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
2019 年 11 月 25 日至 12 月 9 日,省委第七 “ 三散 ” 污染治理专项督察组对信阳市开展专项督察,并于 2020 年 5 月 16 日向信阳市委、市政府反馈了意见。我市高度重视,把做好督察反馈意见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重大民生工程,实行 “ 建立台帐、分解任务、定期督办、办结销号 ” 的闭环式管理模式,全力全速、高质高效推进各项整改任务,以高度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行动自觉,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现将我市贯彻落实省委 “ 三散 ” 污染治理专项督察反馈意见的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整改工作进展情况
省委 “ 三散 ” 污染治理专项督察反馈我市整改事项为 26 项,截至目前,已完成 21 项,持续推进达到序时进度 5 项,未达到序时进度 0 项。交办我市群众举报案件共 72 件,已全部办结。
1 .信阳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和 “ 三散 ” 污染治理虽然取得了积极成效,但仍存在思想认识不够、责任落实不够、日常监管不够、问题整改不够等问题,需要引起高度重视。 (达到序时进度,持续推进)
整改情况:
( 1 ) 深入学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提高思想认识和政治站位 。 今年以来, 市委常委会议、市政府常务会议分别研究生态文明建设议题 4 次。 2020 年 4 月 7 日,市委、市政府高规格召开全市创建国家空气质量二级达标市县暨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会议,动员全市上下 “ 两个环境一起抓、两场硬仗一起打、两副担子一起挑 ” ,坚决打好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和优化营商环境主动仗,把经济社会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有机统一起来,以实际行动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
( 2 )为高标准完成今年环境空气质量改善任务,市委、市政府进一步明确了大气污染防治攻坚目标两个 “1 8” 目标,即一市八县 PM 2.5 年均浓度全部达到空气质量二级标准,县级 PM 2.5 排名中, 8 个县全部进入全省前 20 名,至少 6 个进入全省前 10 名,必须夺取全省第一名,并与各县区党委、政府签订目标责任书,每月分解目标、排名通报,定期不定期开展专项督查、驻地督查、暗访检查等,不断压实各级各相关部门责任。
( 3 )编制完成《信阳市大气污染源排放清单编制报告》和《信阳市空气质量限期达标规划报告》,从能源结构调整、产业结构调整、工业源提标改造、扬尘污染治理、机动车污染治理、执法监管能力建设等 6 方面明确我市大气污染治理的分阶段目标和任务措施,坚持科学治污、久久为功,持续改善空气质量。
2 .压力传导不到位。部分县区和有关部门环保压力传导不够,存在政策效应和执行力层层衰减问题,精细化管理和抓落实力度有待加强。有的分管领导态度不坚决,作风不扎实,有好人主义思想,对 “ 三散 ” 污染治理工作重视不够、研究的少,检查的少,没有把压力传导下去。 (达到序时进度,持续推进)
整改情况:
( 1 )强化组织领导。 市政府主要领导对周报、月报等每期必批,并由市政府督查室持续跟踪督办。 常务副县区长具体负责、深度参入污染防治攻坚工作,固始、息县、羊山新区等辖区调整了攻坚办有关负责人,优化了攻坚架构,充实了攻坚力量。所有县均聘请了专家团队,精准治污、科学治污水平进一步提升。
( 2 )每月制定空气质量目标任务,对全市 8 个县、 7 个管理区开发区(含明港镇)、 19 个街道办事处和全市 173 个乡镇分别进行空气质量月排名,奖优罚劣。截至目前,共通报环境空气质量排名 6 次,下发约谈通知 8 次、警示函 27 次。全市各县区、各乡镇空气质量总体改善明显。
