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举报受理办理情况公布(第二批)

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举报受理转办清单

(第二批)

2016 7 17 12:00 7 18 12:00

序号

地市

举报主要内容

备注

26

信阳市

光山县马畈镇永林村铅厂产生大量的粉尘,污染严重, 2005 年开始向信访、政府、纪委、检察院投诉至今一直没有得到解决。

*

一、清单中所列第26号问题

责任单位:光山县

责任领导:熊异凡(光山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责任人: 耿纪家(光山县环保局局长)

毕乐耀(光山县马畈镇镇长)

查办结果:关于反映“永林村铅厂产生大量粉尘,污染严重,2005年开始向信访、政府、纪委、检察院投诉至今一直没有得到解决”问题,一是经现场核实,未发现马畈镇永林村及其周边范围内有铅厂或作坊存在;二是据信访、政府等部门反映,也从未收到过关于马畈镇永林村铅厂污染的信访投诉。综上所述,该反映问题不属实。

光山县人民政府

2016年7月24日




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材料交办清单

(第二批)

(2016年7月17日12:00-7月18日12:00)

序号

地市

举报主要内容

备注

27

信阳市

浉河区平桥区18里河污水处理厂平时设施不运行,收污水处理费,污水直接流到浉河,有检查时就放水把河里的污水冲走,检查组一走,河里都是臭水。

(*)

28

信阳市

工区路至交警一大队这段路平时只洒一遍水,扬尘污染严重,有检查了就洒三四遍水。



一、清单中所列第27号问题

责任单位:信阳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责任领导:张立英(信阳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局长)

责 任 人:燕炜(信阳市污水处理公司总经理)

查办结果:群众反映情况不属实。经过现场实地查看设施设备运行情况、核查信阳市污水处理厂在线及视频监控设备、询问技术人员等环节,发现信阳市污水处理厂近三年期间一直在正常运行。

二、清单中所列第28号问题

责任单位:信阳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责任领导:张立英(信阳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局长)

责 任 人:张涛(信阳市环境卫生管理处主任)

查办结果:群众反映情况不属实。经过核查市环境卫生管理处数控中心影像资料和询问管理人员,7月7日到18日期间,洗扫车和洒水车轮流作业,自凌晨2:00开始至下午18:00结束,除了避开上下班高峰等重点时段外,其它时间都在进行洒水降尘作业。

2016年7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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