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年度平原示范区科技创新券结果公示的通知

示范区各企业:

2021年度平原示范区科技创新券已由示范区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财政局以及新乡市科技评审专家任泰安、吴燕岭、田坤联合评审,现将评审结果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电话联系。

联系人:刘孜

联系方式:0373-7553215

附件: 2021科技创新劵审核结果公示.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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