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工信局关于做好2011年度省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创建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工业和信息化局,管理区、开发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河南省创建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实施意见的通知》(豫政办[2009]161号)和《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1年度省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创建工作的通知》(豫工信办明电[2011]63号)要求,为做好我市2011年度省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以下简称示范基地)的创建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明确责任

创建示范基地是全省工业和信息化系统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速推进我省新型工业化进程的一项重要举措。2011年度示范基地的创建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各县区工业和信息化局,管理区、开发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作为本地区申报示范基地的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明确主管领导,并有专人负责。

二、    积极创建、做好服务

(一)确定2011年度示范基地重点培育对象。各地要按照创建示范基地的要条件求,在对本地区产业集聚区、工业园区进行调研摸底的基础上确定拟申报培育对象。拟申报培育对象确定后,要按照《省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重点培育对象申报表》的要求,认真填写并及时上报,截止时间到2011年9月20日。省厅将于9月30日前公布2011年度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重点培育对象名单。

(二)抓紧开展创建培育工作。各县区工业和信息化局,管理区、开发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认真做好2011年度创建示范基地的宣传培育工作,及时转发有关文件,召开有关会议宣讲创建工作的主要内容、要求、解答疑难问题等,指导申报单位正确下载文件,指导示范基地重点培育对象编制创建工作方案和产业发展规划。

(三)组织申报2011年度示范基地。2011年度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重点培育对象名单公布后,各县区工业和信息化局,管理区、开发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对符合条件的示范基地进行申报,申报材料要进行严格初审,确认材料齐全、真实有效后,以正式文件上报,提交时间截至2011年10月30日。

三、逐级审查、授牌批复

省厅将对示范基地重点培育对象进行必要地实地考核,按照创建省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的标准要求,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对审核通过的示范基地进行一次性集中批复和授牌。

请各县区工业和信息化局,管理区、开发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抓紧开展有关工作。

《省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重点培育对象申报表》及申报材料格式、内容和要求请在省工业和信息化厅门户网站下载。

 

联系人:  王  鹏

联系电话:6365528

 

 

信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二〇一一年九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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