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1-2022-00108 | 有 效 性 | 有效 |
发文机关 | 信政文 | 成文日期 | 2022年11月09日 |
标 题 | 信阳市人民政府关于湖东片区A-13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批复 | ||
发文字号 | 信政文〔2022〕87号 | 发布时间 | 2022年11月29日 |
信政文〔2022〕87号
信阳市人民政府
关于 湖东片区 A-13 片区 控制性详细规 划 的
批 复
市自然资源规划局:
《信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批准湖东片区 A-13 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的请示》(信自然资〔 2022 〕 325 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湖东片区 A-13 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该规划 东至鸡公山大街,南至规划行政路,北至规划茶语路,面积约 28.04 公顷。其中二类居住用地面积为 16.88 公顷,行政办公用地面积为 1.07 公顷,教育设施用地面积为 4.31 公顷,城市道路用地面积为 4.89 公顷,绿地与广场用地 0.34 公顷,消防设施用地 0.55 公顷。 具体规划指标、建筑退让及停车位标准按规划文本中内容执行,配套公建服务设施按本控规相关要求及国家相关规范执行。
二、要严格按照该规划依法实施城市规划管理,未经法定程序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变更强制性内容。
三、做好该规划的公示。
此复。
信阳市人民政府
20 22 年 11 月 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