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科学技术和工业信息化局、各开发(管理)区科技管理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完善科技创新体系,提升自主创新能力,根据《信阳市市级重点实验室建设与运行管理办法》等要求,围绕未来人居科技产业发展,重点在现代农业、绿色食品、电子信息、资源与环境、能源与化工、医疗卫生、新材料、先进制造、 5G、大数据、智慧城市等领域,新建一批市级重点实验室。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原则上应为正在运行的行业或部门重点实验室,具有相对集中的研究方向和规范有效的管理运行制度。
2.应具备良好的科研实验条件和工作基础,有相对集中的科研场地,其中实验室面积不少于300平方米;拥有的科研仪器设备基本能满足科研实验的要求,其总值(原值)不低于300万元。
3.实验室学术水平较高,有正高职称人员2人以上;实验室主任要求副高职称以上,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和协调能力;专职科技人员不少于10人,具有副高级(含)职称或博士学位以上科研人员的比例不少于三分之一。
4.实验室有明确的目标定位和发展规划,应以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为主,结合应用开发研究,能发挥学术引领作用,具备承担省、市重大科研任务和参与国内竞争的能力。
5.主管部门及依托单位能保证指导实验室运行和管理,组织与督促实验室建设,协助市科技局开展实验室的检查、验收和评估,依托单位能保证提供重点实验室建设经费和运行经费。
6.近三年未发生环保、安全、知识产权以及学术不端等不良行为,不是失信单位。
7.其他应当遵照《信阳市市级重点实验室建设与运行管理办法》《信阳市市级重点实验室评估规则》文件规定的事项。
(二)分类条件
1.依托高校、科研院所组建市级重点实验室,还应具备以下条件:在本学科领域拥有国内、省内领先的科研成果,具备承担省、市级重大科研项目、培养高层次人才的能力,能够引领带动学科和领域发展,为可持续创新发展提供先进技术理论、人才团队等科技支撑。
2.依托企业组建市级重点实验室,还应具备以下条件:企业处于行业技术领先地位,具备较强的科研和创新实力,拥有一批能够带动产业发展的高水平研发成果和技术储备;依托单位从事本领域前沿技术、关键技术和共性技术研究2年以上;近两年研发投入占年销售收入比例不低于3%。
二、注意事项
(一)申报实验室必须符合要求的申报领域和方向。实验室名称和主要研究方向应比申报领域和方向更加明确和集中,并突出优势和特色,避免过于宽泛。
(二)申报联合建设的实验室必须有联合建设协议书,并明确主要依托单位,以及各个建设单位在实验室建设和运行中的权利、义务和责任。
(三)申报市级重点实验室建设申请报告前应组织不少于 4名专家对实验室名称、研究方向、申报材料等进行论证,并附专家论证签字意见表。
(四)市级重点实验室统一按照 “信阳市XXX(核心研究方向)重点实验室”命名。
三、申报要求
申报单位填写《组建信阳市重点实验室申报书(企业类)》(附件 1)或《组建信阳市重点实验室申报书(学科类)》(附件2)以及提供相关佐证材料。各主管部门要按照市级重点实验室建设与运行管理的总体要求,择优组织具备条件的单位申报,出具推荐意见(加盖公章),随申报材料同时报送。此次申报不需提供纸质材料,只需提交盖章扫描电子版材料。
四、申报流程
申报时间: 2023年7月31日截止。
申报单位在 “信阳市政务服务网”(http://xyzwfw.gov.cn/)注册并登录,在主页搜索“市级重点实验室建设”,点击在线申报,按照指南要求,上传电子版申报材料并提交。各县区的申报单位在“信阳市政务服务网”各县区级端口办理;市直部门、各开发(管理)区的申报单位在市级端口办理。各申报单位在网上提交材料时间为2023年7月24日-7月28日截止,各主管部门向市科技局提交材料时间为2023年7月31日截止。
五、联系方式
市科技局发展规划与政策法规科
联系电话: 8093317
信阳市科学技术局
2023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