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切实做好“十•一期间”中小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和“百日安全督查活动”的通知

 

关于切实做好“十•一期间”中小企业安全生

产工作和“百日安全督查活动”的通知

     2008年“十•一”即将来临,为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安全生产的各项要求,确保全市中小企业、民营企业不出现重特大事故,按照市安委会内部明电的要求,在全市迅速开展拉网式的安全生产大检查,现将“十•一”前后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结合实际情况确定重点行业进行安全生产检查
   认真吸取山西临汾市襄汾县尾矿案溃坝事故的教训,切实加强全市中小企业、民营企业的隐患排查治理,对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和民爆物品生产经营领域的安全生产隐患进行排查,认真抓好重大事故隐患和重大危险源等关键部位,强化措施、全力做好当前各项安全生产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加大重点环节的整治力度。
     二、 检查方法
    各县区中小企业局根据本辖区安全生产工作实际,要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配合县安委会各成员单位,要周密组织对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县管有关企业要认真组织自查,上级主管部门将对企业的检查和自查情况进行抽查。
     三、 有关要求
    1、各县区中小企业局要高度重视年底以前的安全生产工作,在“百日安全督查活动”中,以市安委会为主要成员单位组成的督查组,将继续对各个县区进行安全督查。
    2、要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领导,各单位一把手要切实负起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亲自深入企业,深入基层,做到真正掌握本辖区安全生产工作真实情况,认真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在的突出问题。
    3、按照“谁检查谁签字、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严防安全生产大检查走过场、流于形式,通过检查切实促进本辖区安全水平的提高。
    4、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认真落实政府部门和生产经营单位的主体责任,确保完成全年安全生产目标任务。
    5、严格责任追究,在安全生产大检查中,对于思想不重视,行为走过场,疏于预防、管理、监督等安全生产工作的不作为行为和失职渎职行为要严肃查处。
    6、各县区中小企业局及有关企业落实“9•21”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安排部署安全生产大检查情况,于10月8日报市局企业科。
     联系电话:6358080

 


         信阳市中小企业服务局
         二00八年九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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