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技术企业推荐 审核 要点
序号 | 审核 要点 | 工作分工 |
1 | 企业是否真实存在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 科技部门 |
2 | 企业申报材料是否按申报通知要求准备完整 并与网上提交材料一致 | 科技部门 |
3 | 知识产权证明材料是否与原件一致,知识产权是否有效 | 科技部门 |
4 | 成果转化、科研项目、研发管理等证明材料是否与原件一致 | 科技部门 |
5 | 职工和科技人员情况是否符合企业实际 | 科技部门 |
6 | 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是否与原件一致,审计报告是否按要求在注协备案 | 财政部门 |
7 | 研发费用、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专项审计 (鉴证) 报告是否原件,是否符合申报通知等要求 ,专项审计报告是否 按要求在注协备案 | 审计报告由 财政 部门负责;鉴证报告由税务 部门 负责 |
8 | 企业所得税 年度 纳税申报表中 营业 收入、收入总额、不征税收入 、研发费用、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 是否与金税三期征管系统最新数据一致 | 税务部门 |
9 | 出具研发费用和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专项审计 (鉴证) 报告的会计师事务所 (税务师事务所) 是否符合《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相关条件 | 会计师事务所由 财政部门 负责;税务师事务所由税务部门负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