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阳市人民政府关于信阳市2022年度第二十七批乡镇建设用地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批复-信政土

索 引 号 -01-2023-00013 有 效 性 有效
发文机关 信政土 成文日期 2023年03月06日
标  题 信阳市人民政府关于信阳市2022年度第二十七批乡镇建设用地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批复
发文字号 信政土〔2023〕39号 发布时间 2023年04月06日

信政土〔2023〕39号

信阳 人民政府

关于 信阳市 20 22 年度第 乡镇 建设

用地 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 批复

 

平桥区人民政府:

你区《关于信阳市20 22 年度第 批乡镇建设用地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请示》(信平政文〔20 22 86 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四条规定: 建设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应当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和村庄、集镇建设用地规模范围内,为实施该规划而将永久基本农田以外的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按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分批次按照国务院规定由原批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机关或者其授权的机关批准 。经审查,信阳市 20 22 年度第 批乡镇建设用地需转用平桥区 震雷山街道黑马石居委会集体 农用地 0.5892 公顷(其他农用地 0.5892 公顷),共计 0.5892 公顷, 符合国土空间规划管控规则,使用信阳市20 22 年度土地利用计划,农用地转用方案符合法律、法规要求。同意将平桥区 震雷山街道黑马石居委会集体 农用地 0.5892 公顷(其他农用地 0.5892 公顷),共计 0.5892 公顷, 转为建设用地。

平桥区人民政府要依法依规办理使用集体土地手续 若出现涉法涉诉、信访、安全生产事故、生态环境污染等问题,由 平桥区 负责解决。

此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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