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解读:《信阳市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规划(2022—2030年)》政策解读-政策解读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加快推进信阳市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工作,近日,市政府印发了《信阳市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规划(2022—2030年)》(以下简称“规划”)。现将《规划》解读如下:

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是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有效实现“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重要途径。2021年9月,市第六次党代会明确提出,信阳市要加速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本《规划》的制定实施是我市开展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的必要条件和重要指标,为生态文明建设工作提供了基础性、指导性、纲领性指南,对于推动我市全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持久战,高效高质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大力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奋力走在新时代生态文明建设前列具有重要的现实指导意义。

《规划》分为五个部分:

一是工作基础与形势分析。主要包含建设基础、存在问题与机遇挑战。

二是规划总则。主要包含指导思想、规划原则、规划范围和期限、规划目标、建设指标。

三是规划任务与措施。主要包含6大体系,分别是构建环境治理体系,健全生态文明制度;强化生态环境治理,提升生态安全水平;严格空间开发管控,优化生态空间布局;稳步推进绿色转型,打造淮河生态经济带绿色发展先行区;建设宜居城乡环境,打造宜居生态生活;构建共建共享格局,培育特色生态文化。

四是重点工程与效益分析。主要包含工程内容与投资估算、效益分析。

五是保障措施。主要包含明确主体责任、加强监督考核、加大资金投入、强化科技支撑和建立参与体系5项保障措施。

一是坚持目标引领。从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目标倒推,厘清到不同阶段、不同领域必须完成的任务,根据信阳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资源环境条件等实际情况,突出区域特色,统筹规划,分步实施,不断提升信阳市生态文明建设水平。

二是坚持分阶段实施。本次规划范围为信阳市全域,包括浉河区、平桥区、罗山县、光山县、新县、商城县、潢川县、淮滨县、息县和固始县10个行政区,总面积18916 km 2 。规划期限以2021年为基准年,近期为2022-2025年,远期为2026-2030年,按照目标和问题导向、分类施策、分阶段实施的思路,确保创建工作的成效。

三是坚持统筹推进落实。根据生态文明建设指标体系,结合信阳市实际,综合考虑规划目标和规划任务,统筹安排生态制度建设、生态环境保障、生态空间优化、生态经济提升、生态生活改善、生态文化培育等6大体系75项重点工程,总投资约383.14亿元,支撑规划落地实施。


原文:《信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信阳市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规划(2022—2030年)的通知》

责任编辑: 张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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