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工信〔2010〕89号 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厅级领导分包省辖市企业服务工作的通知 各省辖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为全面实施2010年企业服务行动计划,抓好各项工作落实,解决企业生产经营难题,推动企业转型升级,经研究,决定开展厅领导分包各省辖市企业服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服务方式 每位厅级领导分包1-2个省辖市(名单见附件)开展企业服务,指定1名业务处室负责人为联络员,同分包省辖市建立联系沟通机制,定期深入省辖市、县(市、区)和企业开展调研,以座谈会、现场办公会等形式,了解掌握各省辖市企业服务工作情况和重点企业生产经营情况,协调解决企业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二、工作职责 (一)推动政策落实。贯彻落实国家和我省支持工业和信息化发展的各项政策,指导企业用足用好各项优惠政策,帮助企业争取政策支持。对工业和信息化厅职责范围内的问题,要尽快解决;对超出职责范围的问题,由省企业服务活动办公室协调相关部门解决。 (二)解决企业难题。深入企业了解情况,及时协调解决企业在项目建设、资金需求、市场开拓、要素保障等方面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三)促进转型升级。发挥政策导向作用,帮助企业争取资金支持,积极引导企业开展技术改造和信息化建设,支持企业技术进步和自主创新,推动企业转型升级、做大做强。 (四)优化发展环境。推动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十不准”规定的落实,坚决制止乱收费、乱摊派行为,维护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秩序。 分包工作要按照服务企业、解决困难、多办实事、多求实效的原则,加强与各省辖市企业服务活动办公室的工作衔接,坚持轻车简从,不增加企业负担。每半年要将分包省辖市工作情况形成书面报告,省企业服务活动办公室负责收集上报。
附件:厅领导分包省辖市企业服务工作一览表
二〇一〇年三月十日 附件:
厅领导分包省辖市企业服务工作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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豫工信〔2010〕89号 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厅级领导分包省辖市企业服务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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