地666.67公顷。到2025年,特色经济林面积稳定在2万公顷。

3.苗木花卉产业。开展苗木花卉品种选育和标准化栽培、传统品种改良、名优品种引种驯化和扩繁推广,推动苗木花卉产业向纵深化和多元化方向发展。到2025年,花卉面积稳定在2000公顷,年产值3亿元。

4.草产业。开展菌草、牧草等草种新品种新技术研究推广,打造优质草种繁育基地。

森林资源开发利用工程。“十四五”期间,重点实施林下经济产业、林产工业和森林康养产业等3项工程。采用高效造林种草、林果采收、木材加工等技术运用,充分利用森林资源,大力发展林下种(养)植业、森林旅游业。

专栏6-6  森林资源开发利用工程

1.林下经济产业。重点在辉县市、卫辉市、长垣市、原阳县、新乡县、延津县、封丘县等地充分利用林下空间发展林下经济产业。优化林下经济发展布局,建设一批国家(省)级林下经济示范基地。到2025年,省级林下经济示范基地8个以上,林下种养总面积3.52万公顷以上。

2.林产工业。 支持引导人造板、家居产业聚集发展,培育产业集群,淘汰落后产能,推进林板一体化,延长产业链和价值链。发展壮大产业集群1个。

3.森林康养产业。依托南太行丰富的森林资源和良好的生态环境,积极培育太行山森林旅游康养聚集区。建设省级森林康养基地3个。

碳汇产业工程。“十四五”期间重点实施生态产品评价核算体系县级试点、林草湿碳汇能力建设等2项工程。开展林草湿碳汇研究,开发碳汇林项目,总结试点经验,探索建立碳汇计量监测和交易机制。

专栏6-7 碳汇产业工程

1.林业生态产品评价核算体系县级试点。在3个国有林场开展森林资源规划设计调查(二类调查)工作,启动国有林场确权定界,完善和修订森林经营方案,并严格按照森林经营方案实施。在二类调查基础上,在辉县市探索开展林业生态产品实物量、价值量等评价核算体系试点工作。

2.林草湿碳汇能力建设工程。进一步扩大森林面积、增加林草资源总量,实施森林质量精准提升工程和草原生态改良,提升林草质量,加强湿地保护与恢复,增强森草湿固碳能力。


第二节 生态修复重点工程

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沙综合治理理念,巩固提升国土空间生态功能。加强南太行生态屏障区生态修复,重点解决历史遗留矿山生态问题。加强黄河生态带、重要生态廊道建设,重点推进岸线整治修复。实施全域土地综合整治,提高平原农区生态质量,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提升城镇生态品质,贯通蓝绿网络,提高城市韧性。

黄河生态带建设及修复工程。重点实施黄河滩区居民迁建废弃地复垦及生态修复、湿地生态修复、河道综合治理等3项工程。全面增强黄河滩区沿线水土保持、水源涵养能力,增加区内的植被覆盖率,改善区内生态环境,提高土地集约利用率和产出率,积极推进沿黄生态廊道“路水林”三网融合示范区建设,提高黄河生态带质量和系统稳定性,保障黄河防汛安全。完成滩区土地综合整治面积2000公顷、湿地保护修复面积约1.06万公顷。

专栏6-8 黄河生态带建设及修复重点工程

1.长垣市黄河滩区迁建村庄土地复垦及保护修复项目。项目涉及长垣市武邱乡、苗寨镇和芦岗乡,主要措施包括土地平整及土壤地力培肥,改良土壤结构;配套灌溉与排水工程及输配电力工程;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持工程等,滩区整治面积约414.23公顷。

2.新乡市黄河湿地保护修复工程。项目涉及封丘县曹岗乡、陈桥镇,主要开展防护林、莲藕等生态农业修复建设33.91公顷,东湖湿地边坡3.38公顷,河岸护坡2.06公顷,东湖内部水系连通10.36千米,生态水系治理2.27千米,巡护路网6.87千米,湿地围网3.55千米,陈桥镇陈桥村的雨污水改造等,建设规模约425公顷。

3.长垣市黄河下游“十四五”河道综合治理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大留寺、周营控导工程各下延500米,修建10道潜坝,原址加固控导大留寺、周营、榆林工程丁坝33道,改建加固防护坝36道。

