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解读 :关于《信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信阳市人民政府2020年度立法计划的通知》解读


一、起草背景和过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和省人大常委会有关批复,我市自2015年起有权制定城乡建设与管理、环境保护和历史文化保护等方面的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按照市人大常务会的立法工作安排,2015年至2019年期间,先后由各单位组织起草了六部地方性法规草案,但没有制定过政府规章。

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全面建成法治政府,是全面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伟大征程中的重中之重。根据2015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的《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和十九大报告对法治政府建设提出的若干具体要求,加快建设法治政府,要重视立法保障,作为法治要求中的首位要求,科学立法在整个政府法治化发展建设中起着基石的功能。在新时代的背景之下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必须从源头上重视立法的重要性,坚持在党的领导下,切实加强重点领域政府立法,提高政府立法质量,为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民主政治、先进文化、和谐社会、生态文明,促进人的全面发展,提供有力制度保障。

为进一步推动信阳市政府立法工作,市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于2019年8月15日下发了《信阳市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征求2020年度政府立法计划建议项目的通知》(信法政办〔2019〕16号),并通过市司法局门户网站和微信公众号面向社会公众进一步征求意见。在全面整理汇总我市政府立法工作需求基础上,结合实际起草了《通知》,经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建议,报市政府审定后,予以印发。

二、主要内容

根据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并结合我市政府立法工作实际,按照统筹兼顾、突出重点的原则,今年《信阳市人民政府2020年度立法计划》确定了1件计划项目和1件调研项目。

政府立法工作要坚持立改废释并举,落实行政法规、规章制定程序,健全政府立法各项机制,推进政府立法精细化。在立法实践过程中,起草单位在拟定我市地方性法规上普遍遇到立法程序不明晰,操作要求不具体等问题;在2020年度政府立法计划建议项目征求的过程中,各单位对政府规章立法也存在需求。为了规范市政府组织起草地方性法规草案和制定政府规章的程序,提高立法质量和效率,在立法计划中列入了《信阳市人民政府拟定地方性法规草案和制定规章程序规定》项目,在上位法规定的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制定程序基础上,结合实际,制定我市拟定地方性法规草案和制定规章的程序规定。

消防安全问题是关系群众生命安全的问题,消防工作也是一项社会性很强的工作,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和积极参与。但从目前情况看,政府、部门、单位、公民“四位一体”消防安全责任体系尚未健全,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不到位的问题仍比较突出。在实际工作中仍然存在重经济效益、轻消防安全,主体责任不落实,消防制度不完善,违章作业、冒险蛮干等现象,将《信阳市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列入调研项目,结合信阳实际进行考察调研,可以更好地明确各级各部门各单位的消防安全职责,细化各级政府、行业部门和社会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

为保障计划的有序推进,计划中明确了责任单位和立法工作要求,市司法局将加强组织协调和监督指导,确保规章计划顺利完成。

原文链接:http://www.xinyang.gov.cn/sitesources/xinyang/page_pc/xxgk/zfwj/xzb/articleca49d7b8aed642ac9898c9eff02c72ea.html

标签: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