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3年河南省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各县(区)、管理区(开发区)工信主管部门:

为做好我市 2023年创新型中小企业申报工作,现将《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3年河南省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的通知》(豫工信办企业〔2023〕133号)予以转发并提出如下要求,请务必抓好落实。

一、高度重视

各县区务必高度重视优质中小企业培育申报工作,县区工信部门的主要领导要亲自抓,业务主管股室要集中力量攻坚克难。申报期内各县区任务完成情况将定期提交市工业强市指挥部调度并通报。

二、应报尽报

各县区要广泛宣传、认真摸排,打破行业限制,对照申报条件应报尽报。

三、按时保质

组织辖区内企业于 8月31日前登录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https://zjtx.miit.gov.cn/)线上申请并自我评价,上传佐证材料。各县区工信主管部门于8月28日前将备案报告(pdf版和汇总表电子版表格)报送至市局中小企业服务科(3号楼3325房间),同时做好企业纸质佐证资料的规范、备案存档。


    附件: 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3年河南省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的通知.docx


 


   信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3年7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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