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阳市人民政府信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豫东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建道路命名的批复-信政文

索 引 号 -01-2023-00081 有 效 性 有效
发文机关 信政文 成文日期 2023年12月12日
标  题 信阳市人民政府信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豫东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建道路命名的批复
发文字号 信政文〔2023〕96号 发布时间 2023年12月19日

信政文〔2023〕96号

信阳市人民政府

关于豫东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新建道路命名的批复

 

豫东南高新技术开发区:

你们《关于对豫东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建道路命名的请示》(豫东南高新区政文〔 2023 73 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们对 12 条新建道路的命名。

二、命名后,你们要严格按照《地名管理条例》《河南省地名管理办法》等规定,做好相关管理、监督工作,并按照《地名标志》( GB17733-2008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规范制作、设置道路标志牌、门牌号。

此复。

  

信阳市人民政府      

2023 12 1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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