( 3 )加大督查力度。市政府成立专项督导组,对各辖区进行督查指导,提升辖区污染防治攻坚统筹、指挥、领导和协调水平。今年 5 月 13 日至 28 日,市政府督导组进驻固始县开展为期半个月的专项督导,交办 4 期共 108 个环境污染问题,有效解决了该县攻坚体制不顺畅、攻坚队伍不健全、攻坚思路有偏差等问题。
3 .信阳市虽然成立了控尘、控车、控排专班,但作用没有得到充分发挥,一些污染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 (达到序时进度,持续推进)
整改情况:
( 1 ) 进一步明确 控尘、控车、控排 专班工作职责,充分 发挥专班作用,统筹好环保、城管、住建、公安等执法部门力量,凝聚执法合力,保持高压态势。
( 2 )市环境攻坚办每周收集汇总各专班工作开展情况及环境污染案件移交处罚情况, 形 成周报报市政府主要领导 及有关 领导,推动各专班 落实 责任, 今年 已 通报 17 期。
( 3 )各专班进一步扛牢责任,全力攻坚。控排 专班方面: 实施 “ 散乱污 ” 动态清零,印发《关于组织开展全市 “ 散乱污 ” 动态清零专项行动的通知》,开展 “ 散乱污 ” 动态清零专项月行动,共排查发现 “ 散乱污 ” 企业 109 家。加大散煤污染管控,加强洁净型煤质量监管,共拆除违法违规燃煤散烧设施设备 1000 余具,查扣劣质煤块 900 余公斤;抽检民用蜂窝型煤 54 批次,其中合格 50 批次、不合格 4 批次,已对不合格商品进行后处理。控尘专班方面:加强施工工地监管,全市共组织巡查 4341 次,累计巡查各类建筑工地 8802 处,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 735 份,停工整改工地 183 个,行政处罚 84.3 万元。开展道路积尘负荷走航监测,走航天数达 50 余天、走航距离达 2944 公里,市中心城区、各县建城区道路积尘负荷值分别为 0.50 克 / 平方米、 0.68 克 / 平方米,分别比年初监测值下降 40% 、 13% ;全市国省道道路积尘负荷均呈下降趋势,均低于道路积尘负荷标准值。控车专班方面: 19 个管控点自 2019 年 11 月运行以来,共检测机动车 22952 台、处罚不合格车辆 1091 台,报废 3 台,管控的科学化、规范化、智能化水平明显提高,受到省攻坚办驻信督导组的高度肯定。
4 .羊山新区新二十四大街改造项目扬尘污染问题,市里层层监督,多次通报,仍不见落实,整改要求始终停留在纸面上,暴露出散尘污染问题仍然存在 “ 上硬下软 ” 、 “ 上实下虚 ” 问题。(已经完成 ,长期坚持 )
整改情况:
( 1 ) 针对该项目存在的扬尘污染问题,市政府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多次现场督导检查, 市政府、市环境攻坚办先后 8 次组织 市控尘专班、控车专班和羊山新区相关负责同志 召开专题协调会和现场督办会, 市控尘专班多次下发整改通知书,要求施工单位严格落实扬尘管控 “ 六个百分百 ” 要求。
( 2 )羊山新区组织人员成立了新二十四大街管控专班,每班 3 人 三班倒 24 小时驻守项目工地,监督 扬尘管控到位 。
( 3 )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对该项目施工单位给予罚款 20 万元处罚,从工程款中扣除。
( 4 )市纪委监委已启动对该问题的问责调查, 将 依规依纪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
( 5 ) 市环境攻坚办组织 6 个巡查队开展专项督查,已 检查各类施工工地 188 处,均以《环境污染问题整改通知》的形式下发各县区进行整改。
5 .信阳市益民清洁能源有限公司的购销台账与实际购销量差距巨大,原煤来源和煤质无法保证,销售去向不明,存在骗取政府补贴和销售劣质煤嫌疑。散煤行业主管部门对企业的问题调查避重就轻,监管责任严重缺失。 (已经完成,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
( 1 )立行立改。责令信阳市益民清洁能源有限公司立即整改,严格对照洁净型煤生产仓储供应企业标准,从提升生产水平、加强质量监管、完善档案管理等方面规范生产经营行为,并向税务部门补交税费。
( 2 )明确责任。制定了《信阳市燃煤散烧治理问题整改工作方案》,进一步明确各单位职责,要求各单位紧盯整改任务、强化整改措施、压实整改责任,切实抓好问题整改落实。
