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各开发(管理)区科技局、财政局、税务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河南省科技厅、省税务局《关于组织填报 2020 年企业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研发项目的通知》精神, 2020 年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申报工作已经启动。为进一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优化营商环境,优化工作流程,提高办事效率, 2020 年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事项全程在 “ 河南省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管理系统 ” 网上办理( http://qyyf.hnkjt.gov.cn ,以下简称加计扣除系统),不再接收企业纸质申请材料。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填报时间
加计扣除系统自 2021 年 4 月 30 日 8 点开通使用, 6 月 7 日 18 点关闭,关闭后不再接收任何企业上传材料。根据往年情况,最后时段登录企业过多易造成网络堵塞,不能顺利完成申报,请企业及早登录系统填报。
二、认真做好组织填报工作
请各县(区)、各开发(管理)区科技局、税务局尽快通知、组织相关企业填报 2020 年享受加计扣除优惠研发项目,帮助企业按照加计扣除系统要求如实准确填报 2020 年度研发项目信息。各级科技、税务部门要畅通渠道,及时解答处理企业使用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对重点企业可采取上门服务、专题辅导的形式,帮助企业按时完成填报工作。
三、依规按时完成研发项目转请工作
各县(区)税务部门要及时梳理研发项目, 6 月 22 日前将有异议的项目转请至市科技局,逾期不再转请。市科技局将于 7 月 12 日前通过原渠道将鉴定意见反馈税务部门。
税务部门对市科技局的鉴定意见有异议的,于 7 月 30 日前转省税务局,省税务局于 8 月 10 日前转省科技厅鉴定。
四、加强政策宣讲培训工作
各县(区)、各开发(管理)区科技、财政、税务部门要加强沟通协调,共同做好宣传培训工作。科技部门重点做好加计扣除系统使用、研发项目填报、异议项目鉴定等学习培训。税务部门重点做好加计扣除系统使用、 “ 研发支出 ” 辅助账汇总表填报、异议项目转请等学习培训。请科技、财政、税务部门及时了解收集企业使用中的问题,提出进一步完善优化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向市科技局、市税务局反馈。
信阳市科学技术局 国家税务总局信阳市税务局
2020 年 5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