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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转发 《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加强耐火粘土萤石生产总量控制的通知》的通知
各县、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各管理区、开发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现将《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加强耐火粘土萤石生产总量控制的通知》(豫工信〔2010〕215号)转发给你们,请你们按照省厅通知要求,认真组织企业填写调查表,并与 6月18日 18时30分前 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本通知电子版请登录市局网站(http://xy.smehen.gov.cn/)下载。 联 系 人: 郭 伟 联系电话:6366508 13849748015 电子邮箱: home2908@163.com
附:《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加强耐火粘土萤石生产总量控制的通知》(豫工信〔2010〕215号)
二〇一〇年六月十日
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关于加强耐火粘土萤石生产总量控制的通知 豫工信〔2010〕215号
各省辖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委): 为合理开发利用资源和保护环境,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工业和信息化部等七部委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采取综合措施对耐火粘土萤石的开采和生产进行控制的通知》(国办发〔2010〕1号)和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的规定,公告了《耐火粘土(高铝粘土)行业准入标准》(工联原〔2010〕第86号)和《萤石行业准入标准》(工联原〔2010〕第87号)。最近,工信部又下发了《关于下达2010年高铝耐火粘土萤石生产总量控制指标的通知》(工信部原函〔2010〕244号)。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有关文件精神,现就我省加强耐火粘土萤石生产总量控制工作通知如下: 一、 提高思想认识 耐火粘土和萤石是资源有限且不可再生的宝贵矿产资源。为保护资源和环境,有必要从矿山开采、生产计划管理、税收、环保、产业准入、出口管理等方面采取综合措施,控制缩减开采量和生产量。各级工业主管部门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的决策和部署上来,以严格行业准入和实施总量控制为抓手,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扭转近年来一些企业过度开采和生产加工,导致资源保有储量快速下降、环境污染严重的现象,确保有限矿产资源合理开采利用,促进行业健康有序可持续发展。 二、摸清企业底数 国家工信部要求对耐火粘土、萤石实行开采和生产双重总量控制,使开采量和生产量相互衔接且逐年有所减少,并从今年起下达分地区年度生产指令性计划。针对我省耐火粘土萤石生产企业比较分散、产业集中度较低的实际,为了搞好指令性生产指标的科学分配,各省辖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委)要组织人员对本辖区的耐火粘土萤石生产企业逐一进行调查了解,切实摸清企业的生产能力、生产需求、采购销售等情况,认真如实填写相关内容(详见附表),并于6月20日前报省厅原材料工业处。 三、 推进产业升级 制定具体措施,支持耐火粘土和萤石企业的环保、节能、资源综合利用等方面的技术改造,推广高效率、低能耗、环保型新技术、新工艺,推进产业结构调整。要以总量控制、指令性计划生产为主要方法,合理调整配置资源,支持耐火材料优势企业更多参与耐火粘土萤石的开采和加工,形成耐火材料与耐火粘土萤石产业链,提高耐火粘土萤石的生产技术水平,带动产业升级。 四、 加强监督管理 要加强生产指标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对生产数量超过当年下达的总量控制指标或指令性计划的省辖市,省厅将给予通报批评,并削减下一年度的指令性计划。要积极配合国土资源、环保、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等有关部门加强对耐火粘土和萤石资源开采秩序的治理整顿,依法淘汰破坏资源、污染环境、布局不合理和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技术落后的开采企业,依法取缔无证开采。要及时掌握辖区内的耐火粘土和萤石企业的基本情况及资源状况、生产量、出口量等重要基础资料,加强与发展改革、国土资源、商务、统计等部门的配合,建立必要的报表制度和沟通协调机制,推动耐火粘土萤石生产总量控制任务的落实。
附件: 市2008-2009年耐火粘土\萤石生产基本情况
二○一○年六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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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转发《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加强耐火粘土萤石生产总量控制的通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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