( 3 )严肃查处。 市纪委监委已启动对该问题的问责调查, 将 依规依纪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
( 4 )长效管理。对我市 4 家洁净型煤生产企业加强监督管理,聘请专业台账管理员,加大煤质抽检力度,确保监管责任落实到位。
6 .责任体系不够健全。存在各自为战、管理粗放、推诿扯皮现象,各部门 “ 各尽其职、各负其责、科学治污、依法治污、精准治污 ” 和 “ 三管三必须 ” 的工作格局有待加强。 (达到序时进度,持续推进)
整改情况:
( 1 )制定 2020 年度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进一步细化 24 个相关部门工作职责,并从 2020 年 3 月 1 日起正式实施《信阳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从法规、制度上解决职责不清、推诿扯皮等现象。
( 2 ) 按照市委、市政府的要求,市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指挥部办公室依据《关于组织开展 2019 年度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考核工作的通知》(信 环指办〔 2020 〕 18 号 ), 对 全市 17 个辖区、各相关成员单位 污染防治攻坚工作目标和重点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核,结果作为各辖区各部门评优评先、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7 .浉河区五星办事处和平桥区平西办事处交界处有四家 “ 散乱污 ” 企业,由于界线不清、职责不明,造成两区交界处长期失管失查,至今没有取缔。(已经完成,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
已于 2019 年 12 月 6 日、 7 日分别对信阳市浉河区永盛水泥商行、信阳市浉河区地祥石材经营部、河南云迪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3 家 “ 散乱污 ” 企业进行取缔;剩余 1 家信阳金路交通工程有限公司属于提标改造类企业,已于 2019 年 12 月 13 日完成整改。
8 .供电部门在处理固始县张续军石料厂长期夜间违法生产问题、光山县银龙保温材料有限责任公司违法生产问题时,对企业实施 “ 断电 ” 措施情况下仍产生大额电量问题不闻不问,只管收取企业用电费用,反映出供电部门政治站位不高,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落实不到位,社会责任缺失,执行政府断电措施不严不实,虚假断电,为企业违法生产提供了条件。(已经完成,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
( 1 )立即对固始县张续军石料厂采取断电停产、责令整改等措施,目前该企业 已完成整改并自主验收。 2020 年 4 月 18 日,固始县 对 国网固始县供电公司相关责任人 给予 行政记过处分。
( 2 )光山县供电部门于 2019 年 11 月 28 日拆除银龙保温厂高压线路接入点引线,中止该厂供电至今,该厂一直处于停产状态。 2019 年 12 月 2 日,光山县对相关责任人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9 .督察发现部分县区 “ 散乱污 ” 企业整治存在 “ 死灰复燃 ” 的现象。现场检查 “ 散乱污 ” 点位 36 个,存在问题点位 9 个,占 25% 。主要表现在:一是有些基层干部 “ 散乱污 ” 企业排查、整治不全面,不彻底,没有做到 “ 散乱污 ” 企业动态清零;二是有些基层干部对 “ 散乱污 ” 企业进行不定期 “ 回头看 ” 整治不严格,责任单位巡查巡防不力, “ 两断三清 ” 落实不彻底。 (达到序时进度,持续推进)
整改情况:
实施 “ 散乱污 ” 动态清零。印发了《关于组织开展全市 “ 散乱污 ” 动态清零专项行动的通知》,开展 “ 散乱污 ” 动态清零专项月行动;召开了 “ 散乱污 ” 清零工作动员暨业务培训会,对各县区排查散乱污企业行动进行统一规范。发现各类 “ 散乱污 ” 点位 126 个,已审核录入网上平台 109 家,全省排名第 3 位。
