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辖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为加强监督管理,规范小额贷款公司经营行为,促进小额贷款公司规范、健康发展,根据《河南省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管理暂行办法》(豫中小企〔2009〕13号)的规定,决定建立河南省小额贷款公司行业年审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审范围 凡在各年度12月31日以前批准设立并办理工商注册登记的小额贷款公司,应当参加行业年审。 二、年审时间 每年自 <?xml:namespace prefix="st1" ns="urn:schemas-microsoft-com:office:smarttags"> ?xml:namespace> 2月1日 开始,至 3月31日 结束。 三、年审内容 (一)年审的重点 1、资金运营及财务状况; 2、遵守《河南省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管理暂行办法》规范经营情况; 3、注册资本及出资人变更情况; 4、主要负责人、经营地址的变更情况; 5、重大事项处置情况; 6、省主管部门确定的其他情况。 (二)小额贷款公司应提供以下年审材料 1、年度审核表(加盖公司印章); 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司印章); 3、审计报告; 4、银行对账单和询证函; 5、股东和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表; 6、公司年度工作总结; 7、公司重大事项说明; 8、省主管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四、年审程序 小额贷款公司应向所在县(市、区)主管部门报送年审材料,签署意见后报省辖市主管部门,经省辖市主管部门签署意见报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审验。扩权县(市)可直接报送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同时报所在省辖市主管部门备案。 五、具体要求 1、充分认识小额贷款公司年审工作的意义。年审工作是加强小额贷款公司监督管理的重要手段,切实做好小额贷款公司的年审工作,对于规范小额贷款公司依法经营、促进小额贷款公司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2、加强对小额贷款公司年审工作的组织领导。各级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严格程序,服务到位,高标准、高效率的做好年审工作。 3、小额贷款公司要积极、主动做好年审工作。要充分认识年审工作的严肃性,据实填写各种报表数据,确保提交的材料详实规范。 4、小额贷款公司在进行工商年度检验时,应当提交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出具的行业年审意见。2009年12月31日(含)以前获准设立的小额贷款公司参加2010年度的行业年审。
二〇一〇年四月二十六日 |
豫工信〔2010〕156号 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建立小额贷款公司行业年审制度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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