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全市各级、各部门按照“全市统一领导,地方政府负责,部门指导协调,各方联合行动”的工作格局,突出重点,标本兼治,采取一系列有力措施,大力开展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并取得了显著成果,促进了全市经济秩序的不断好转,在工作中涌现出了一批扎实工作、成绩突出的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为鼓励先进,推动全市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的不断深入开展,市政府决定对许昌市工商局等31个先进集体和张占军等74名先进工作者予以表彰。
希望受表彰的单位和个人珍惜荣誉,再接再厉,与时俱进,在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中取得更大成绩。全市各地、各部门要向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学习,进一步加大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力度,努力为我市市场经济秩序的根本好转和全市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做出更大贡献。
附件:许昌市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名单
二OO六年三月六日
附件
许昌市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名单
一、先进集体名单
许昌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许昌市公安局
许昌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许昌市烟草专卖局
许昌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许昌市农业局
许昌市审计局
许昌市文化局
许昌市盐业管理局
禹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禹州市公安局
禹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禹州市电业局
禹州市卫生局
长葛市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领导小组办公室
长葛市文化局
长葛市卫生局
长葛市长兴路街道办事处
许昌县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领导小组办公室
许昌县工商行政管理局
许昌县烟草专卖局
许昌县卫生局
鄢陵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鄢陵县工商行政管理局
鄢陵县地方税务局
襄城县烟草专卖局
襄城县环境保护局
襄城县公安局
魏都区整规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领导小组办公室
魏都区质量技术监督局
魏都区公安局
二、先进工作者名单
张占军 许昌市烟草专卖局局长
张立勋 许昌市物价管理办公室主任
李国英 许昌市建设委员会副主任
范晓鹏 许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五科科长
王国安 许昌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副主任
杜明 许昌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大队长
庞占杰 许昌市农业局市场与经济信息科科长
王占欣 许昌市卫生局执法监督所所长
张健 许昌市公安局经侦二支队政委
孙喜亭 许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政策法规科科长
梁冬花 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二庭副庭长
董长乐 许昌市环境保护局污控科副科长
刘福通 许昌市旅游局旅游监察大队队长
张孟仁 许昌市物价管理办公室物价监察所所长
贾治国 许昌市整规办综合科
韩红 许昌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公平交易科
于普站 许昌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保障监察支队支队长
李军奇 许昌市地方税务局稽查局副科长
王云灵 许昌市监察局执法室主任
范光辉 许昌市优化办干事
张文峰 许昌市国家税务局征管科副主任科员
赵国然 许昌市畜牧局家畜改良站副站长
赵永振 许昌市知识产权局
张劲弓 许昌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矿山安全监督管理科
冀怀申 禹州市电业局副局长
王金岭 禹州市地税局稽查局副局长
冀大圈 禹州市环境保护局
李向军 禹州市烟草专卖局
李战套 禹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队长
董建伟 禹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中队长
李建军 禹州市监察局执法监察室主任
张军 禹州市文化局文化市场稽查队队长
程伟 禹州市整规办督察科科长
王丕 禹州市整规办综合科科长
吴志强 长葛市整规办主任
贾雁 长葛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稽查队副队长
杨万红 长葛市文化局文化市场稽查队
杨相臣 长葛市整规办综合科科长
谷保军 长葛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副所长
时继东 长葛市大周镇人民政府工业管理委员会环保所所长
张杰 长葛市科学技术局科长
赵绘杰 长葛市长兴路街道办事处整规办主任
王晓 长葛市和尚桥镇人民政府经济办主任
张建伟 许昌县整规办主任
蒋亚林 许昌县整规办
李丽珍 许昌县卫生局股长
王景龙 许昌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执法大队长
周红卫 许昌县地方税务局科员
樊晓卿 许昌县质量技术监督局质量监督股股长
马松欣 许昌县农业局农技中心副主任
陈朋 许昌县环境保护局股长
王剑钊 许昌县文化旅游局文管办主任
苏庆安 鄢陵县商务局副局长
马迎春 鄢陵县文化局文化市场稽查队大队长
许宝璐 鄢陵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牛惠勤 鄢陵县卫生局卫生监督所所长
胡桂玲 鄢陵县质量技术监督局质监股股长
陈运清 鄢陵县烟草专卖局专卖办主任
殷红杰 鄢陵县国家税务局监察室主任
王长霞 鄢陵县国家税务局监察室主任
白军照 襄城县整规办副主任
白晓光 襄城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王兆红 襄城县公安局治安防暴大队大队长
赵盛亚 襄城县质量技术监督局
王海涛 襄城县企业发展服务局煤炭执法队队长
柳伟 襄城县烟草专卖局打假办副主任
张永恒 襄城县工商行政管理局
袁京道 襄城县商务局
吕国增 魏都区环境保护局局长
王子恩 魏都区卫生执法大队
王志峰 魏都区商务局
罗振中 魏都区烟草专卖局
卢传耀 魏都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李宪章 魏都区农业林业水利局股长
许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06年3月6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