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公开征求 信阳市 中心城区市级及以下公办幼儿园
保育教育费收费 标准意见的公告
为进一步促进我市学前教育健康发展,规范公办幼儿园收费行为,按照 《河南省定价目录》和《 河南省 政府制定价格行为 实施细则 》 等有关 规定 和程序要求 , 经 成本调查 并 结合 我 市实际, 拟对我市中心城区(浉河区、平桥区、 羊山新区、上天梯非金属矿管理区、南湾湖风景区、鸡公山管理区、信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市级及以下公办幼儿园保育教育费收费标准进行调整, 拟定 收费 标准 如下:
序 号 | 级 别 | 拟定收费标准 (元 /生.月 ) | 备注 |
1 | 市 级示范园 | 210 | 拟定收费标准为财政全供幼儿园收费标准, 差额拨款和自收自支的幼儿园,其收费标准可在相应类别财政全供幼儿园收费标准基础上最高分别上浮15%和30% 。 |
2 | 区级示范园 | 140 | |
3 | 一般园 | 90 |
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 欢迎社会各界人士 于 2021年9月7日前 通过电子邮件 的 方式对 拟定收费标准 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电子 邮箱 :xy fgwsfk @163.com。
感谢您的参与和支持!
20 21 年 8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