南太行生态屏障区生态保护和修复工程。重点实施历史遗留露天废弃矿山生态修复、水土保持、水生态环境治理、生物多样性保护等4项工程。扎实推进矿产资源集中开采区域的矿山生态环境治理,加强受损湿地管护和小流域综合治理,因地制宜营造水源涵养林、水土保持林,打造以水源涵养、水土保持、生物多样性保护为主要功能的南太行生态屏障,逐步提升南太行生态系统的稳定性和可持续性。完成北部山区重点区域历史遗留废弃矿山修复治理面积440公顷。

专栏6-9  南太行生态屏障区生态保护和修复重点工程

1.新乡北部山区历史遗留露天废弃矿山生态修复项目。以辉县市、卫辉市、凤泉区境内的历史遗留露天废弃矿山为重点,通过自然恢复为主,地形地貌重塑、土地复垦利用、植被恢复等人工辅助的方法,实施危岩清理、场地平整、边坡及场地绿化等生态环境修复工程。消除视觉污染,重点推进开展露天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和提升自然生态功能。到2025年,完成重点区域历史遗留矿山修复治理面积440公顷。

2.南太行生态屏障区水土保持项目。以北部太行山地和丘陵区、黄泛平原黄河故道区等地水土流失较为严重的区域为重点,开展土地整治、水保林建设、低质低效林提升、淤地坝和拦渣坝建设等工程,实施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到2025年,重点地区水土流失得到有效治理。

3.南太行生态屏障区水生态综合治理项目。重点加强对清水河、北排水河、百泉河等主要支流的清淤及综合整治工作,部分河道实施生态缓冲带建设、水系连通等工程,因地制宜开展水生植物恢复,提升屏障区水生态质量。

4.南太行生态屏障区生物多样性保护项目。以辉县市、卫辉市、凤泉区的低山丘陵区为重点,开展珍稀动植物栖息地保护,旗舰物种种群复壮及专项监测调查,水土保持林建设,土地综合整治,生态护坡,植被恢复,中幼林抚育、低质低效林提升、疏林地改建,小流域综合治理,淤地坝和拦渣坝建设等。

重要生态廊道修复建设工程。以南水北调中线干渠(新乡段)两侧为重点,开展专项治理和生态修复,持续加大总干渠沿线周边居民区的生活垃圾和污水处理,消除总干渠沿线生态环境问题隐患,推进总干渠两侧生态保育带建设;加强大运河(新乡段)沿线生态保护修复、文化遗产保护利用,完善污水处理及配套管网等设施,实施生态保护修复、河道综合整治等工程,统筹推进生态防护林、森林公园和文化景观建设;加大保护天然渠、文岩渠及天然文岩渠沿线生态环境保护力度,完善沿线防护林带,保护自然岸线,深化流域多元协作,打造林水相依、横贯东西的生态保育廊道。修复和提升生态廊道长度约115千米。

专栏6-10  重要生态廊道修复建设重点工程

1.南水北调中线干渠生态廊道修复工程。重点在辉县市、卫辉市、凤泉区开展南水北调中线干渠生态廊道修复,通过场地清理,覆土平整,绿化植树,生态廊道建设,生态缓冲带建设,对已绿化地段进行完善提升。到2025年,修复和提升干渠廊道长度约30千米。

2.大运河(新乡段)生态廊道修复工程。重点在辉县市、获嘉县、新乡县、红旗区、卫滨区、牧野区、凤泉区、卫辉市共8个县(市、区),推进大运河生态保护与修复,开展卫河、共产主义渠等部分河段生态缓冲带建设、水系连通、生态保护修复、河道综合整治等工程,加强大运河沿线水源涵养林和水土保持林建设,全面保护和恢复湿地资源,打造大运河新乡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带。到2025年,修复和提升廊道长度约20千米。

3.天然文岩渠生态廊道生态修复工程。重点在原阳县、延津县、封丘县、长垣市共4个县(市、区)开展天然文岩渠综合治理,针对渠道两侧存在一定程度的生态功能碎片化、水质不达标、部分河段湿地退化、大堤淤背区植被稀疏、支渠部分渠沟废弃淤堵等问题,以低洼地湿地修复为抓手,通过水系连通、引水增湿、自然岸线修复、生态林带建设等措施,恢复提升河道湿地功能。到2025年,主要完成修复和提升廊道长度约65千米,修复湿地面积319.23公顷。建设生态林带面积440公顷,自然岸线修复长度21.2千米,种植沉水植物139.84公顷。

