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开发区科技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 信阳 市人民政府关于发展众创空间推进大众创新创业的实施意见》( 信 政 〔 2015 〕 36号 )精神,主动适应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新形势,推动我市实现创新驱动发展,全面提升我市创新创业孵化载体的孵化能力和运营水平,着力优化创新创业生态环境,市科技局研究制定了《 信阳 市创新创业孵化载体运营考核评价办法(试行)》,用于全市创新创业载体的年度绩效考核评价工作,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1. 信阳市创新创业孵化载体运营考核评价办法(试行)
2021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