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工信局,管理区(开发区)工信主管部门: 根据《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2021年度智能制造试点示范行动的通知》要求,为做好我市的申报工作,经商市发改委、财政局、市场监管局同意,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请各申报主体于2021年11月18日(周四)24时前完成线上申报,逾期上报项目不予推荐。同一申报主体只能选择申报智能制造典型场景或智能制造示范工厂两个方向之一,不能同时申报。线上申报的同时请提交纸质版申报书,纸质版申报材料应与网上填报内容一致。申报主体对申报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二、请各单位按照通知要求,严格按照申报条件做好申报组织、审核、推荐工作,按推荐项目的优先顺序填写推荐汇总表。请于11月19日12:00前将正式推荐文件(工信部门一家行文即可)、申报书、推荐汇总表各一式五份报送至市工信局。 三、系统使用遇到问题时,可关注微信公众号“智能制造洞察”咨询,有关人员会第一时间进行解答。 联系人:科技装备与电子信息科 钟家胜 6365518 产业融合科 李春晖 6366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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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1年度智能制造试点示范行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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