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政[2006]39号 许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许昌市开展网吧场所专项整治及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实施方案

  • 索 引 号 :11411000005747138B/200610-00306
  • 信息分类:市政府文件
  • 发布机构:许昌市人民政府
  • 生成日期:2006-10-15 02:39
  • 名 称 :许政[2006]39号 许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许昌市开展网吧场所专项整治及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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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许政[2006]39号 许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许昌市开展网吧场所专项整治及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实施方案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现将《许昌市开展网吧场所专项整治及建立长效管理机制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六年六月二十日

     

     

     

    许昌市开展网吧场所专项整治及建立长效管理机制的实施方案

     

     

        近年来,网吧问题一直是文化市场管理的“热点”、“难点”问题,社会广泛关注。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网吧的规范化管理,明确要求加强网吧市场管理,探索建立长效监管机制。为进一步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保护广大人民群众特别是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实现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秩序的根本好转,现制定开展网吧场所专项整治及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实施方案。

     

        一、专项整治工作重点

     

        (一)严厉查处接纳未成年人进入和超时经营行为。文化行政部门严格监管,对累计2次接纳未成年进入或者一次接纳未成年人3人以上的网吧要处以不少于15天的停业整顿,对累计3次接纳未成年人或一次接纳未成年人8人以上的网吧吊销其《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以下简称《许可证》)。落实上网登记制度。对上网人员进行严格的有效身份证件核对、登记,对无有效证件的坚决不允许上网;对超时经营的网吧,发现一起从严查处一起,对在营业期间封堵或者锁闭门窗和安全出口的,文化行政部门和公安、消防部门要依照各自职责从严予以查处。对法律规定的营业时间以外营业并接纳未成年人的网吧,一经发现,坚决吊销其《许可证》。

     

        加强对学校内部和周边的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的管理。中小学校园周围200米范围内和居民住宅楼(院)内不得设立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教育行政部门要制订措施,加强对学校内的互联网上网服务场所的管理。公安机关要依照有关规定,加强信息安全监督检查。

     

        (二)坚决取缔黑网吧。对擅自设立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或擅自从事互联网上网服务经营活动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会同公安部门依照《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坚决予以取缔,查封其从事违法经营活动的场所,扣押其从事违法经营活动的专用工具、设备。文化行政部门一旦发现黑网吧以及如电子竞技俱乐部、“电子阅览室”之类的变相黑网吧,要及时书面通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会同公安部门予以取缔,并将结果抄送文化行政部门和公安部门。

     

        电信部门要根据文化、工商、公安部门提供的擅自设立的黑网吧、被吊销《许可证》或者责令停业整顿的网吧名单,立即终止或暂停互联网接入服务。

     

        (三)加强网吧场所安全检查,消除消防及其他安全隐患。公安、消防部门对所辖行政区域内网吧等公共文化场所进行全面、彻底的拉网式安全检查。检查的重点是:各单位的安全责任制是否健全,是否实行目标管理,是否逐级落实到人;各种消防设备是否齐备有效,是否有专人负责维护管理;各种消防安全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对安全死角是否进行清理,是否存在问题和漏洞;对存在的各类隐患是否进行了认真整改;各重点岗位人员是否能熟练掌握消防设备、设施和安全操作规程;同时要加强值班巡查,严格控制使用明火和易燃易爆物品,绝不能留下任何安全隐患。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场所,要立即责令其停止营业,限期整改。文化、工商等部门要积极配合公安消防部门做好检查工作。

     

        (四)网吧卫生及环境治理。文化、工商部门要对全市小网吧进行综合治理。按照“创卫”标准,严查网吧的脏、乱、差现象,通过治理,卫生达标率在90%以上。

     

        二、探索建立长效监管机制

     

        (一)严把网吧审批关口,提高网吧市场进入门槛。在学校周边200米以内和居民住宅楼(院)内不得设立网吧的基础上,规定新设立网吧必须做到场所优美、制度健全,并达到县城每家80台机器以上160平方米以上营业面积,市区每家150台机器以上300平方米以上营业面积的硬性指标,从而引导网吧向规模化、主题化方面发展,提高网吧经营附加值。

     

        (二)充分发挥网吧行业协会的作用,实行行业自律,加强自我约束管理,提高依法经营水平。

     

        (三)加强对网吧业主和网管人员的培训,建立网管人员档案,做到网管人员持证上岗,纳入网吧日常管理。

      

        (四)落实网吧管理的技术措施,完善全市网吧管理平台,进一步对网吧经营活动实行全程监管。

     

