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阳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旅游民宿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 (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已经 2021年12月31日 市政府 第70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2021年12月31日,信阳市人民政府以信政〔2021〕21号文件正式印发。现将有关问题解读如下:
一、《实施意见》起草的背景和依据
近年来,我市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发展乡村旅游不要搞大拆大建,要因地制宜、因势利导,把传统村落改造好、保护好”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政府引导、规划引领、项目带动、品牌运营、合作共赢”的思路,树立“信阳旅游民宿发展全省争最优”的目标,积极培育有地方特色的旅游民宿产业,努力打造全省旅游民宿发展“高地”,取得了良好成效。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市文化旅游大会精神,推动我市旅游民宿高质量发展,助力“美好生活看信阳”品牌建设,加快老区振兴,加速绿色崛起,结合我市实际,起草了《实施意见》。
二、起草过程
一是认真学习贯彻国家和省有关文件、会议精神,充分借鉴省内外旅游民宿发展的先进经验和做法,加强理论研究和实践总结,形成《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二是在《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完成后,充分征求各县、区人民政府与各管理区、开发区及市财政局、公安局、自然资源规划局等16个市直单位和部门的意见,形成《实施意见》(修改稿);三是加强会商,并经市政府法制审核,进一步完善,形成《实施意见》(讨论稿),报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后,以市政府名义正式印发。
三、《实施意见》的主要内容
《实施意见》共分三部分:
第一部分是总体要求。第一是基本原则,包括:1.政府引导、多方参与;2.因地制宜、注重特色;3.统筹兼顾、规范有序;4.绿色发展、共建共享。第二是发展目标,要通过稳步推进“11462”工程(树立“美好生活、旅居信阳”民宿品牌,培育10个特色旅游民宿示范村,打造4条主题旅游民宿线路(“大别山精神”、“醉美茶乡”、“豫风楚韵”、“淮上人家”主题线路),建设新县、商城县、浉河区、平桥区、光山县、罗山县等6个旅游民宿重点县区和鸡公山管理区、南湾湖风景区等2个旅游民宿集聚区),争取到2023年底前全市旅游民宿超过300家(等级旅游民宿超过30家),接待床位超过3000张,旅游民宿产业实现规模化发展,使信阳旅游民宿发展稳居全省第一方阵,形成特色鲜明、管理规范、服务优质、省内领先、国内知名的旅游民宿发展格局。
第二部分是重点任务。围绕总体要求,提出了突出规划引领、强化政策扶持、加强规范管理、突出示范带动、创新运营模式、打造特色品牌、建设人才队伍等7项重要工作任务。
第三部分是保障措施,主要包括强化组织领导、强化协同配合、强化考核督查、强化宣传引导等四个方面。
原文:《信阳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旅游民宿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