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及典型案例

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指拥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农户将土地经营权(使用权)采取转包、互换、转让、出租等方式流转给其他农户或经济组织,即保留承包权,让渡使用权。从大量实践经验看,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不仅是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势,也是迫切需要。

一、 农村土地流转的基本形式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形式概括起来主要有转包、转让、出租、互换等形式。

转包主要发生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农户之间。转包人是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农户,受转包人是承受土地承包经营权转包的农户。转包人对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产权不变。受转包人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使用的权利,获取承包土地的收益。并向转包人支付转包费。转包无需经发包人许可,但转包合同需向发包人备案。

出租主要是农户将土地承包经营权租赁给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人。出租人是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农户,承租人是承租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外村人。出租是一种外部的农事合同。承租人通过租赁合同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承租权,并向出租的农户支付租金。

互换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农户之间为方便耕种和各自需要,对各自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交换。互换是一种互易合同,互易后,互换的双方均取得对方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丧失自己原土地承包经营权。

转让是农户将土地承包经营权移转给他人。转让将使农户丧失对承包土地的使用权,因此对转让必须严格条件。转让的对象应当限于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农户。

二、 典型案例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是一项政策性强、涉及面广的工作,关系到农民群众的自身利益,为了搞好土地流转工作,我市各级政府,各相关部门做了大量而细致的工作。在部分县区成立了试点,出现了一批农业龙头企业、种植大户、农村种养专业户。

典型县区:平桥区下辖 19 个乡镇, 233 个行政村,现有农业人口 61 万多人,家庭承包经营农户 139751 户,家庭承包经营的耕地面积 662652 亩。区政府专门成立了农村土地流转工作领导小组和平桥土地流转中心,制定了《农村土地流转管理实施细则》,印制了土地流转规范性合同文本,建立了区、乡、村三级农村土地流转服务体系,大力推进土地流转。截至目前,全区土地流转面积为 138333 亩,占总耕地面积的 20.8% ,涉及流出土地的农户数有 29977 户,占总农户数的 21.5%50 亩以上业主 120 个,规模经营面积 6640 亩,占土地流转面积的 4.8%

典型村:商城县双椿铺村成立“金穗农民合作社”,农民以土地入股,现已吸纳 117 户农民近 500 亩耕地入社。合作社每年付给农民 500 元租金,统一组织的大田操作过程中,需要农民出工的另外付给报酬。目前,合作社已与农民签订了协议书,并筹集启动资金 8 万元。已播种双低油菜 100 余亩,小麦 200 余亩。

典型种植业户: 固始县张广乡石庙村汤圩组王世龙,从 2002 年开始转包本村内其他农户的耕地,从事水稻、小麦、油菜种植。 2008 年转包 110 亩,转包费为每年每亩 200 斤稻谷,按当时市场价折款兑现给转包方。今年种植总收益 110700 元,年纯获利 36750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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