        (五)适应青少年认识网络的正当需求,采取疏、堵结合的方式,推进“绿色网吧”创建活动。

     

        (六)充分发挥人大、政协及全社会的监督指导作用,设立监督举报电话,同时,在许昌文化网上开通网上投诉和政务咨询,对违规网吧进行网上曝光,开展网上网吧问题讨论,全方位动员社会各界人士参与网吧市场管理和监督。

     

        (七)提供网络信号服务的单位要根据《条例》“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每日营业时间限于8时至24时”的规定,由信号源提供单位和营业场所共同认可,对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实行限时接入服务,即早8点至晚上12点定时上网和断网。邀请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有关部门领导、教师、学生家长对全市提供网络信号服务的单位进行评议,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唯利是图,置大局而不顾,纵容危害青少年身心健康提供互联网信号的部门和单位,向上级互联网主管部门提出取消其在我市提供互联网信号源的建议,并在新闻媒体上予以公开曝光

     

        (八)坚持一手抓整顿规范,一手抓改造提高,推广主题网吧,促进市场整合,引导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向规模化、主题化、品牌化方向健康发展。对达不到省年检标准(市区80台/家,营业面积160平方米/家;各县50台/家,营业面积100平方米/家)要求的小网吧,督促其关、并、转、补,对年底尚达不到省年检标准的小网吧,由文化部门收回《许可证》,工商部门依法取缔。

     

        (九)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各县(市)政府是本辖区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的监管主体,要对县城、城乡结合部和乡村网吧切实履行监管职责。要实行严格的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确保部署到位、措施到位、责任到位、落实到位。市直有关部门要加强对各县(市)网吧市场的监督检查力度,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监管不到位的地区和单位,要按照有关规定进行通报,情节严重的要依法依纪追究有关单位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

     

        三、专项整治工作步骤和时间安排

     

        (一)安排部署阶段(6月22日至6月27日)。6月23日前,市政府召开会议,安排部署全市网吧专项整治工作。全市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文化、工商、公安、教育等部门要按照本实施方案的要求,明确职责、任务,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并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作出具体安排。

     

        (二)清理整治阶段(6月28日至8月20日)。 8月20日前,对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进行全面执法检查和集中整治。对违反《条例》规定的单位和个人,要坚决依法查处。

     

        1.在新闻媒体、网吧、中小学校前公布举报电话、设立举报箱,鼓励群众积极举报,对提供有效线索的举报人给予奖励。

     

        2.文化、工商、公安等部门要按照各自所承担的任务,加大巡查和整治力度,规范市场经营秩序。

     

        3.由文化、工商、公安等相关单位各抽一名同志,组成联合检查组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突击检查和重点督查。

     

        4.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人士组成督查组,对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进行视察,查找问题,堵塞漏洞。

     

        (三)检查验收阶段(8月21日至8月31日)。8月31日前,各地各部门要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认真检查,市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对各县(市)进行重点抽查。检查的重点是专项整治工作措施落实情况,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违法违规行为是否得到有效遏制,管理责任是否落实,群众是否满意,对群众意见较大,问题突出的地区,由相关部门组成联合督查组,限期解决问题并进行通报。

     

        四、工作要求

     

        此次专项治理工作,由市文化局牵头,文化、工商、公安、消防、财政、教育、文明办、团委、妇联等部门和各县(市)组成网吧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市文化局局长张琳同志任组长。领导小组定期召开联席会议,通报情况,组织实施。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从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强网吧管理、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的必要性和紧迫性,本着对党负责、对人民负责、对子孙后代负责的精神,下大决心,深入开展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专项整治工作,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和专项整治工作顺利进行,尽快实现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状况的根本好转,使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健康有序发展,为青少年的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二)明确职责,齐抓共管。各级文化、工商、公安、消防、通信、教育、财政、文明办、共青团、妇联等部门(单位)要在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建立健全文化、工商、公安等部门联合执法机制,充实文化、工商、公安行政执法力量,把专项整治和日常监督工作落到实处。

     

