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辖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委),省直管试点县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装备工业司和中国进出口银行业务与创新部《关于组织推荐重大技术装备重点项目的通知》(工信联装〔2011〕252号的精神,以下简称《通知》),为认真做好重大技术装备重点项目上报工作,结合我省实际,现将有关上报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报送的基本原则 (一)所报项目必须符合行业规划和产业政策要求。 (二)推荐项目的方向和重点依照《通知》明确的五个方面执行。 (三)优先支持2010年被评为“河南省装备制造50户重点培育企业”、国家示范工业园区和列为《河南省装备制造(含汽车和新能源汽车)产业2011年行动计划》的重点项目。 二、报送内容 (一)企业报送《重大技术装备重大项目申报表》和企业2010年度的财务报表各一式五份并电子版; (二)所在省辖市、省直管试点县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报送项目汇总表和上报意见文件。 三、报送要求 (一)省辖市、省直管试点县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对上报项目进行汇总后出具单位报送意见,报送至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装备工业处,未经所在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审核的项目不予受理。 (二)上报时间截止为2011年9月20日,以收到报送的纸制文件为准。 联 系 人:宋连武、程玉晖 联系电话:0371-65509871 邮 箱:hnzbgy@126.com 附件: <?xml:namespace prefix="v" ns="urn:schemas-microsoft-com:vml"> ?xml:namespace> 工信部装备司和国家进出口银行业务与创新部关于组织推荐重大技术装备重大项目的通知(复印件).doc
二〇一一年八月二十二日 关于组织推荐重大技术装备 重点项目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工业管理部门,有关中央企业: 为贯彻落实做强做大装备制造业的战略部署,推动重大技术装备发展和自主创新,工业和信息化部装备工业司和中国进出口银行业务开发与创新部建立支持重大技术装备发展合作机制。按照“工信部组织推荐项目,进出口银行独立审贷”的原则,工信部根据行业规划和产业政策的要求,组织省(区、市)工业管理部门筛选项目,提出《重大技术装备重点项目推荐目录》;进出口银行充分运用各项业务品种,为符合进出口银行信贷条件的项目提供综合性金融服务,并在政策允许的范围内给予融资便利。 一、推荐项目的方向和重点 (一) 重大技术装备产品出口项目 重大技术装备直接出口项目以及通过工程承包等方式间接带动重大技术装备出口的项目。 (二)提高重大技术装备制造企业核心竞争力项目 1.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有利于提高技术性能与质量的重大技术装备创新项目,包括相关产品研发及产业化项目; 2. 装备制造企业技术改造和其他固定资产投资项目; 3.以提高产业集聚化发展水平为目的,在装备制造领域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内的建设项目,以及国家实验室、工程中心、大型企业技术中心等建设项目; 4.符合我国利用外商直接投资政策的外商直接投资项目和国家鼓励和支持的重大技术装备引进项目。 (三)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项目 为使用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开展的建设项目。 (四)重大技术装备制造业企业兼并重组项目 装备制造企业以兼并、合并、重组、改组、接管、资产收购、参股、控股、承接债务、联合经营、合资合作等方式开展的企业间整合项目。 (五)装备制造企业“走出去”项目 装备制造企业对外投资项目,包括在境外建设生产制造基地、研发中心、产品销售中心、服务中心,以及收购境外企业等。 二、项目推荐流程: (一)地方企业向地方工业管理部门提出申报(申报表见附件),地方工业管理部门初步筛选后向工信部装备工业司推荐。中央企业直接向工信部装备工业司申报。 (二)工信部装备工业司会同进出口银行业务开发与创新部对申报项目进行审核,确定《重大技术装备重点项目推荐目录》。 三、进出口银行按照《重大技术装备重点项目推荐目录》受理项目申贷。 四、2011年度项目于今年9月底前集中申报,今后可视项目成熟程度适时申报。
联系人及电话: 工业和信息化部装备工业司 刘胜鹏 010-68205626 中国进出口银行业务开发与创新部 刘晓路 010-83578263
工业和信息化部 中国进出口银行 装备工业司 业务开发与创新部
二〇一一年七月二十六日
重大技术装备重点项目申报表
项目名称: <?xml:namespace prefix="w" ns="urn:schemas-microsoft-com:office:word"> ?xml:namespace> 申请单位:
二Ο一一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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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推荐重大技术装备重点项目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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