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局政策法规解读

加强种粮直补资金审计

促进国家惠农政策落实

——审计局政策法规解读

实行对种粮农民直接补贴,是党中央、国务院增加农民收入、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稳定和发展粮食生产、保护和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的重要举措。为促进国家种粮农民直接补贴政策的落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六条“审计机关对本级各部门(含直属单位)和下级政府预算的执行情况和决算以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审计监督。”的规定,近几年市审计局组织市县审计机关对全市10个县区种粮直补资金进行了审计。

市审计局高度重视对种粮直补资金的审计,为搞好此项审计工作,印发了《种粮农民直接补贴资金审计工作方案》,召开了全市种粮直补资金审计工作会议,提出了要求,强化了责任。审计实施前,各级审计机关组织审计人员认真学习种粮直补相关政策、法规,严格按照国家审计准则的要求,制定了切实可行的审计实施方案。在审计实施过程中,审计人员采取了审查账目、查阅档案、听取汇报和走访农户等多种方法,共审计财政、农业发展银行、农村信用联社等资金管理单位33家,抽查乡镇76个,行政村221个,走访种粮农民2344户,发放调查表2275份,了解种粮直补政策落实和资金发放情况,取得了明显的审计效果。

审计结果表明:我市各级政府高度重视种粮直补工作,有关部门切实履行职责,认真落实种粮直补政策,各县区结合本地实际,制定了种粮直补实施方案;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种粮直补政策;能按照核定的补贴面积、补贴标准发放直补资金,以村组为单位实行了张榜公示;执行了“五到户”和“六不准”的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为享受补贴的农户在农村信用联社储蓄网点开设了账户,并办理了《直补资金存款折》;财政部门及时拨付种粮直补资金,直补资金实行了专户管理。享受补贴的农户能到当地农村信用社储蓄网点领取现金或转为个人存款,种粮直补政策要求得到了有效落实。实施种粮直补这项惠农政策,进一步调动了广大农民种粮积极性,促进了粮食增产、农民增收,促进了农村经济的发展。

审计中也发现部分乡镇实际种粮面积大于省核定的补贴面积,一些超出的面积没有享受种粮补贴的情况;种粮直补资金操作程序不规范,个别镇未按种粮直补的规定分村设点、进村入户发放种粮直补资金,部分《直补资金兑现底册》没有种粮直补资金兑现监督员签名;个别农村信用联社种粮直补资金分户账记录不完整、兑付手续不规范;个别地方对种粮直补政策宣传不够深入,协调不够到位。发现问题后,有关单位认真对待,积极整改,大部分问题现已得到解决。同时,我局根据补贴程序复杂、人力耗费多的情况,向有关部门提出了简化补贴发放程序的建议。

(信阳市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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