        文化行政部门要发挥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主管部门的作用,加强对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经营活动的日常监督管理,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查处接纳未成年人进入、超时经营等违法行为。一要利用多种形式做好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形成广大人民群众理解、支持和参与文化行政执法的良好氛围;二是按照定岗、定人、定责的办法,对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实行全方位监管防控,不留死角,实行监管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三是充分发挥“净网先锋”监控软件的作用,提高“净网先锋”的装载率,对擅自卸载“净网先锋”的网吧严格查处;四是对投诉举报的违规行为,严格落实限时办结制,一般问题要做到接报即查,3日内向投诉人反馈处理结果。突出问题依照办理程序15日内处理完结。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加强对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的登记管理,严格依法确定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的市场主体资格;要依照《条例》和《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坚决查处取缔黑网吧等无照经营活动。一是要对所有无证或证照不全的网吧,尤其是位于城乡结合部,都市村庄、广大乡村以及位置比较隐蔽的“黑网吧”,切实加大查处取缔的力度,并于10日内对所查“黑网吧”依法取缔;二是对文化、公安等部门建议取缔的无证或证照不全的网吧以及违规网吧,依法坚决予以取缔。并将处理结果及时向文化、公安等部门进行通报。

     

        公安、消防部门要加强对网吧场所治安及消防安全的监督管理,加大对违反治安、消防安全规定的行为的查处力度。一要实行定期对网吧经营场所的网管人员进安全防范培训制度;二要不断加大对网吧经营场所的巡查监管力度,在检查中凡发现不符合消防安全规定的一律责令其停业整顿,逾期达不到整改要求的,通知相关部门吊销营业执照和《许可证》,切断其信号源,并禁止其经营网吧业务。

     

        电信部门要积极配合此次专项治理工作,在对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进行接入服务时,要先审核是否有文化、公安、工商的许可证明,方可接入。市网吧协会要动员各网吧落实零点停止营业的规定,电信部门实行限时接入服务措施,即早8点至晚上12点定时上网和断网。

     

        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对学校内互联网上网服务场所的管理,要求各级各类学校加大对未成年人不得进入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的宣传教育和管理力度,严格校纪校规。各级各类学校要充分利用现有的计算机网络资源,为学生提供必要的上网条件,提倡中小学校的计算机教室在课余时间对学生开放。组织学生开展各种形式的“告别网吧”活动,学生、教师、学校、主管部门四级签订责任书,一级抓一级,层层有责任。

     

        财政部门负责保证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日常管理工作必需的经费,支持建立计算机监管体系,落实专项整治经费及举报奖励经费。

     

        各级文明办要加强对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专项整治工作及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动员、组织各新闻媒体发布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营造全社会广泛参与专项整治工作的舆论氛围。

     

        各级共青团、妇联组织要加强青少年网络文明教育,广泛宣传《全国青少年网络文明公约》,引导未成年人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加强自我管理,自觉远离网吧,配合文化等部门开展创建绿色、文明、诚信网吧活动。

     

        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各县(市)人民政府负责本辖区的网吧日常监管和集中整治工作,要按照市里的统一安排部署,及时召开会议,制定方案,抓紧落实,务求实效。鉴于黑网吧大部分存在于城乡结合部和乡村,乡镇政府要把网吧市场管理工作纳入到重要工作日程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成立专门的网吧专项治理工作协调组织,积极配合文化、公安、工商等部门抓好违规网吧查处和黑网吧的取缔工作。各县(市)文化、公安、工商等部门,要切实加大对农村网吧的监管和黑网吧的取缔工作力度,充分发挥基层派出所、工商所和文化站的职能作用,强化对基层站所的领导和指导,切实把农村网吧市场纳入有效监管范围。

     

        (三)加大宣传力度,实行群防群治。新闻宣传单位要加大对网吧管理和整治的宣传力度,使广大人民群众充分认识黑网吧和网吧违法违规经营的危害。各县(市、区)、东城区、经济技术开发区都要充分发挥街道、社区居委会作用,在正面宣传引导的同时,鼓励社区群众对黑网吧和违规网吧进行举报,有关部门及时查处。加强社会监督,广泛发动家庭、学校和社会以及街道、乡镇和社区(村)积极参与整治活动,并聘请学生家长、老师和热心教育的社会各界人士作为网吧义务监督员,实行群防群治,不留死角。

     

        (四)严格执法,落实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各地各有关部门要严格依法办事,完善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和责任追究制,按照专项整治属地管理和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实行各级人民政府负责的整治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如果发现有关部门利用职务之便违法批准不符合条件的网吧经营单位,或者不依法履行监管职责,发现违法行为不予依法查处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领导和责任人员依法追究责任。各有关部门要明确责任,定人定责,根据职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确保任务到位、组织到位、责任到位、处罚到位,保证专项整治工作达到预期目的,收到预期效果。

     

        专项整治结束后,各地各部门要根据各自职责,加强对网吧的日常监管,尤其要按照长效监管机制,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确保网吧市场规范、健康、繁荣发展。

     

     

     

                                                许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06年6月2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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