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1-2023-00077 | 有 效 性 | 有效 |
发文机关 | 信政土 | 成文日期 | 2023年11月21日 |
标 题 | 信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协议出让工十四路与浉河南路交叉口东南角平桥南片区09-02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批复 | ||
发文字号 | 信政土〔2023〕328号 | 发布时间 | 2023年12月05日 |
信政土〔2023〕328号
信阳市人民政府
关于协议出让工十四路与浉河南路交叉口
东南角平桥南片区 09-02地块 国有建设 用地
使用权的批复
市 自然资源规划局 :
《信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协议出让工十四路与浉河南路交叉口东南角平桥南片区 09-02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请示 》(信自然资〔202 3 〕 289 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
根据原国土资源部令 21 号第八条的 “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计划公布后,需要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可以根据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计划,在市、县人民政府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公布的时限内,向市、县人民政府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提出意向用地申请 ” 及第九条 “ 在公布的地段上,同一地块只 有 一个意向用地者,市、县人民政府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方可按照本规定采取协议方式出让 ” 规定, 2023 年供地计划在中国土地市场网发布后,只有 河南合创未来教育科技有限公司一家对平桥南片区 09-02地块 提出了用地申请,可以采取协议出让的方式进行出让。 该宗地已经《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信阳市 2023 年度第十三批乡镇建设征收土地的批复》(豫政土〔 2023 〕 489 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信阳市 2023 年度第六批城市建设用地的批复》(豫政土资〔 2023 〕 501 号)批准征收。同意将平桥区雷山匠谷大别山职教新城部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采取协议方式出让给河南合创未来教育科技有限公司,用于建设信阳科技职业学院。协议 出让方案如下:
一、土地位置及面积
该 宗地 位于 平桥区雷山匠谷大别山职教新城 ,东至规划经一路、西至工十四路、南至地界、北至浉河南路 (具体位置详见宗地图) 。该宗地土地总 面积为 408075.66 平方米,其中代征道路面积为 27654.74 平方米 , 代征绿地面积为 46806.28 平方米,净用地面积为 333614.64 平方米。
二 、土地用途及出让年限
土地用途为 教育 用地, 土地 出让 年限为 50年 。
三、土地使用条件
20 23 年 4 月 28 日 ,信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出具 《信阳市 建设 用地规划条件》( 信 自规条字 20 23 第 2038 号 ) 。该宗地容积率 ≤ 1.2, 建筑密度 ≤ 40 %,绿地率 ≥ 25 %, 建筑高度 ≤ 40 米。 其他土地使用条件按照信阳市建设用地规划条件执行。
四、受让人
河南合创未来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
五、供地时间及方式
该宗地于 2023 年第 四 季度 以协议 方式出让。
六、其它事宜
1 . 该宗地为现状出让。土地出让成本由 平桥区人民政府与财政部门 结算。
2 .根据《 关于支持产教融合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试行) 》( 信办 〔202 3 〕 18号 ) 要求和 《市委书记专题会工作备忘》( 2022 年第 18 期) “ 关于优化招商政策 ” 中原则上按 20 万元 / 亩进行供地的会议精神,协议出让地价按 300 元 / 平方米(折合 20 万元 / 亩)执行, 受让人需缴纳土地出让金总额为 10008.4392 万元。
3. 方案批复后 7 日内,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发布该地块协议出让公告,公示时间不得少于 15 日。公示结束后 10 个工作日内与信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 不按期签订出让合同的,受让人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受让人应在签订出让合同后 30 日内缴清全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不能按合同约定支付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的,自滞纳之日起,每日按迟延支付款项的 1‰ 缴纳违约金,延期付款超过 60 日,经催交仍未缴纳的,报经市政府批准可以解除合同,受让人应赔偿所造成的一切损失。
4 .受让 人要严格按照城市规划使用土地,及时申请办理不动产登记。
5 . 征地拆迁安置补偿由 信阳市 平桥区人民政府负责具体实施 , 如出现权属纠纷等信访问题或发生经济纠纷 ,由信阳市 平桥区人民政府负责解决。
此复。
2023 年 11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