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信阳市再生稻发展三年(2023-2025)行动方案的通知-信政办

索 引 号 -01-2022-00112 有 效 性 有效
发文机关 信政办 成文日期 2022年11月04日
标  题 信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信阳市再生稻发展三年(2023-2025)行动方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 信政办〔2022〕61号 发布时间 2022年11月24日

信政办〔2022〕61号


信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信阳市再生稻发展三年( 2023-2025)行动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 羊山新区管委会 ,市直相关单位:

《信阳市再生稻发展三年( 2023-2025 )行动方案》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信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 11 4


信阳市再生稻发展三年( 2023 -2025)

行动方案

 

再生稻 “一种双收”,头季稻稳产、高产, 再生季生育期短、米质优、省种节水、省工增效。发展再生稻能够有效 利用 温光资源、 提高 “一季有余、两季不足”地区复种指数,增加单位面积产量和收入,是 落实 “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 进一步提高粮食产能、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 有效途径 ,是农业提质增效的有效抓手,也是促进农民种粮增产增收的有效 着力点 促进全市再生稻产业健康快速发展,制定本方案。

一、 发展目标

2023 年,全市再生稻面积达到 72 万亩,再生季平均亩产达到 220 公斤; 2024 年,全市再生稻面积达到 85 万亩,再生季平均亩产达到 240 公斤; 2025 年,全市再生稻 面积 达到 100 万亩,再生季平均亩产达到 250 公斤。

二、 工作重点

(一)优化区域布局。 相关县区对辖区内有水源保障、适合发展再生稻的区域,如沿灌溉渠系的、有自备水源的,优先发展;对基础较好、发展潜力较大的区域,在高标准农田改造、育秧基地建设等项目上优先安排。

(二)加强优质品种筛选和推广。 加强水稻新品种的选育、引进、试验和示范,选定 3 5 个头季稻稳产高产、米质优、生育期适中、再生能力强的再生稻品种作为主推品种,通过“政府引导、示范带动、科技支撑、主体参与、订单开发”方式加大推广力度。各县区政府每年应安排资金,按照种植效果给予农户一定的补贴,引导主推品种规模化种植和标准化生产。

(三)强化良种良法配套。 制定《信阳市再稻米生产加工技术规程》,加强再生稻专用品种应用、栽培措施配套、全环节绿色高产技术集成和推广。大力实施工厂化、基地化育秧,优化早春低温安全育秧技术,提升秧苗质量;科学管水,湿润灌溉,提升群体质量,头季稻收割后及时上水养芽,提高耐机械碾压能力和再生芽萌发能力;合理施肥,确定适宜的底肥、分蘖肥、攻穗肥、催芽肥、促苗肥比例和数量,保障两季肥料供应;加强纹枯病等病、虫、草害综合防控,提高再生芽质量;科学确定留茬高度,提高蓄留成功率,增加再生季产量。

(四)提高机械化水平。 大力实施再生稻生产农机农艺融合,推进机种、机管和机收全程机械化。推广应用机插秧,浅栽、匀栽,提高育、插秧质量。适当密植,调控群体数量,提高再生季有效穗数。加快研发、引进和推广适合再生稻头季稻收割的机具,通过增大割幅、减少履带(或轮胎)接地面积、减轻机身重量等方式,有效减少因碾压稻桩导致再生芽不能萌发的情形。加强农机农艺融合,加强机手技术培训,减少重复碾压、过度碾压,因 地制宜预留收割机行道,提高再生季蓄留成功率。采用无人机施肥、施药技术,减少人工投入,提高轻简化、无人化、智能化水平。

(五)培育新型经营主体。 在适宜区域遴选一批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国有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支持、支撑再生稻发展。支持社会化服务组织围绕工厂化育秧、耕地整地、代育代插、施肥施药、收获烘干等关键环节,开展全托管或半托管 专业化服务,辐射带动周边农户发展再生稻生产。

