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我市河流生态环境的保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河南省河道采砂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全面禁止河道(水库)采砂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全市范围内淮河干流段永久禁采。
二、全市范围内其他河流(水库)从即日起全面禁采。
三、全市所有旱砂场一律依法关闭。
四、2018年5月底前全市范围河道内采砂船只等设备一律撤出河道。6月15日前,已吊上岸的采砂船只全部处置到位。无法撤出的设备立即切割清除,非法建筑物依法拆除。
五、各级人民政府要严格按照河道采砂管理地方行政首长负责制和河(湖)长制要求,组织相关部门依法严厉打击顶风采砂等违法违规行为。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六、本通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信阳市人民政府
2018年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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