10 .平桥区胡善平洗沙厂是当地政府认定的 “ 散乱污 ” 企业, 2019 年 5 月被平桥区关闭取缔,督察组检查时发现该企业已恢复通电,新运进大量生产原料,已具备生产能力。(已经完成,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
已于 2019 年 11 月 27 日对该企业进行 “ 两断三清 ” ,现场已全部清理完毕。
11 .浉河区游河乡浉河区段河砂开采项目,督察组检查时现场河沙堆积如山没有任何抑尘措施,采砂船只配置不达标,未建采砂船含油废水处理设施,废矿物油去向不明,同时非法建设加油站一座。(已经完成,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 :
( 1 )加强扬尘管控和治理。对场区及各连接路路面进行硬化处理;在砂场四周架设围挡并设置喷淋装置;在砂场场区和进出口分别配备高压喷头和雾炮机,对砂堆和进出车辆进行洒水喷淋;在砂堆场设置 TSP 自动在线监测设备,实时监测空气质量。
( 2 )加强采砂船含油废水处理设施建设和采砂船规范作业。一是更换与发动机相匹配的铁油箱,输油管更换为正规的标准柴油管,更换采砂船发动机的循环水用专用水箱;二是将发动机的排气管改为垂直方向朝上,加装防雨帽;三是将采砂船螺旋杆的减速箱进行封闭;四是各作业队配备专人打捞岸边漂浮物并及时清运出库区;五是在采砂船发动机的船体部位,三方焊接防水挡板,防止透水透油,作业时产生的油水集中排放到内船舱专用水桶内;六是汛期所有船只已经吊离水面,并按照环保要求重新对采砂船进行筛选;七是加强日常管理,提高船只操作人员的环保意识,建立管理考核台账,对船只定期考核,发现问题立即整改,对整改不到位、达不到标准的船只进行淘汰。
( 3 )规范废矿物油的收集和处置。在堆砂场内设置危险废物暂存间、购置危废物收集车,在采砂船上配备危废整理箱,并委托信阳市华创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制定处理方案,对采砂船只船舱机械油污进行收集处理。
( 4 )已拆除场内非法加油站。
( 5 ) 市纪委监察委已启动问责调查, 将 依规依纪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
( 6 ) 市生态环境局对该企业进行立案查处,对未批先建违法行为处罚 4 万元,对未验收先投产违法行为处罚 48 万元,共处罚 52 万元,目前已缴纳到位。
12 .光山县银龙保温材料有限责任公司岩棉生产项目未办理环评手续,违法建设,当地管理部门多次查处,仍长期违法生产。(已经完成,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
责令光山县政府立即对该企业进行处置。 2019 年 11 月 27 日,光山县拆除该公司生产厂区引流线,乡水厂对该企业实施停水,该厂一直处于查封、停产、断电、停水状态。 2019 年 12 月 2 日,光山县对相关责任人给予党内警告处分。下一步将进一步强化监管,明确责任,杜绝该企业违法生产问题 “ 死灰复燃 ” 。
13 .督察中发现散煤销售、流通、使用领域监管不严,洁净型煤生产企业管理不规范。现场检查散煤点位 13 个,存在问题点位 6 个,占 46% 。 (达到序时进度,持续推进)
整改情况:
( 1 )切实加强散煤销售环节监管。采取日常监管与专项整治相结合、定点检查和随机抽查相结合、案件查办和长效机制建设相结合等方式,持续加大对散煤销售行为的日常监管力度,重点打击流动售煤、外煤内售行为,对检查发现的散煤销售点和散煤经营行为立即取缔,并依法从快从重处罚,不断规范洁净型煤市场秩序。今年以来,全市共查扣劣质煤块 900 余公斤。
( 2 )切实加强散煤运输环节监管。由市散烧办牵头,组织相关部门组成联合执法队伍,在重点道路特别是和临省交界处设立 8 个联合检查站,严查非洁净型煤和劣质散煤从周边省市流入我市。加强跨区域协调沟通,与随州市等地密切配合,有效遏制临市交界处非法生产劣质散煤现象。
( 3 )切实加强散煤使用环节监管。市控排专班、市散烧办成立联合执法队伍,对洗浴中心、早夜市、餐饮经营等场所开展集中排查行动,对发现的各类违法违规燃煤设施设备坚决拆除。同时,结合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线索,要求各地举一反三开展自查,坚决杜绝在禁燃区内居民生活用煤和生产经营用煤。全市今年共排查拆除违法违规燃煤散烧设施设备 1000 余具。