(六)开展绿色高产典型示范。 围绕农技推广区域站分布,设立示范点和样板田,把再生稻绿色高效技术展现出来、推广出去。依托农田基础条件好、科技生产水平高、辐射带动能力强的种粮大户、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立标准化高质量示范基地,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模式。

(七)推进一二三产融合发展。 立足发展再生稻全产业链,强化优质优价导向,推动粮食加工龙头企业与新型经营主体实行订单生产、加价收购,推进集中连片规模化、标准化单品种种植。聚焦农产品产地加工、烘干储藏、品牌建设等薄弱环节,在提高再生稻米质量和商品一致性上下功夫,打造信阳区域特色的再生稻米国家地理标志、区域公共品牌,培育我市优质再生稻米品牌,提高市场认知度和美誉度,推进生产、加工、流通、营销产业链全面提质升级。

三、 奖补办法

(一)奖补资金来源:市级下达到县区的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简称衔接资金)或其他纳入统筹整合范围的财政涉农资金。

(二)奖补原则:对完成种植面积任务、再生季达到目标产量的县区进行奖补。

(三)奖补金额:按照当年种植目标任务每亩奖补 20 元。

(四)奖补期限: 2023-2025 年。

各县区要制定具体的发展再生稻奖补政策,重点用于奖补育秧、机插、机收、施用促芽肥等再生稻生产关键环节。

四、保障措施

(一) 高度重视。 各县区要充分认识发展再生稻在保障国家粮食安全、促进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中的重要作用,切实把发展好再生稻作为农业农村的一项重要工作。主要领导要亲自过问、亲自安排部署,分管领导要具体抓,协调解决发展中存在的问题,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强化政策扶持。 各县区要认真落实现代农业发展资金、粮食大县奖励、国家稻谷补贴、农机购置补贴、农业保险等一系列强农惠农政策,充分调动农民的种粮积极性。发挥好财政资金的示范引领作用,国家和省级相关涉农补贴和项目资金要在政策许可前提下向再生稻种植主体(合作社、家庭农场、大户)适当倾斜。

(三)强化指导服务。 要多层次、全方位开展再生稻生产技术培训,建立农技人员定点联系服务制度,确保每个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都有一位技术明白人。在关键农时,要组织农技人员深入田间地头,在选用品种、育插秧、肥水管理、病虫害防治、留茬机收作业等重点环节,搞好技术指导服务。

(四)强化责任落实。 各县区要根据本方案确定的年度目标,进一步细化任务,明确责任。要充分利用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广泛宣传发展再生稻的重要性和典型,积极营造浓厚的发展氛围。农业农村部门要切实履行牵头责任,细化措施,抓细抓实;农业科研部门加快再生稻生产技术研究,做好技术培训;水利部门要合理调整水库放水时间,确保再生稻生产关键时期灌溉需要;粮食部门要根据再生稻收获时间,适时开仓收粮。

 

附件:各县区 2023-2025 年再生稻发展目标

 

 

 


 

各县区 2023-2025年再生稻发展目标

县区

2022 年再生稻种植面积 ( 万亩)

2023年再生稻

2024年再生稻

2025年再生稻

种植面积(万亩)

再生季亩产(公斤 / 亩)

种植面积(万亩)

再生季亩产(公斤 / 亩))

种植面积(万亩)

再生季亩产(公斤 / 亩))

羊山新区

0

0.02

220

0.03

240

0.05

250

平桥区

3.0

3.0

220

4.0

240

5.0

250

罗山县

8.1

8.0

220

10.0

240

14.5

250

光山县

11.1

15.0

220

20.0

240

22.0

250

新县

0.2

0.3

220

0.4

240

0.5

250

商城县

16.0

16.0

220

17.0

240

18.0

250

固始县

13.0

19.6

220

22.0

240

25.0

250

潢川县

7.0

8.0

220

9.5

240

11.9

250

淮滨县

2.0

2.0

220

2.0

240

3.0

250

息县

1.1

0.1

220

0.1

240

0.1

250

信阳市

61.5

72.0

220

85.0

240

100.0

250



政策解读:《信阳市发展再生稻三年2023年-2025年行动工作方案》有关问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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