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环保督察组举报受理转办清单
(第一批)
(2016年7月16日8:00—7月17日12:00)
序号 | 涉及县市区 | 举报内容 | 备注 |
54 | 罗山县 | “河南天大农牧科技有限公司”排放污水导致鱼塘死鱼问题 |
责任单位:罗山县
责任领导:王忠华(罗山县人民政府副县级干部)
责 任人:康诗宇(罗山县环保局局长)
涂光成(罗山县畜牧局局长)
沈承伟(河南天大农牧科技有限公司法人代表)
查办结果:
1.关于反映“河南省天大农牧科技有限公司排放废水造成下游鱼塘严重污染,鱼都死了”的问题。2016年3月14日,罗山县环保局通过立案调查,发现该养殖场距离养鱼塘4400米,养鱼塘水面高出泄洪渠水面1米左右,通过对鱼塘取样监测,氨氮不超标(1.31mg/L),养鱼塘死鱼问题与天大农牧科技有限公司违法排污没有直接关系。
2.关于反映“向环保部门反映,没有得到解决”的问题。2016年3月16日,罗山县环保局接到举报后,及时立案调查,责令该企业进行限期整改;4月18日,罗山县环保局对该企业进行行政处罚,责令停止生产经营,限期建设完成废水处理设施,并罚款9万元。7月19日,罗山县政府再次对企业整改情况进行调查督导,并依法依规追究企业责任。目前,相关整改措施正抓紧落实。
3.关于反映“举报人自己取水样拿去县环保局,不给检测”和“环保局自己取水样检测结果可能氨氮超标300多倍”的问题。经查实,罗山县环保局没有接到举报人自己取样检测的请求。2016年3月24日,信阳市环境监测站对天大农牧科技有限公司废水排入灌渠排口下游进行取样监测,氨氮值为53.6mg/L,上游取样氨氮值为0.271mg/L,下游严重超标,证实该企业存在废水违法外排问题。目前,相关整改措施正抓紧落实。
4.追责情况
罗山县监察局已对环保局负有分管环境监察的党组成员曹博进行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罗山县监察局已对罗山县畜牧局负有分管养殖的副局长沈宏霞进行行政警告处分;
罗山县环保局已对负有环境监管的直接责任人监察大队大队长魏东波给予记过处分;
罗山县环保局已对负有环境监管的直接责任人监察大队副大队长马德礼给予记大过处分;
2016年7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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