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平桥产业集聚区华盛路西侧平工纬二路南侧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挂牌出让的批复

索引号: -2101-2020-118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发布日期: 2020-08-06

空位类: 2101

成文时间: 2020-07-25

空位区: 信阳市

空位门: 信政土

失效时间: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信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平桥产业集聚区华盛路西侧平工纬二路南侧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挂牌出让的请示》 ( 文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根据原国土资源部 39 号令第四条的规定,同意将已经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信阳市 2010 年度第三批城市建设用地补办手续的批复》(豫政土〔 2011 944 号)批准征收的部分国有土地使用权采取挂牌的方式公开出让。出让方案如下:

一、土地位置及面积

该地块位于平东街道办事处中山居委会。土地总面积为 27785.25 平方米,净用地面积为 26486.93 平方米,代征城市道路面积为 1298.32 平方米。

二、土地用途及出让年限

该宗地土地用途为一类工业用地,出让年限为 50 年。

三、土地使用条件

信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19 11 9 日出具信自规条字 2019 26 号建设用地规划条件,该宗地规划指标为:容积率不小于 1.2 ,建筑密度不小于 40% ,绿地率不大于 20% ,其他土地使用条件按照信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出具的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执行。该宗地必须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及河南省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的要求。

四、供地时间及方式

该宗地于 2020 年第三季度采取挂牌的方式公开出让。

五、其它事宜

1 .本宗地为净地出让。出让土地成本由辖区政府与财政部门清算。

2 .出让地块中的代征城市道路不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不进行不动产登记。按照平桥区人民政府《关于平桥产业集聚区华盛路西侧平工纬二路南侧地块公开出让的情况说明》,代征城市道路面积按每亩 10 万元由竞得者另行支付。

3 .竞买人应在报名前充分了解该地块有关的产业政策、规划和建设要求。

4 .竞得人应当在签订《成交确认书》 10 日内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不按期签订出让合同的,视为竞得人放弃竞得资格,竞得人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竞得人应在签订出让合同后 30 日内缴清全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不能按时支付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的,自滞纳之日起,每日按迟延支付款项的 1‰ 缴纳违约金,延期付款超过 60 日,经催交后仍未缴的,可以解除合同,没收竞买保证金,竞得人应赔偿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竞得人自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之日起,满 1 年未动工建设的,信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可以征收相当于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20% 的土地闲置费;满 2 年未动工建设的,可以无偿收回竞得人的土地使用权。

5 .竞得人要严格按照城市规划使用土地,及时申请办理不动产登记。

6 .征地拆迁安置补偿由信阳市平桥区人民政府负责具体实施。出现权属纠纷等信访问题或发生经济纠纷、法律责任由信阳市平桥区人民政府负责解决。

此复。

信阳市人民政府

2020 7 25


标签: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