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新乡市农业水价综合改革三年攻坚行动分工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

 

各县(市、区) 人民政府 、 平原示范区管委会 :

为进一步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确保到 2025 年完成改革目标,经市政府同意,现将 《新乡市农业水价综合改革三年攻坚行动分工方案( 2023-2025 年 )》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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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市 农业水价综合改革三年攻坚 行动

分工 方案( 2023 — 2025 年)

 

为纵深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作,全力做好三年攻坚期阶段各项任务,根据 《河南省 农业水价综合改革三年攻坚 行动 方案 》 文件精神 , 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 分工 方案。

一、 目标 任务

2023 、 2024 年实施改革不少于 282 万亩, 202 4 年 底 前 基本 完成改革总任务, 2025 年重点开展规范提升和评估验收等工作, 522 万亩耕地 实现农业节约集约用水,农业 用水效率明显提高。

二、 主要任务

(一)实施用水用电计量设施建设更新行动 。 2023 年新增高标准农田项目同步规划、建设符合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要求的用水用电计量设施,并在县级自验后移交村委会(用水协会)管护、使用,电力公司要同步规划、同步建设高压供电台区; 存量高标准农田和新建高标准农田 用水用电计量设施不能满足改革需要的,由县级政府筹措资金, 对用水用电计量设施进行 改造、 更新 、 升级,原则上井灌区 “ 一井一表、一户一卡 ” ,渠灌区安装量水槽(堰)、量水标尺等计量设施,满足以电折水、打捆收费需要。 2019-2022 年建设的高标准农田要在 2023 年上半年完成更新改造工作。( 农业农村局、水利局、供电公司 按职责分工负责 )

(二)实施计收水费集中推进行动。 结合实际进一步规范和简化精准计量、以电折水、打捆收费 操作 流程,并采取现场观摩、实地检查等方式,加大各类改革模式集中推广应用力度,推动计收水费面积不断扩大。对 2019—2022 年建成的高标准农田,要充分利用已配套安装用水用电计量设施,在 2023 年上半年由用水合作组织按改革机制全面推进 计量收费;对 2023—202 4 年 新建高标准农田,要在 下一年度 6 月前 建成并完成项目验收、移交,及时实施计量收费;对 2019 年前的存量高标准农田,要结合计量设施配置情况,因地制宜推进以电折水、打捆收费;对专业合作社、土地流转大户、种粮大户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进一步优化计量收费模式,提高计收率。各 县(市、区) 灌溉用水计量收费面积,到 2023 年底达到本地改革任务的 60% , 2024 年底达到 70% 。 同时,根据水费收取情况,适时兑现用水补贴,实施节水奖励。 ( 水利局、农业农村局、财政局 按职责分工负责 )

(三)实施用水管理水平提升行动。 综合考虑农业成本上升因素,在整体不增加农民负担的情况下,适时开展成本监审或调查,动态调整农业水价 。 严格落实农业用水总量控制和定额管理,按照《河南省农业用水定额》( DB41/958-2020 ),合理确定农业灌溉水权和各类作物用水定额,并根据灌溉用水条件变化,实施动态调整。推进省市县乡村五级信息平台建设,加快用水用电计量设施与信息平台对接, 全面统计项目区用水户和设备等信息, 及时归集上传用水数据。支持农业水价综合改革信息化平台与电力、银行系统的数据平台对接,收集和分析相关数据,为精准补贴和节水奖励提供依据。绘制全市农业水价综合改革 “ 一张图 ” ,实时监测和准确掌握各地灌溉用水、水价执行、水费收缴、奖补兑现等改革落实情况,提高农业灌溉用水智能化管理水平。 ( 发改委、水利局 按职责分工负责 )

(四)实施规范水费资金管理行动。 集体经济发展较好、管理规范化程度高的村,水费资金原则上要纳入村集体经济组织账户管理;未成立集体经济组织的村,水费资金可由县、乡用水协会集中管理。已实施水费资金由县、乡协会集中管理的,要进一步优化流程,扩大实施范围,与乡、村协会建立高效协同的三级联动工作机制。水利部门会同农业农村部门加强资金监管和业务指导,确保水费资金收起来、管得住、用得顺,发挥应有作用。 各县(市、区)要在 2023 年组织开展一次水费资金收缴管理自查自纠行动,要对不符合要求的水费计收标准进行全面排查和整改,对存在水费由村电工个人收取、管理问题的村,要加强整改,到 2023 年底前要完成整改任务,彻底杜绝个人收取水费情况。县(市、区)水价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将相关整改情况纳入水价改革工作台账、验收内容,并就水费收取、管理情况开展 “ 回头看 ” 。 ( 水利局、农业农村局、发改委 按职责分工负责 )