豫北平原生态涵养和土地综合整治工程。重点实施国家已批复的四个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项目。以乡镇为基本单元,选择基础条件好、示范效应突出、综合整治潜力大的乡镇开展省级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同步推进平原区生态综合治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及工矿废弃地复垦等工程,完善耕地、林地、湿地等生态系统,盘活利用农村建设用地,重视原生植被、自然景观的保护,建设小微湿地,保持乡村特色风貌,建设生态宜居美丽乡村,打造优美的大地景观,助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确保耕地保有量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达到上级下达的目标任务,持续实施“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积极开展“四美乡村”“美丽小镇”“五美庭院”“一村万树”建设,有序推进农房及院落风貌整治,到2025年底30%以上的行政村达到“四美乡村”建设标准。

专栏6-11  豫北平原生态涵养和土地综合整治重点工程

1.平原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桥北乡等14个村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项目。项目总规模5997.33公顷,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农用地整理、建设用地整理、乡村生态保护修复、人居环境整治。整治区域面积2633.53公顷,建设用地整理面积370.75公顷,新增耕地面积233.97公顷,新增耕地比例10.73%;新增永久基本农田面积6.78公顷,新增永久基本农田比例5.57%;生态修复面积1173.52公顷,新增生态用地面积35.45公顷。

2.辉县市张村乡裴寨村等12个村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项目。项目总规模3167.88公顷,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开展农用地整治提升、建设用地整理以及生态保护修复,建设薯品乡村振兴产业园、温泉度假区及乡村振兴项目。整治区域面积1354.96公顷,建设用地整理面积354.51公顷,新增耕地面积74.07公顷,新增耕地比例6.93%;新增永久基本农田面积2.16公顷,新增永久基本农田比例5.25%;生态修复面积93.39公顷,新增生态用地面积0.97公顷。

3.卫辉市唐庄镇南田爻村等8个村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项目。项目总规模2538.21公顷,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农用地整理、建设用地整理、矿山生态环境整治、村庄整治、人居环境整治和产业发展类。整治区域面积344.2148公顷,建设用地整理面积321.08公顷,新增耕地面积40.7238公顷,新增永久基本农田面积2.1658公顷,生态修复面积110.2公顷。

4.长垣市蒲西街道等7个村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项目总规模1190.05公顷,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农用地整理、建设用地整理、村庄人居环境整治和产业发展。整治区域面积262.61公顷,建设用地整理面积57.49公顷,新增耕地面积5.45公顷,新增耕地比例5.38%;新增永久基本农田面积3.07公顷,新增永久基本农田比例5.06%;生态修复面积9.15公顷,新增生态用地面积2.07公顷。

5.省级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项目。以国家级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项目为示范,选择在基础条件好、综合整治潜力大的乡镇开展省级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项目。整体推进农用地整理、建设用地整理和乡村生态保护修复,促进农村生产、生活、生态有机融合,助力乡村振兴。

6.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程。结合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全面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选取示范乡村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加快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主要措施包括村庄闲置、低效用地盘活,村庄道路修整,村庄绿化,农村坑塘、低洼地综合整治,生活垃圾分类清运,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和配套管网建设等。到2025年底,全市30%以上的行政村达到“四美乡村”建设标准。

7. 封丘县2021年度废弃工矿地复垦项目。项目涉及封丘县荆隆宫乡,建设主要内容为土地平整、翻耕、土壤改良55.85公顷;灌溉及输电线路配套工程14眼机井及配套,田间道路工程4137米,种植防护林2900株。

8.卫辉市大沙河湿地公园项目。主要开展生态湿地修复、农田规范化管理、河道改造,道路提升、文化广场建设、观鸟平台,瞭望塔,雨污水及绿化设计。

城镇生态空间修复提升工程。以中心城区、县城(县级市市区)及中心镇为重点,实施城市蓝绿空间品质提升、小城镇生态修复等2项重点工程,提高城市内外蓝绿网络的联通性和系统性,实施城市更新行动,完善城市绿色空间体系,加强城市公园绿地、城郊生态绿地、绿化隔离带等建设,畅通城市行洪排涝通道,增强排水除涝能力,缓解热岛效应,提升城镇生态空间品质。完成城市建成区新增绿地面积375公顷,乡村绿化覆盖率在30%以上。

