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度新乡市科技企业孵化载体绩效拟评价结果的公示

根据《新乡市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管理办法》(新科〔2021〕50号)、《新乡市众创空间备案管理办法》(新科〔2021〕51号)等文件规定,经过载体自评、专家评审等程序,经研究,决定对2023年度新乡市科技企业孵化载体绩效拟评价结果予以公示(见附件)。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自2024年12月19日至12月25日。公示期间若有异议请向新乡市科技局实名反映。

业务科电话:0373-5825090

纪检监督电话:0373-5820685

附件: 2023年度新乡市科技企业孵化载体绩效拟评价结果

2024年1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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