(五)实施农田水利设施管护提质增效行动。 建立专业管护队伍,配齐配强井长、管护员和维修员,做好业务培训,强化考核管理,建设有热情、懂业务、作风硬的管护队伍。建立管护经费保障机制, 通过预算列支、水费提取、其他补充等方式,筹措管护资金。各县(市、区)依据已建高标准农田面积,明确亩均投入标准,将管护经费列入年度预算。 加强田间巡查,村用水协会要严格实施日常巡查,每月巡查不得少于一次,每季度对水利设施(试)运行一次,巡查情况要及时上报。以每年 11 月的 “ 管护月 ” 活动为抓手,推进实施集中宣传、集中排查、集中整改,切实提高田间水利设施管护质量。 有序推进 产权归属供电公司的低压供电设施管护权移交,到 2025 年底,低压供电设施管护工作全部移交至村委会或村级用水合作组织。 ( 农业农村局、 水利局、财政局、供电公司 按职责分工负责 )

(六)实施改革队伍能力提升行动。 从水利、农业农村、发展改革等部门和乡镇选派 1-2 名懂政策、能力强的分管领导,以顾问的方式具体组织县乡协会开展工作,充实协会领导力量。推进村级用水协会与村委会、水利设施管护队伍套合运行,避免出现 “ 僵尸 化 ”“ 空壳化 ” ,确保 改革 机制在村一级接得住、落得下。组织开展专项政策宣讲、现场经验交流、实地观摩学习等培训活动,提高协会工作人员政策水平和改革实操能力,培养一批基层 改革 人才。县级政府积极筹措资金,安排专项经费,支持协会正常运转。 ( 发改委 、 水利局、 农业农村局 按职责分工负责 )

(六)实施改革成果巩固提升行动。 各县(市、区)在 2023 年对 202 2 年及之前的改革任务开展为期一个月的 “ 回头看 ” ,重点查看计量设施是否符合改革标准、是否闲置,查看是否按改革机制收缴水费,查看用水定额、用水价格是否符合核定标准,查看田间管护是否正常开展,查看用水补贴和节水奖励是否落实到位,对自查的问题要列出清单,能立即整改的立行立改,一时难以整改到位的,认真研究制定整改方案,明确责任单位和整改时限,县领导小组办公室要跟踪督导,确保各项改革机制落地见效。 根据 省 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制定的《河南省农业水价综合改革验收办法》,按照县级 初 验、市级验 收 、省级 抽查 程序 , 2023 年 6 月 —12 月对 2022 年及以前的改革任务、 2024 年 9 月 —12 月对 2023 年改革任务进行评估验收, 2025 年 6 月 —8 月对所有改革任务及整改提升情况进行全面验收, 2025 年下半年进行验收总结。 对通过验收且评估成绩靠前的县市,予以通报表扬;对未通过验收的,约谈政府分管领导。( 县 农业水价综合改革 领导小组办公室 负责)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县(市、区)政府要切实扛起改革主体责任,主要领导要亲自抓,每半年至少召开一次专题会议,听取改革汇报,研究解决重大问题;分管领导要具体抓, 每年至少组织召开一次现场推进会, 每季度至少专题研究一次 改革 攻坚工作 ,对重要工作及时调度安排。 发展改革、财政、农业农村、水利、电力等部门要承担具体落实责任 ,认真履行工作职责, 加强协同配合,切实形成改革合力。

(二)创新推进机制。 封丘县、辉县市、获嘉县、卫辉市要实施整县推进,提前完成改革任务;其余县(市、区)可选择剩余改革任务较少的乡镇实施整乡推进。 各县(市、区) 要成立工作专班,实行集中办公,专职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攻坚行动。要制定具体落实方案,明确时间表、施工图,实行挂图作战,务求取得实效。

(三)实施联合督导。 市农业水 价 综合 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将成立联合督导组,采用实地调研督导、分析研判各类信息数据等方式 , 每年至少对所有改革县(区、市)实施一次全覆盖督导检查,对进度慢、问题多的县(区、市)予以通报。督导检查情况将作为我市 “ 五水综改 ” 、粮食安全责任制、最严格水资源管理考核评分的重要参考。

(四)强化宣传引导。 各县(市、区)要充分调动用水协会、基层党员干部等力量,通过宣传板(栏)、宣传册、微信、小视频等线上线下渠道,广泛开展宣传活动,用群众听得懂的语言、看得清的方式,讲好节约用水、财政奖补、灌溉条件改善等支农惠农政策,强化水情教育,引导农民树立节水观念、增强节水意识、有偿用水意识和提高节约用水的自觉性,为群众算好经济账,赢得最大的理解和支持。健全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舆情处置机制,加强舆情监测,及时引导社会舆论,营造良好改革环境。

  附件: 1. 全市农业水价综合改革三年攻坚行动任务分工

                      2 .   2023 年度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整县推进名单

 

附件1.全市农业水价综合改革三年攻坚行动任务分工.docx

附件2.2023年度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整县推进名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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