专栏6-12 城镇生态空间修复提升工程

1.城市蓝绿空间品质提升工程。以新乡市中心城区、县城(县级市市区)建成区为重点,有序实施水系连通工程,持续推进凤泉湖引黄调蓄工程建设,修复城市河湖水系,提高滨水空间品质,改善水生态环境;适度增加城市绿色生态空间,建设绿道绿廊和环城绿化带,加快推进凤凰山生态公园建设,均衡布局城市公园绿地,推进立体绿化,为市民提供更多“开放共享、多彩可及”的生态空间;开展城区河道护岸生态化改造,推进海绵城市建设,提高城市雨水蓄滞能力。到2025年,新增城市建成区绿地面积375公顷,实施河渠、暗涵清淤41千米,城市、县城建成区50%、20%以上面积达到海绵城市的要求和标准。

2.小城镇生态修复工程。重点在新乡市全域118个乡镇实施人居空间绿化美化、环保基础设施完善等工程,健全集中固废处置设施、污水处理设施等,建设生态化人居环境,增加综合绿化空间,为居民提供生态宜居游憩场所。到2025年,建设夹堤村、姚村、新王村、洪庄村、范庄村、司庄村、马房村、郑堤村等383 个美丽乡村,乡村绿化覆盖率在30%以上。

灾后重建工程。重点实施南太行生态修复项目灾后修复工程、农林水利灾后修复项目等2项工程。修复重建因灾受损的南太行生态修复项目和水毁农林水利及排水防涝设施等,提升区域自然生态功能、防灾减灾和应急救灾能力。

专栏6-13 灾后重建工程

1.南太行生态修复项目灾后修复工程。重点对卫辉市、辉县市、凤泉区等3个县(市、区)因“7•21特大暴雨”灾害损毁的26个已实施完成的南太行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试点工程子项目,按照新乡市灾后恢复重建总体规划确定的重点任务,结合当地实际,加速推进灾后修复重建工程,积极引导和支持社会资本参与灾后修复重建,探索更加科学有效的治理模式。完成项目区挡土墙修复2千米,洪灾损毁林地生态修复及补植苗木44.7万株,农田机井修复468眼等。

2.农林水利灾后修复项目。重点在卫辉市等农林水利因灾受损较为严重地区,开展水毁农田恢复重建,农田水利设施修复,洪灾损毁林地生态修复及补植造林,河渠堤防修复,防灾减灾能力提升等。完成 高标准农田恢复1.91万公顷 。


第七章 强化体制机制改革创新

坚持“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等重要理念,发挥科技创新平台作用,加强林业保护发展、生态修复等领域创新,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应用,构建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以体制机制的改革完善支持林业发展和生态修复有序推进。

第一节 提升林业发展和生态修复科技创新能力

强化科技创新能力。把科技自立自强作为林业发展和生态保护的重要支撑。加强与河南农业大学“河南省泡桐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河南师范大学“河南省金银花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河南省林业科学研究院“河南省核桃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等科研院所合作,提升生态修复关键技术薄弱环节的研发能力,做好科技平台建设。做好河南省林业科技示范园建设,建设省级林业科技示范园1 ~3个;加强地理标志产品建设与管理,申报国家地理标志产品1个。到2025年,引进推广林业新品种50个、制修订林业地方标准3~5个、评聘国家及省、市级乡土专家100名。

配合建设完善生态网络感知体系。以遥感、5G、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为支撑,与省级生态网络感知体系协同,配合完善建设全市森林、草地、湿地和生物多样性监测网点及生态系统监测网络,依托全省林草综合数据库和信息管理平台,探索自然资源精准管理模式,提升生态系统保护成效监测评估能力,形成林草资源“图、库、数”及智慧应用,实现林业、草地重点领域动态监测、智慧监管和灾害预警。

加强科技队伍建设。实施林草保护和生态修复科技创新人才建设计划,激发人才队伍创新活力。依托高等院校开展相关专业人员的线上线下继续教育,提升专业水平和业务综合能力,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应用。完善乡土专家服务机制,选派科技特派员下乡入企,培训基层林农。科技人员利用线上线下参加继续教育培训1000人次、科技下乡培训林农20000人次、科技特派员50名。

加强科技成果的推广及应用研究。针对林业保护发展与国土空间生态修复中的突出问题、难点问题,开展已有科技成果的推广和应用研究,探索适应本地资源环境特点的保护与修复模式。配合上级行政主管部门开展县级国土空间生态状况动态调查评价与监测预警体系研究。

