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工信局关于转发《关于做好2011年电子信息百强企业发布相关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信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关于转发《关于做好2011年电子信息百强企业

发布相关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各县(区)工信局、各管理区(开发区)工信主管部门:

根据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做好2011年电子信息百强企业发布相关工作的通知》(豫工信高〔2011〕140号)文件精神,现将通知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并将上报材料于2011年4月15日前报市工信局科技与装备工业科,以便及时汇总全市情况上报省厅。

 

 

联系人:钟家胜  联系电话:6365518

 

 

二0一一年三月二十九日

 

 

 

关于做好 2011 年电子信息百强企业发布相关工作的通知

各省辖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委):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运行监测协调局《关于做好2011年(第25届)电子信息百强企业发布相关工作的通知》(工信运行简函〔2011〕26号)要求,为切实做好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报送条件

(一)在我国境内注册,以电子信息产品制造为主,且电子信息产品销售收入占企业营业收入60%(含)以上的企业(集团)。

(二)中外合资、合作及港澳台合资、合作企业需为中方控股(包括绝对控股和相对控股)。

(三)企业2010年营业收入18亿元以上,且近三年没有连续出现亏损。

二、报送要求

(一)2011年电子信息百强企业以企业集团为单位上报,企业集团为合并报表的企业(含其全资子公司或控股企业)。

(二)请各地主管部门组织本地区符合条件的企业认真填写《2011年电子信息百强企业基本情况表》和《2011年电子信息百强企业主要指标表》(见附件,电子版从厅网站下载)。各地主管部门负责初审,保证企业所填报的各项经济指标数据准确可靠,并于4月20日前将有关材料一式3份报厅高技术工业处。

三、其它

工信部运行局成立专家审查组,负责对有关企业及新入围企业进行抽查、复核。本届电子信息百强企业将依照企业的规模状况、效益状况以及技术研发实力三个方面经综合汇审后给予排名发布。

联系电话:0371—65509870

联 系 人:  李永健

电子邮箱:gxtgjsc@126.com

 

附件:1. <?xml:namespace prefix="v" ns="urn:schemas-microsoft-com:vml"> 2011年(第25届)电子信息百强企业基本情况表.doc      

     2. 2011年(第25届)电子信息百强企业主要指标表.doc

   二○一一年三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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