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 河南省民办学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 》( 豫发改收费〔2005〕1055号 )规定, 按照《河南省定价目录》和《河南省政府制定价格行为实施细则》的要求, 经市 发改委、市教体局会商, 参照我省同类 学校 收费标准,充分调研 后 拟定 平桥区恒志高级中学(非营利性民办学校学历教育)收费标准为:
学费 3900 元/生·期、 住宿费 380 元/生·期 。
收费标准执行试行价,试行期 两 年。 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社会各界人士 于 2021年9月9日前 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对拟定收费标准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电子邮箱: xy fgwsfk @163.com。
感谢您的参与和支持!
202 1 年 8 月 3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