14 .散煤销售、使用监管不到位。一些地方电话售煤现象时有发生。有的早餐店、小吃店、大排档、集贸市场内家禽屠宰店等仍存在违规使用散煤现象, “ 禁燃区 ” 内仍有使用燃煤现象;散煤运输环节监管有待加强。在本地散煤生产和销售渠道不畅时,有的商家偷偷从临近省份购买和运输非洁净型煤和劣质散煤。 (达到序时进度,持续推进)
整改情况:
( 1 )加强散煤销售点动态监管。按照 “ 两断三清 ” 的标准,在全市范围内对已取缔劣质散煤销售点持续开展一对一全覆盖排查,坚决杜绝死灰复燃,对新发现的散煤销售点坚决取缔,确保动态 “ 清零 ” 。经排查,我市已取缔的 358 家劣质散煤销售点全部取缔到位。
( 2 )强化散煤销售行为日常监管。采取日常监管与专项整治相结合、定点检查和随机抽查相结合、案件查办和长效机制建设相结合等方式,持续加大对散煤销售行为的日常监管力度,对检查发现的散煤销售点和散煤经营行为立即取缔,并依法从快从重处罚。同时,加大巡查力度,开展整治工作 “ 回头看 ” ,及时发现和查处违法储存销售劣质散煤行为。
( 3 )切实加强散煤运输环节监管。由市散烧办牵头,组织相关部门组成联合执法队伍,在重点道路特别是和临省交界处设立 8 个联合检查站,严查非洁净型煤和劣质散煤从周边省市流入我市。加强跨区域协调沟通,与随州市等地密切配合,有效遏制临市交界处非法生产劣质散煤现象。
15 .洁净型煤生产销售不规范。有的洁净型煤生产企业内部管理不规范,进货查验、销售记录、产品自检等制度不健全。部分生产企业产品标签标识和外包不规范。各洁净型煤配送网点的布局不够合理,仍需优化调整;宣传发动不充分。散煤治理宣传覆盖面不够广、力度不够大,一些地方没有扩大到广大农村,离家喻户晓还有较大差距。 (达到序时进度,持续推进)
整改情况:
( 1 )不断加强对洁净型煤生产中心的监管。印发《全市市场监管系统污染防治专项治理行动工作方案》《信阳市散煤污染专项整治实施方案》《信阳市 2020 年燃煤散烧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等,引导 4 个洁净型煤生产中心与优质煤企开展供需对接,督促企业进一步加强内部管理、提升生产水平,保障产品质量。
( 2 )提高洁净型煤生产企业管理水平。印发《关于进一步优化洁净型煤建设布局和强化洁净型煤质量监管的通知》,确保高质量供应洁净型煤。召集浉河区、罗山县、潢川县等辖区有关负责人及洁净型煤生产供应中心负责人召开洁净型煤生产供应工作行政约谈会,要求提高思想认识、认真履行责任,确保洁净型煤原辅料符合标准规定,进一步规范生产经营行为。
( 3 )加大洁净型煤质量监督抽查力度。市市场监管局调整监管方法,印发《全市市场监管系统 2020 年成品油和燃煤质量抽查检验实施方案》,委托检测机构对我市流通领域民用蜂窝型煤销售网点开展抽查检验,共抽检 54 批次,其中合格 50 批次,不合格 4 批次。对抽检不合格网点下达交办通知书,责令下架退市并依法处罚。
16 .部分区县及行业主管部门对交办问题处理不及时,整改、回复超出要求时限,对交办的问题推诿扯皮,借口走处罚程序,不接发、不回复。(已经完成,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
( 1 )进一步压实辖区主体责任,完善环保 110 考核体系,以辖区精准及时发现问题、快速高效解决问题为主要目标,充分调动和发挥各辖区主动作为的积极性。今年以来,市中心城区共发现解决散尘突出问题 141 个。
( 2 ) 对扬尘污染管控不力的相关辖区责任人提出追责建议,对浉河区、南湾湖风景区控尘专班进行约谈,羊山新区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工作调整。
17 .整改有死角。市控尘专班对中心城区散尘污染源下达的 83 份交办通知书,有 25 份没有办理完毕;行业主管部门下达的 400 万元处罚决定书,目前仅收到罚款 184 万元。 (达到序时进度,持续推进)
整改情况:
对该 25 份交办通知书逐一下发催办单,现已办理完毕;拒不执行处罚决定的已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18 .管控有空间。督察中发现各县区施工工地和工矿企业扬尘污染问题普遍存在,有的项目三员管理形同虚设,没有真正发挥作用。现场检查散尘点位 113 个,存在问题点位 39 个,占 34% 。 (达到序时进度,持续推进)
整改情况:
