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 新乡职业技术学院现代服务业产教融合实训中心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新乡职业技术学院:
你院《关于呈报新乡职业技术学院现代服务业产教融合实训中心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 新职院 〔 2023 〕 123 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依你院申请,根据市政府意见,原则同意新乡职业技术学院现代服务业产教融合实训中心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原《新乡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新乡职业技术学院新校区建设二期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新发改社会〔 2019 〕 369 号)中 “ 学术交流中心 ” 内容不再实施,调整为 “ 新乡职业技术学院现代服务业产教融合实训中心项目 ” 进行建设,其他建设内容不变。
二、项目名称:新乡职业技术学院现代服务业产教融合实训中心项目。
三、项目建设地点:项目位于新乡市新乡经济技术开发区新长北线南侧,经三路东侧,新乡职业技术学院二期校园西北部。
四、项目法人:新乡职业技术学院。
五、主要建设规模及内容:项目建筑物为现代服务业产教融合实训中心以及配套基础设施,项目总建筑面积为 39900.39 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为 34214.94 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为 5685.45 平方米。
六、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 16137 万元,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和学校自筹。
七、项目建设期为 2 年。
八、在招投标过程中要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有关规定,确保建设工期和建设质量,依法对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招标公告在指定媒体上发布。依法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做好招标事项备案和招标情况报告工作。
九、项目实施过程中,要按照《河南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河南省政府第 196 号令)《新乡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新政文〔 2014 〕 129 号)等有关文件规定,加强项目建设管理,严格控制项目投资。
十、请你们按照省纪委豫纪发〔 2013 〕 33 号文件要求,认真履行廉政风险告知程序,将《廉政风险告知书》在党组(党委)会上全文公开宣读,并将《廉政风险告知书回执单》反馈至我委纪检组,该项目编号 2401-410700-04-01-820553 号。
请据此批复开展下步工作。
附件:项目招标方案核准意见
2024 年 1 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