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12月23日凌晨,我市鄢陵县发生一起致死11人、伤3人的特大放火杀人案件,严重影响了当地社会政治稳定和治安大局平稳,给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造成极大威胁。此案引起公安部、省、市两级党委、政府领导的高度重视,要求尽快侦破。许昌市公安局迅速成立专案组,全体参战民警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发扬不怕困难、顽强攻坚、连续作战的工作作风,灵活运用多种侦查手段和措施,经过10天艰苦高效的工作,成功破获此案,并将犯罪嫌疑人抓获归案。“12.23”案件的成功侦破,维护了全市社会政治稳定和治安大局平稳,并在全国创造了新形势下侦破放火爆炸案件的成功范例。为表彰先进,鼓舞士气,市政府决定对市公安局予以通令嘉奖。
希望市公安局和全市公安干警戒骄戒躁,再接再厉,为保护国家集体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恪尽职责,为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许昌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二〇〇六年一月二十四日
许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06年1月24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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