( 1 )切实压实市控尘专班工作职责。按照职责分工,市控尘专班组织对市中心城区扬尘污染源进行全面排查整治,对未达到 “ 六个百分百 ” 标准的,建立问题台账,督促辖区严格管控,对拒不落实管控要求的工地,责成相关部门依法严厉处罚。
( 2 )市控尘专班成立 4 个巡查队,每天对市中心城区全面巡查,对巡查发现的未达到 “ 六个百分百 ” 标准的工地,现场交办和处罚,对屡查屡犯的施工企业典型案例采取媒体曝光、强制断电等措施,对整治不力的相关责任人进行追责,时刻保持扬尘监管高压态势,严防指标反弹。
今年以来,市控尘专班共随机抽查车辆 281 台,检查工地 42 个,暂扣各类车辆 7 台,处罚各类违法 63 起,罚款 12000 元;发现各类问题 34 个,当场交办 20 个,限期整改 14 个,对 1 个区政府、 1 个市直单位下发督办函;媒体曝光 2 次、 16 处。
19 .浉河区东双河镇王店村上品建材厂地面未硬化,生产车间和料棚密闭不到位,大量物料露天堆存,未采取任何抑尘措施,上料口未建设散尘处理设施,地面积尘深厚。(已经完成,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
责令浉河区政府监督该企业立即整改;现已整改到位。
( 1 )配套和安装了布袋除尘器、集尘罩、车辆冲洗设备、洒水车、喷淋设备、三级沉淀池等污染防治设施。
( 2 )对厂区道路及地面进行硬化绿化。
( 3 )建设了全封闭式钢结构生产车间。
( 4 )在鄂破、反击破、筛分等生产工序均安装集尘罩,生产过程中的粉尘经集尘罩收集后进入配套的布袋除尘器进行处理,废气处理后统一经 15 米高排气筒排放,物料输送带安装廊道并加装水喷淋设施。
( 5 )车辆冲洗废水经三级沉淀池沉淀后循环利用。
( 6 )对厂区露天块状堆料进行全覆盖,避免扬尘污染。
同时,该企业委托信阳市康晖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了《无组织排放治理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并在市生态环境局直属一分局进行了备案。其验收报告结论显示,该公司基本落实了环保要求,环保设施稳定运行,监测期间污染物能够达标排放。
20 .羊山新区新二十四大街改建项目水稳拌合站和息县億河大道道路工程水稳拌合站地面未硬化,未建设全封闭料棚,大量原料露天堆存未覆盖;拌合生产线露天安装、生产,使用装载机上料,未安装任何散尘处理设施,生产设施简陋、生产工艺落后,厂区环境管理差,地面积尘深厚,扬尘污染问题突出。(已经完成,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
( 1 ) 按照 “ 六个百分百 ” 要求,督促 羊山新区对新二十四大街改建项目水稳拌合站 进行整改。一是对厂区内地面进行硬化处理;二是对拌合站拌合生产线进行封闭处理,做到拌合生产封闭施工;三是在进仓料口处设置喷雾设备,在传送砂石料时及时喷雾降尘;四是 使用 清扫车清理地面积尘,防止路面扬尘污染。目前,该项目绿化工程已完成 90% 。
( 2 )息县億河大道道路工程水稳拌合站目前 生产线设备已全部拆除,生产原料已全部清理完毕。
21 .措施有漏洞。对散尘污染缺乏有效的监管措施,对问题处理避重就轻、敷衍了事、以改代罚,导致散尘污染问题经常性反弹。固始县政府对张续军石料厂长期夜间违法生产问题,虽然采取了查封、断电、拘留法人等措施,但企业撕毁封条、私自接通电源,擅自恢复生产时,当地政府没有进一步依法采取有效监管措施,对企业原料、产品等发生明显变化时,熟视无睹,失职失查。(已经完成,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
( 1 )市环境攻坚办组织 6 个巡查队,按照定区域、定职责、定人员、定任务的工作要求,分片对全市 16 个辖区开展驻点巡查督导,每次发现问题均以整改通知书的形式下发各县区督促整改,并及时开展 “ 回头看 ” ,防止问题 “ 死灰复燃 ” ,有力压实辖区工作职责。上半年共巡查点位 1016 处,发现各类环境污染问题 298 个,下发《环境污染问题整改通知》 5 期。
( 2 )对固始县张续军石料厂进行查处并责令整改。目前,固始县张续军石料厂 已完成整改并自主验收。 2020 年 4 月 18 日,固始县给予国网固始县供电公司相关责任人行政记过处分。
22 .追责有失责。部分县区对散尘治理工作中工作未履行职责的相关单位和人员简单约谈了事,大事化小、小事化了,未按照《河南省 2019-2020 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的要求追究企业法人法律责任及行业主管部门的监管责任。 (已经完成,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
