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ml:namespace prefix="o" ns="urn:schemas-microsoft-com:office:office"> ?xml:namespace> 各省辖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委): 为了加强国家实行指令性生产计划产品的管理,做好2011年计划编制工作。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的要求,请各省辖市对本地区2010年耐火粘土、萤石指令性生产计划执行情况进行总结、并对2011年计划建议指标提出意见,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高铝耐火粘土、萤石是国家的战略资源。各省辖市要严格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采取综合措施对耐火粘土萤石的开采和生产进行控制的通知》(国办发〔2010〕1号)和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加强耐火粘土萤石生产控制的通知》(工信部原〔2010〕3号)的精神,对本市耐火粘土(生料、熟料)、萤石开采、生产企业进行深入调研,摸清底数,将本地耐火粘土、萤石储量、可供开采量、矿山开采企业家数、熟料加工企业数、年使用耐火粘土(生料、熟料)、萤石量等情况,分析存在问题并提出相关建议,如实报省厅备案。 二、关于2011年指令性生产计划建议指标。结合本地区高铝耐火粘土、萤石行业实际情况,提出2011年指令性生产计划建议指标并初步分解到企业(详见附件)。各地建议安排指令性生产计划指标的企业,应符合产业政策和行业规划要求,开采企业应具有采矿许可证,生产企业不使用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生产工艺,达到环境保护规定、标准的要求。 三、为做好此项工作,有关省辖市要高度重视。特别是郑州、洛阳、三门峡、南阳、信阳、驻马店、平顶山等重点省辖市要由分管领导亲自挂帅,安排专人负责此项工作的落实,并尽快报送分管领导和经办人的联系方式,以便及时联系。 四、请务于2011年1月22日前将本地耐火粘土、萤石开采和使用情况及2011年需求情况以书面材料报我厅(含电子版)。 五、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卢钦华 陈郑育 联系电话:0371-65509877(兼传真) 65509882 邮 箱: gxt65509877@126.com
附件:1. 2010年高铝耐火粘土、萤石生产情况及2011年计划建议表.xls 二〇一一年一月十日 |
省工信厅办公室关于请报送2010年高铝耐火粘土萤石生产情况总结和2011年生产指令性计划建议指标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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