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年度信阳市农业科技园区和星创天地征集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科技 管理部门 、各有关单位:

为 加快培育农业农村发展新动能,打造适应于农业农村创新创业 载体平台 , 推进 乡村振兴和 农业农村现代化, 参照 《 关于印发 <河南省农业科技园区管理办法>的通知 》 和《河南省星创天地建设实施细则》有关精神 , 现组织 开展 2023 年度信阳市农业科技园区和星创天地征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 一 ) 信阳市农业科技园区申报条件

1. 园区申报单位原则上应为 县 ( 区 )级人民政府,应从严控制,避免同质化建设;

2. 园区要有科学的规划方案、合理的功能分区、明确的主导产业、完善的配套政策;

3. 园区要有明确的地理界线和一定的建设规模,核心区、示范区、辐射区功能定位清晰,建设内容具体,能起到引导和带动周边地区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和产业升级的作用;

4. 园区要有 一定 的科技开发能力或相应的技术支撑条件,能够承接技术成果的转移转化;要有研发基础设施条件和技术转化服务体系;有长期稳定的技术支持单位,有 市 级以上科研单位、高等院校的技术支撑;要有比较完善的人才培养、技术培训体系;

5. 园区要积极开展科技特派员农村科技创业行动,要有一支科技服务人才队伍,要建设成为科技特派员农村科技创业和服务基地;

6. 园区要有农业高新技术企业 (后备企业)或科技型中小企业 和科技服务机构, 能 有效提高当地劳动生产率、土地产出率和资源利用率;要有职业农民培训场所,有培训计划, 能 促进当地居民收入的提高;要为大学生、农民工等返乡创业提供孵化器和公共服务平台;

7. 园区要有健全的管理机构和服务管理体系。

8. 园区申报认定标准:每个园区入驻 2 家以上涉农科技型中小企业;具有占主导地位的特色产业;具有技术研发平台 1 个以上(包括市级以上的工程技术研发中心、标准化技术示范基地或良种繁育中心等),园区年总产值达到 2000万 元以上或研发年投入占园区年总产值比例不低于 2%。

( 二 ) 信阳市星创天地申报条件

1. 具有明确的实施主体。实施主体应是在信阳市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一定运营管理和专业服务能力,成立并实际运营 1年以上,包括农业科技园区、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涉农高校科研院所、农业科技型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涉农类创业孵化器等。

2. 具备良好的行业资源和 “互联网 ”网络电商平台(线上平台)。通过线上交易、交流、宣传、协作等,促进农村创业的便利化和信息化,推进商业模式创新。

3. 具有较好的创新创业服务平台(线下平台)。具有建筑面积 200平方米以上的固定办公场所,建有一定规模的创新创业示范场地、种植养殖试验示范基地、创业培训基地等公共服务平台,免费或低成本供创业者使用,如为租赁场地,租期须在1年以上。

4. 具有多元化的人才服务队伍。至少有 1名以上创业导师(可兼职)和3名以上具有相应专业知识、技能人员组成的创业服务团队,为创业者提供创业辅导与培训,解决涉及技术、金融、管理、法律、财务、市场营销、知识产权等方面的实际问题。

5. 具有一定数量的创客聚集和创业企业入驻。已吸引入驻的创客、创业团队或初创企业不少于 2个,且运营良好、有较好的发展前景。

6. 具有较完善的服务体系。创业服务主题明确,特点突出,管理规范,有健全的内部财务管理制度,针对创客、创业团队和初创企业建立了相应的管理和运营制度。

二、申报程序

(一) 农业科技园区申报程序

由园区 申报单位 通过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向 所在县(区)科技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 县(区)园区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评审、筛选,经县(区)园区协调领导小组审定后,由县(区)人民政府推荐报送至市园区协调领导小组。

(二)星创天地申报程序

符合条件的申请单位填报《信阳市星创天地申请书》《信阳市星创天地基本信息表》和有关附件,经县(区)科技主管部门审核后,统一报送市科技局。

三、材料及报送要求

农业科技园区(包括信阳市农业科技园区建设申报书、信阳市农业科技园区总体规划和有关附件材料及推荐汇总表)和星创天地(包括信阳市星创天地申请书、信阳市星创天地基本信息表和有关附件及推荐汇总表)申报材料各一式一份,于 8月22日前报送至 市科技局 农村(科普与人才)科 ,同时报送电子版。

联系电话: 8093690

工作 邮箱: xyskjjnck@163.com

附件1:信阳市农业科技园区建设申报书、信阳市农业科技园区总体规划、信阳市农业科技园区推荐汇总表 .docx

附件2:信阳市星创天地申请书、信阳市星创天地基本信息表、信阳市星创天地信息汇总表 .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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