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1-2021-00025 | 失效时间 | |
发文机关 | 信政文 | 成文日期 | 2021年05月20日 |
标 题 | 信阳市人民政府关于批准浉河区新七大道XQN-01~06、XQS-01~02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批复 | ||
发文字号 | 信政文〔2021〕42号 | 发布时间 | 2021年06月16日 |
信政文〔2021〕42号
信阳市人民政府
关于 批准浉河区新七大道 XQN-01~06 、 XQS-01~02 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 的批复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信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批准浉河区新七大道 XQN-01~06 、 XQS-01~02 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的请示》(信自然资〔 2021 〕 79 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浉河区新七大道 XQN-01~06 、 XQS-01~02 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该规划地块位于新七大道西段,北至新七大道北约 800 米,南到商检路,西邻电子商务产业园,总面积 86.85 公顷,其中建设用地 85.55 公顷,非建设用地(水域) 1.3 公顷。具体规划指标、建筑退让及停车位标准按规划文本中内容执行,配套公建服务设施按本控规相关要求及国家相关规范执行。
二、要严格按照该规划依法实施城市规划管理,未经法定程序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变更强制性内容。
三、做好该规划的公示。
此复。
信阳市人民政府
20 21 年 5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