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1-2021-00024 | 失效时间 | |
发文机关 | 信政土 | 成文日期 | 2021年05月14日 |
标 题 | 信阳市人民政府关于羊山新区-487号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挂牌出让的批复 | ||
发文字号 | 信政土〔2021〕33号 | 发布时间 | 2021年06月14日 |
信政土〔2021〕33号
信阳市人民政府
关于羊山新区 -487 号地块国有建设用地
使用权公开挂牌出让的批复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信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羊山新区 -487 号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挂牌出让的请示》(信自然资审〔 2021 〕 21 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根据原国土资源部 39 号令第四条的规定,经信阳市自然资源和城乡规划委员会 2021 年第二次会议研究,同意将已经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信阳市 2011 年度第一批调整城市建设用地区位的批复》(豫政土〔 2011 〕 929 号)批准征收的部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采取挂牌的方式公开出让。出让方案如下:
一、土地位置及面积
该宗地位于羊山新区新三路与新二十二街交叉口东南角。东临信阳华瑞置业有限公司、南临绿地、西临新二十二大街、北临新三路(具体位置详见羊山新区 -487 号地块出让宗地图),土地面积为 30008.47 平方米。
二、土地用途及出让年限
土地用途为二类居住用地小于或等于 95% ,商业用地小于或等于 5% ,出让年限分别为商业用地 40 年、住宅用地 70 年。
三、土地使用条件
按照信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1 年 4 月 29 日出具的信自规条字 2021 第 3044 号建设用地规划条件执行。该宗地容积率小于或等于 2.0 ,建筑密度小于或等于 25% ,绿地率大于或等于 35% ,建筑高度小于或等于 54 米。其他规划要求详见信阳市建设用地规划条件。
四、供地时间及方式
该宗地 2021 年第二季度采取挂牌方式公开出让。
五、其它事宜
1 .本宗地为净地出让。出让土地成本由辖区政府与财政部门清算。
2 .同意按照市中心城区地价决策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决策价格 550 万元 / 亩作为挂牌起始价出让,竞买保证金全额缴纳。
3 .竞得人应当在签订《成交确认书》后 10 个工作日内与信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不按期签订出让合同的,视为竞得人放弃竞得资格,竞得人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竞得人应在签订出让合同后 30 日内缴清全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不能按时支付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的,自滞纳之日起,每日按迟延支付款项的 1 ‰缴纳违约金,延期付款超过 60 日,经催交后仍未缴的,可以解除合同,没收竞买保证金,竞得人应赔偿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竞得人自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开工之日起,满 1 年未动工建设的,信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可以征收相当于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20% 的土地闲置费,满 2 年未动工建设的,可以无偿收回竞得人的土地使用权。
4 .竞得人要严格按照城市规划使用土地,及时申请办理不动产登记。未经批准竞得人不得违反合同约定私自改变土地用途。
5 .征地拆迁安置补偿由羊山新区管理委员会负责具体实施。出现权属纠纷等信访问题或发生经济纠纷、法律责任由羊山新区管理委员会负责解决。
此复。
2021 年 5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