第二节 持续深化自然资源重点领域改革

全面提升自然资源管理法治水平,完善配套法规政策,强化执法监督,建立督察机制,持续加大“放”的力度,健全“管”的机制,提升“服”的质效,进一步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加快配合上级行政主管部门构建科学、简明、可操作的林业保护发展和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监管体系。

一、加强法治建设

严格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深化服务型行政执法,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落实省级建立的征地、林木采伐等重大审批事项终身负责制和行政执法错案责任追究制度。加强自然资源重要领域执法力度,持续开展执法监督巡查,严格执法责任追究。全面落实省级推行的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深入开展执法案卷评查活动,提升案卷质量,强化事中事后监管,规范执法行为。

深化林草行政执法体制改革。依法履行林业行政执法职能,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办理各类林业行政执法工作,明确林业行政执法机构,推动基层林业行政执法纳入综合行政执法。持续深入开展绿盾、绿卫、绿剑等专项打击行动,坚决查处非法占用自然保护地、林地草地湿地、毁林毁草毁湿开垦、乱砍滥伐林木、乱捕滥猎滥食野生动物等案件。落实省级构建的“林长 公安局长”“林长 检察长”等“林长 ”机制,实现林草保护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配合完善林草部门行政执法与公安机关刑事司法衔接机制,推进自然保护地资源环境综合执法。配合建立林草公职公益诉讼队伍。

配合上级行政主管部门加快完善自然资源地方法规体系。认真落实国家、省级关于自然资源管理的相关标准和规范,配合修订完善《河南省林地保护管理条例》《河南省森林防火条例》《河南省野生植物保护条例》等地方性法规,配合推进《河南省露天矿山综合治理和生态修复条例》等地方性法规建设。

二、持续深化林业领域改革

推进国有林场可持续发展。与国土“三调”融合,完成国有林场勘察定界,明晰权属,维护国有林场公益性质、功能定位和生态保护职责。科学编制森林经营方案,开展可持续森林经营活动。积极培育珍贵树种和优良乡土树种,加强林木良种壮苗推广应用,加快大径级林木建设。利用林场现有条件,积极争取资金对林场道路、房屋及其他配套设施升级改造,提升内部品质。建立健全分级监管的森林资源监管体制,引导支持社会资本通过适当合作方式合理利用森林资源。适当发展生态旅游、林下经济等绿色低碳产业。强化创新人才队伍培养,提升队伍素质。

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积极推进家庭经营、集体经营、合作经营、企业经营、委托经营、股份经营等共同发展的集体林经营方式。支持新办专业合作社、家庭林场和林业产业企业。推动林地林木“折股量化到户”或“量化折股入场”,支持村集体经济组织创办村集体股份合作林场。推行林地经营权登记和抵押登记制度。拓展集体林权权能,鼓励以转包、出租、入股等方式流转林地,积极推动集体林适度规模经营。通过以奖代补、规模经营补助、贷款贴息等多种方式,调动社会资本参与发展林业的积极性。鼓励支持开发林业金融产品。

三、全面推行林长制

建立以林长制为主体的党政领导保护发展林草资源责任体系,市、县、乡、村分级设立林长。各级林长组织制定森林草地资源保护发展规划,协调解决区域重点难点问题,落实森林草地防灭火、重大有害生物防治责任和措施。建立林长制考核评价制度,科学制定各级林长年度量化考核评价指标。加强森草湿资源生态保护与修复、灾害防控、资源监测监管、基层基础建设等。构建责任明确、协调有序、监管严格、运行高效的林业生态保护发展机制,以林长制实现“林长治”,为实现森林资源永续利用、建设森林新乡提供制度保障。

第三节 配合建立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

探索多元化生态产品价值实现路径。开展林草湿资源调查,摸清各类生态产品数量、质量等底数,规范林草湿资源确权登记制度。探索通过林草湿占用补偿、附带生态修复条件的资源配置、林业资源碳汇项目开发及交易、重要生态区域生态保护补偿、自然保护地特许经营权交易等途径,激发社会资本参与生态保护修复及后续产业开发,促进生态产品价值实现。在辉县市探索开展林业生态产品评价核算体系县级试点工作。