( 1 )进一步压实辖区主体责任,完善了环保 110 考核体系,以辖区精准及时发现问题、快速高效解决问题为主要目标,充分调动和发挥各辖区主动作为的积极性。今年以来,市中心城区共发现解决散尘突出问题 141 个、处罚 49.62 万元、关停整改 7 家。
( 2 ) 对扬尘污染管控不力的相关辖区责任人提出追责建议,对浉河区、南湾湖风景区控尘专班进行约谈,羊山新区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工作调整。
23 .信阳市虽然成立了控车专班,印发了相关工作方案,明确了责任分工,对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但在工作落实上存在棚架现象。(已经完成,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
( 1 )依靠 “ 技防为主,人防为辅 ” 的管控思路,研究出台《信阳市中心城区 19 个主要路口管控工作方案》,投资 900 余万元,在市中心城区 19 个主要出入口,建设执勤用房 11 个、可升降限高杆 12 个、固定限高杆 5 个、隔离墩隔离栏 19 处,并统一印发《环保检测站工作日志》《环保检测站柴油货车尾气检测记录本》《限期整改通知书》等规范文书台账。根据不同路段区域, 19 个管控点实行 5 个点每天 24 小时执守、 5 个点白天值守夜晚降杆、 9 个点 24 小时禁行的管控方式,形成 “ 绕城保护圈 ” 。
( 2 )制定《市中心城区 19 个管控点考核办法》,明确站长负责制,实行辖区政府属地统一管理为主、控车专班业务指导为辅的管理模式,分层次对 5 个辖区政府、 10 个管控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每日量化排名、每月汇总通报,对当月前三名的管控点分别奖励 5000 元、 3000 元、 2000 元办公经费,对连续排名落后的管控点进行约谈,对问题严重的启动问责程序,充分调动了工作人员积极性,真正夯实了管控责任。 19 个管控点自 2019 年 11 月运行以来,共检测机动车 22952 台、处罚不合格车辆 1091 台,报废 3 台,管控的科学化、规范化、智能化水平明显提高,受到省攻坚办驻信督导组的高度肯定。
24 . 2019 年 11 月 29 日,督察组夜查中心城区重要出入口尾气监测及绕行点 19 个, 9 个不同程度存在问题,占比 47% 。(已经完成,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
( 1 )市控车专班牵头成立督查组,通过突击检查、暗访检查、夜间抽查等方式,对尾气监测及大车绕行工作组织开展专项大督查活动。共随机抽查车辆 281 台,检查工地 42 个,暂扣各类车辆 7 台,处罚各类违法 63 起,罚款 12000 元;发现各类问题 34 个,当场交办 20 个,限期整改 14 个;对 1 个区政府、 1 个市直单位下发了工作督办函。
( 2 )抽调辅警及辖区工作人员 122 人充实控车力量,对市控车专班足额保障工作经费,配齐尾气检测设备及办公用品,并对每月前三名的管控点分别奖励 5000 元、 3000 元、 2000 元办公经费,从人力物力财力全方位保障控车工作开展。
25 .检查中发现 107 国道与湖东大道交叉口东口和 107 国道与北京路交叉口卡点本应降杆绕行,但该卡点限高杆却升至最高处,导致大型柴油车辆随意进入市区;浉河北路市交通局路口绕行卡点的自动升降限高杆,应于 2019 年 11 月 3 日建成投入使用,但检查时仍未建成。 009 县道与珍珠路交叉口设置的限宽隔离墩,间距宽约 4 米,远超大型货车宽度,起不到任何限行作用。工十五路与工十四路交叉口检测兼绕行卡点夜间值班人员脱岗,车辆随意进入市区,车辆检测检查记录涉嫌造假,卡点形同虚设。(已经完成,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
( 1 )立行立改。浉河北路交通局路口绕行卡点限高杆已于 2019 年 12 月 1 日建成并投入使用; 009 县道与珍珠路交叉口限宽隔离墩向西推移 1.5 公里重新改建, 2019 年 12 月 26 日改建完成、投入使用。
