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询价内容
1. 采 购 人:新乡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 项目名称:《国家碳达峰试点城市实施方案》编制服务。
3. 项目范围:
3.1 严格按照现行财务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本着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按时完成约定的 编制 服务。
3.2 制定合理计划和实施能够获取充分、适当证据的工作程序,为甲方的委托事项提供合理保证。
3. 3 提交合法合规,数据详实,证据充分,内容完整且符合项目要求及采购人要求的《国家碳达峰试点城市实施方案》
4. 服 务 期: 2023 年 -2024 年。
5. 报价要求:
5.1 投标人需要充分了解此次询价业务内容。
5.2 报价为含税价总价。
5.3 本次询价为一次报价,请仔细查看要求,认真填写报价,若报价出现错误,不能更改,按原报价执行。
二、合格报价人资格要求
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 没有被 “ 信用中国 ”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没有被 “ 中国政府采购 ” 网站( www.ccgp.gov.cn )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 报价人须提供近 3 年(自 2020 年 12 月至今,下同)完成过至少 1 项类似项目的业绩(提供合同或其他有效证明材料)。
4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三、报价时间、地点、文件
1. 报价截止时间: 202 3 年 12 月 2 8 日 17:00 。
2. 报价文件送至以下地址:
新乡市人民东路甲 1 号行政办公大楼 1430 室。
3. 本次询价通过线下纸质版形式进行操作,报价人须将报价相关报价单、业绩证明装订成册,以上文件每页及封面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报价 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4. 报价文件装在一个文件包中密封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提交。
四、供应商确定
采购人根据符合采购要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总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
五、 其他要求
与本次业务有关的交通费等费用由报价人自行承担。
六 、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 0373-3696877
新乡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 3 年 12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