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国务院督查激励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索引号: -2101-2020-14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发布日期: 2020-10-19

空位类: 2101

成文时间: 2020-09-29

空位区: 信阳市

空位门: 信政

失效时间:

各县、区人民政府,各管理区、开发区,市政府各部门:

2020 年,国务院继续对全国各地在 2019 年工作中敢于担责、担难、担险,工作成绩突出的省、市、县及具体亮点工作(事项)进行资金激励和表彰。经过市县两级梳理总结和积极对接,我市息县河长制和湖长制工作由于推进力度大、河湖管理保护成效明显,受到国务院督查激励,并获奖励 1000 万元。同时,省政府为表彰先进,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对受到国务院督查激励的单位和地方再次进行表彰和激励(再次奖励 1000 万元)。 鉴于息县落实国务院督查激励机制、 河长制和湖长制工作 真抓实干、成效明显,为省市争得了国家级荣誉,同时为在全市范围内健全正向激励机制,充分激发和调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促进形成担当作为、竟相发展的良好局面,市政府决定对 息县水利局等 4 个先进集体和金平等 17 名先进个人予以表彰。

希望受到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珍惜荣誉、再接再厉,为信阳再立新功。 全市上下要以受到表彰的 先进典型为榜样 学习他们服务大局和争先进、谋出彩的拼搏精神,为推动信阳高质量发展,奋力实现两个更好 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附件: 1 .国务院督查激励工作先进集体名单

2.国务院督查激励工作先进个人名单

信阳市人民政府

2020 9 29


附件1

国务院督查激励工作先进集体名单

集体二等功( 1 个)

息县水利局

集体三等功( 3 个)

息县公安局 八里岔乡人民政府 孙庙乡人民政府

附件 2

国务院督查激励工作先进个人名单

个人二等功( 4 名)

平(息县县委书记、县第一总河长)

张全胜(市政府党组成员、秘书长)

钢(息县政府县长、县总河长)

陈全成(息县水利局局长、县河长制办公室主任)

个人三等功( 6 名)

洋(息县政府党组成员、公安局局长)

设(息县政府副处级干部、县副总河长)

喆(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府督查三室主任)

吴道鹏(市政府办公室三科科长)

鑫(息县政府党组成员、办公室主任)

震(息县河长制办公室科员)

奖( 7 名)

海(息县县委办公室副主任)

崔记伟(息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玉(息县河长制办公室工程师)

森(息县水利局淮河管理站河砂督察队队长)

周豫南(息县水利局河砂综合执法一中队中队长)

志(息县水利局河砂综合执法四中队中队长)

敏(息县水利局河长制视频监控中心主任)


标签: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