( 2 )严格督查考核。严格执行《信阳市中心城区主要出入口机动车尾气检测及绕行管控点考核办法》,对各管控点每日按时升降限高杆情况建立工作台账,对不按时上报限高杆升降情况或督查发现限高杆未升降的一律扣分,每月依据分数对各管控点进行排名奖惩,对连续排名靠后的约谈该管控站点负责人、辖区控车专班负责人,并全市通报批评。今年共通报 7 次,通报批评站点 14 个,约谈相关负责人 1 次。
( 3 )加强设施维护。市控车专班坚持开展日巡查,发现交通设施特别是限高杆损坏而辖区未及时报修的,对该辖区予以处罚,确保各硬件设施正常运转。截至目前,发现并处罚未及时维修问题 1 次。
26 .省政府要求信阳市到 2020 年 PM2.5 年均浓度要达到国家环境空气二级标准 (≤35 微克 / 立方米 ) 。信阳市 2019 年的 PM2.5 浓度为 48 微克 / 立方米,距离目标差距很大,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多次强调指出实现二级空气质量如期达标形势严峻,完成此项任务非常重要,但有关部门基层干部的责任感和压力感还不够,缺乏只争朝夕和时不我待的奋斗精神。(达到序时进度,持续推进)
整改情况:
( 1 )坚持目标导向。 2020 年 4 月,市委、市政府召开创建二级达标市县工作推进会,明确大气污染防治攻坚两个 “1 8” 目标,并与各县区党委、政府签订目标责任书,动员全市上下锚定目标、全力攻坚,确保完成全年目标任务。
( 2 )提高治污能力。编制完成《信阳市大气污染源排放清单》《信阳市空气质量达标规划研究报告》,基本摸清了我市大气污染排放底数,有针对性地制定了工作目标、工作任务,有力提升我市精准治污、科学治污能力,确保空气质量二级达标任务高效完成。
( 3 )强化考核奖惩。制定全市各县区、乡镇环境空气质量考核办法,每月分解环境空气质量目标任务、通报目标完成情况,压实各级 “ 党政同责、一岗双责 ” 责任。
截至 2020 年 7 月 20 日,我市环境空气质量 8 项指标绝对值全部位居全省首位,主要指标改善率也保持全省前列。其中, PM 2.5 累计浓度为 41 微克 / 立方米,同比改善 22.6% ,改善率居全省第 4 位。 6 个县进入全省 PM 2.5 排名前十名且优于去年新县同期水平,其中商城县、新县并列全省第 1 名。
二、下一步工作
下一步,我市将继续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各项决策部署,持之以恒抓好生态环境保护各项重点工作,全力以赴打好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为全省生态文明建设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一)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 牢固树立 “ 四个意识 ” ,坚决担负起生态文明建设的政治责任,重点落实好三级包保责任制,切实打通 “ 最后一公里 ” ,通过层层传导压力,凝聚攻坚合力,形成一级抓一级、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良好工作格局。
(二)扎实推进 “ 四大结构 ” 调整。 坚持综合施策、标本兼治,着力抓好四大结构调整。调整产业结构,重拳整治 “ 散乱污 ” 企业,实施中心城区污染较大企业退城搬迁,推进工业污染减排和绿色升级。调整能源结构,削减煤炭消费总量,推进燃煤锅炉综合整治,发展清洁能源取暖。调整运输结构,加快油品质量升级,严厉打击 “ 黑烟车 ” 等高污染车辆,积极推广新能源车辆,优化货物运输结构、骨干公路网布局、重型车辆绕城路线。调整用地结构,持续开展施工扬尘污染大整治、道路扬尘污染大整治、裸土堆场扬尘污染大整治、露天矿山扬尘污染大整治四大行动。
(三)强化执纪问责。 进一步加大执纪问责力度,对责任不实、工作不实的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量化问责、较真碰硬,一追到底、绝不姑息,压实 “ 党政同责、一岗双责 ” 和 “ 三管三必须 ” 责任,以坚强的纪律保障助推污染防治攻坚。
专此报告,请审查。
信阳市人民政府
2020 年 7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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