配合完善生态产品价值评价体系。综合运用自然资源利用和国土空间管制中的激励性政策,通过赋予一定期限的自然资源资产使用权等激励措施,实现“谁投资、谁受益”, 激励社会资本参与生态保护修复项目投资、设计、修复、管护等全过程。配合上级行政主管部门完善生态产品价值评价体系,形成“生态修复 建设用地利用”“生态修复 现代农业”“生态修复 乡村旅游”等多种基于生态修复的产业植入模式。加强生态保护红线等重要区域的生态补偿力度,实行自然资源有偿使用。加大生态保护修复领域的金融支持力度,建立健全生态资源融资担保体系,鼓励金融机构创新绿色金融产品。

第八章 加强规划实施保障

第一节 加强组织领导

建立组织领导机制。强化市委、市政府统一领导,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林业部门发挥牵头协调作用,会同市发改、财政、生态环境、水利、农业农村、住建等部门强化分工合作。各级政府要切实加强对林业保护发展和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工作的领导,将规划目标、绩效指标逐级分解到承担实施任务的地区和部门,并按照职能分工组织落实。

加强监督落实。把规划重点工程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成立由市人民政府牵头,自然资源和规划、林业等职能部门和各县(市、区)政府参与的规划实施领导小组,对规划确定的工程项目,落实到牵头部门,明确实施方案,积极做好项目落地的各个环节工作,及时解决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工作中遇到的重要事项;强化政府主导,部门、区域之间协调,形成有效的合作对接和信息共享机制。

逐级落实责任。全面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主体责任,各县(市、区)党委、政府应当将本规划目标任务的实现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同步谋划、同步部署、同步落实。各县(市)政府应尽快组织编制符合当地实际的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明确目标任务和保障措施,落实本规划各项要求,加强与县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市级林业保护发展规划以及县级其他行业规划的衔接,严格落实生态保护与修复责任,组织实施好规划确定的重点工程项目。

第二节 完善政策制度

加大政策扶持。建立健全资金保障机制,完善公共财政支持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和林业建设的政策,积极争取国家和省级项目资金,将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和林业建设资金纳入各级政府公共财政预算体系,积极筹措资金,加大对造林绿化、森林质量提升、生态修复、自然保护地、基础设施建设等投入力度。建立林业保护发展项目储备库和国土空间生态修复项目储备库 ,加强项目库管理,让“资金跟着项目走”。强化资金监管,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增强廉政风险防控能力,保障规划落地见效。

完善生态保护补偿制度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探索完善生态补偿机制,坚持“谁占用、谁补偿”原则,建立健全依法建设占用各类自然生态空间的补偿制度,严格占用条件,落实补偿标准。加大对重点生态功能区的转移支付力度,健全县与县之间、流域上下游、左右岸之间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按照《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管理规定》要求,坚持“谁损害、谁赔偿”原则,依法构建责任明确、途径畅通、赔偿到位、修复有效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机制,由责任人承担修复和赔偿责任。

第三节 强化评估监管

加强规划实施评估监管力度。强化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和森林新乡建设规划实施的检查和监督,严格落实属地主体责任的考核问责制度。加强规划目标指标及任务的完成情况考核,科学评估规划实施成效。

完善多元化评估考核体系。增强规划监督评估的开放性,组织有关专家、有关部门共同参与规划评估,综合评价重点工程项目进展情况和规划目标完成情况。

第四节 鼓励公众参与

强化专家技术咨询指导作用。依托省级国土空间生态修复专家库,在国土空间生态修复项目的审查、评估论证、竣工验收等环节,充分发挥专家专业技术优势,开展全过程专业指导和咨询服务工作。

不断完善参与机制。推动规划实施公众参与、共建共享,鼓励各类社会投资主体参与生态修复、森林康养、富民产业等建设,完善政府与企业、社会公众的信息沟通机制,健全听证、媒体监督和公众监督的制度机制。

创新公众参与形式。依托“世界地球日”、“世界湿地日”、“植树节”、“爱鸟周”、“保护野生动物宣传月”等重要时间节点,充分利用各类媒体,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加强国土空间修复、林业生态建设、富民产业发展、生态文化弘扬等方面的宣传报道,做好政策解读,提高公众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自觉意识。创新公众参与生态保护修复形式,主动回应社会和群众关切的生态环境问题,全力营造生态环境保护的浓厚氛围,形成生态保护全民共建、生态产品全民共享的良好格局,让公众在参与生态保护的过程中切实受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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