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高新区、经开区、平原示范区科技管理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对科技创新工作的重大安排部署,大力实施新乡市“创新驱动、科教兴市、人才强市”战略,为进一步引导我市新型研发机构发展,根据《新乡市新型研发机构备案和绩效评价办法(试行)》(新科〔2020〕62号)要求,现决定开展2024年新乡市新型研发机构备案和绩效评价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范围
1.2024年度新乡市新型研发机构备案
2.2021年度新乡市新型研发机构绩效评价
二、申报时间、地点
受理时间:2024年8月11日- 8月12日。
受理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受理地点:新乡市市民中心2楼131号窗口(新乡市人民东路与新二街交叉口东北角)。
三、报送渠道
各申报单位对所申报平台材料的真实性等负责,各县(市)区科技管理部门要围绕辖区内产业发展需求,积极谋划布局,认真组织开展备案申报工作,备案申报材料通过所在县(市)区科技管理部门统一报送。
四、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
科技项目推进与平台载体建设科 0373-5820696
市民中心窗口 0373-5858760
电子邮箱:xxskjxmptk@163.com
2024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