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工信局关于转发《关于申报2011年度电子信息产业发展基金信息技术应用“倍增计划”项目的通知》的通知

 

关于转发《 关于申报2011年度电子信息产业发展基金信息技术应用“倍增计划”项目的通知 》的通知

 

各县(区)工信局、各管理区(开发区)工信主管部门:

 根据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申报2011年度电子信息产业发展基金信息技术应用“倍增计划”项目的通知》精神,现将通知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并将上报材料于2011年4月12日前报市工信局科技与装备工业科,以便及时汇总全市情况上报省厅。

 

 

联系人:钟家胜  联系电话:6365518

 

 

二0一一年三月二十九日

 

 

 

 

 

 

 

关于申报2011年度电子信息产业发展基金

信息技术应用“倍增计划”项目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依据《2011年度电子信息产业发展基金项目指南》,2011年度信息技术应用“倍增计划”项目申报工作即日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凡有意向申请“倍增计划”项目的单位,应符合以下要求:

(一)申报的项目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和信息技术发展方向,符合《2011年信息技术应用“倍增计划”项目指南》(见附件一)的范围。

(二)申报的项目技术先进,项目成果已经实现了应用,取得良好的应用效果。

(三)申报的项目在地方或行业具有一定影响,具有较强的推广性和示范性。

(四)为加强基金项目管理,申请项目的单位应在电子信息产业发展基金网(www.itfund.gov.cn)进行注册(以前年度已注册企业不必重复注册)。

二、申报材料

(一)“倍增计划”项目资金申请表及推荐意见(注:推荐意见由我处负责填写,见附件二)。

(二)“倍增计划”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见附件三)。

(三)项目承担单位营业执照及组织机构代码证、财务审计报告,以及能够说明其技术、经营能力和项目应用效果的有关文件。

三、材料报送

(一)项目申报材料应于2011年4月19日前上报高技术工业处,包括纸质文本(A4格式)一式十二份和电子文本(U盘或光盘保存)一份,两稿主体内容应一致。逾期未按照规定数量、形式递交的申报材料不予受理。

(二)申报企业材料通过所在省辖市工信局(委)上报。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永健  65509870;李大刚   65509804

 

附件:1、2011年度“倍增计划”项目指南

2、“倍增计划”项目资金申请表

3、“倍增计划”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大纲)

 

 

高技术工业处

二○一一年三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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