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组织申报2011年工业企业能源管理中心建设示范项目财政补助资金的通知

信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

组织申报2011年工业企业能源管理中心建设示范项目财政补助资金的通知

 

各县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各管理区、开发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根据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请组织申报2011年工业企业能源管理中心建设示范项目财政补助资金的通知》(豫财建〔2011〕533号)精神,请你们认真在本地企业中组织符合条件、有积极性的企业开展申报工作。指导企业严格按照财政部《关于请组织申报2011年工业企业能源管理中心建设示范项目财政补助资金的通知》要求,编写资金申请报告,并于2010年12月1日前将资金申请报告一式四份(含相关材料电子版光盘4张)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联 系 人:郭 伟

联系电话:6366508

附件:1、豫财建〔2010〕533号

2、财政部《关于请组织申报2011年工业企业能源管理中心建设示范项目财政补助资金的通知》(该通知附件内容请联系市工信局获取)

 二〇一〇年十一月二十二日  

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请组织申报2011年工业企业能源管理中心建设示范项目财政补助资金的通知》

( 豫财建〔2010〕533号)

省辖市、有关县(市)财政局、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现将《财政部关于请组织申报2011年工业企业能源管理中心建设示范项目财政补助资金的通知》转发你们,请按照国家规定的项目范围、条件和申报程序,抓紧组织做好项目的申报工作。对企业的资金申请报告进行审核后,务于2010年12月5日前报省财政厅(经济建设处)、工业和信息化厅(节能与综合利用处)。

 

附件:财政部《 <?xml:namespace prefix="v" ns="urn:schemas-microsoft-com:vml"> 关于请组织申报2011年工业企业能源管理中心建设示范项目财政补助资金的通知.doc

  (联系人:财政厅 胡国团  联系电话:0371-65808915

   工业和信息化厅  黄  波  联系电话:0371-65509820)

 

二〇一〇年十一月八日

 

 

 

 

关于请组织申报2011年工业企业能源管理中心建设示范项目财政补助资金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为加快推进工业化和信息化融合,促进工业重点节能技术推广应用,按照《工业企业能源管理中心建设示范项目财政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财建[2009]647号),现就组织申报2011年工业企业能源管理中心建设示范项目财政补助资金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范围及条件

(一)项目范围

2011年重点支持钢铁、有色、石化、建材等行业企业能源管理中心建设示范项目。重点是采用先进技术、并将数据采集、处理和分析、控制和调度、平衡预测和能源管理等功能进行有机、一体化集成,实现企业能源管理中心系统的管控一体化设计,系统和应用功能比较完善的示范项目。

已经建成投产的项目及已获得2010年财政补助资金的项目不在申报范围内。

(二)项目条件

1.企业的主要生产工艺技术及设施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具备一定的现场自动化基础条件,或经过适应性改造能满足企业能源管理中心系统对数据采集的要求;
2.项目已经审批、核准或备案;
3.主要建设条件基本落实;
4.没有享受中央财政其他资金支持。

二、申报程序

符合条件的能源管理中心建设项目,由企业(包括中央管理企业)提出资金申请报告(见附件3),按照属地原则报所在地财政、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企业法人代表要在上报材料上签字确认,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各省级财政、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对企业的资金申请报告进行审核汇总后,报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

各地应严格把关,对项目及企业上报的资金申请报告,尤其是节能量测算部分予以审核,确保有据可查。

三、时间要求

请你们于12月15日前,将申报材料一式两份报送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要求装订整齐,同时提供相应材料电子版光盘。逾期不予受理。

财政部经建司:谢秉鑫 李 成   010-68552977、2599

工信部节能司:袁 令  余 薇   010-68205367、5368

附件:
1.2011年工业企业能源管理中心建设示范项目汇总表
2.企业基本情况表和项目基本情况表
3.工业企业能源管理中心建设示范项目补助资金申请报告编制要点


财政部经建司        工业和信息化部节能与综合利用司


二○一○年十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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