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政办[2005]127号 许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2006年烟叶生产工作的通知

  • 索 引 号 :11411000005747138B/200610-00206
  • 信息分类:市政府办文件
  • 发布机构:许昌市人民政府
  • 生成日期:2006-10-16 03:47
  • 名 称 :许政办[2005]127号 许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2006年烟叶生产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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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许政办[2005]127号 许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2006年烟叶生产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为了贯彻落实《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2006年烟叶生产工作的通知》(豫政办〔2005〕97号)精神,稳定恢复种烟面积,提高烟叶生产水平,促进我市烟草行业的可持续发展,特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2006年,我市烟叶生产工作继续坚持“市场引导、计划种植、稳定规模,优化政策、加强基础、调整布局,依靠科技、提高质量、增加效益”的指导方针,以切实维护烟农利益、切实维护国家利益为宗旨,加大生产投入,完善服务体系,提高市场竞争力,走农工商协调、经济社会生态和谐的可持续发展之路。

     

    2006年全市种烟面积计划13.5万亩,收购计划34万担。各县(市)目标任务分别为:襄城县种植计划7.7万亩,收购计划19.5万担;许昌县种植计划2.5万亩,收购计划6.5万担;禹州市种植计划2.3万亩,收购计划5.5万担;鄢陵县种植计划0.8万亩,收购计划2万担;长葛市种植计划0.2万亩,收购计划0.5万担。

     

    二、做好基本烟田规划与保护工作

     

    根据国务院《基本农田保护条例》和我市实际,2006年全市在适宜种烟区建立基本烟田保护区40万亩,其中襄城县20万亩、许昌县8万亩、禹州市8万亩、鄢陵县3万亩、长葛市1万亩。各县(市)政府要根据自然生态条件和社会经济条件,将基本烟田保护区具体规划到乡(镇)、村、组、地块,把基本烟田保护制度纳入对乡(镇)的工作目标考核,层层建立目标责任制。各乡(镇)、村组要建立基本烟田保护区档案,对基本烟田保护区插牌定界,每年按基本烟田面积的50%左右安排种烟,实行轮作倒茬,避免重茬连作,建立起以烟叶为主的种植制度。在基本烟田保护区内,2006年未安排种烟的地块,要种植适宜与烟草轮作的作物,避免种植大棚蔬菜、茄科作物等易与烟草交叉感染病虫害的作物;在基本烟田保护区外,不准规划安排种烟面积。做好对基本烟田的土壤改良,增施有机肥,推广绿肥和秸秆还田;要加快基本烟田保护区内以烟田机井、渠道和密集烤房为主要形式的烟叶生产基础设施建设。各县(市)要认真制订基础设施建设三年规划,分年度实施,实现烟水、烟炕配套。建立土地流转机制,在基本烟田保护区内积极推进土地使用权的商品化流转。

     

    三、坚持计划种植,严格合同收购

     

    (一)认真抓好种烟面积的落实。各县(市)、乡(镇)要将市政府下达的2006年种烟面积计划规划在基本烟田保护区内,按照“优化布局、优化地块、优化农户”的原则,重点发展种烟大乡、大村、大户。各级政府和烟草部门要层层建立种烟面积目标责任制,把种烟面积落实到农户、落实到地块,确保完成种烟面积计划。

     

    (二)严格执行烟叶产购合同。合同收购是烟草专卖法的要求,是建立良好收购秩序的基础。烟草部门要在烟叶移栽前与烟农签订产购合同,约定种烟面积、收购数量,明确生产扶持政策和双方的责、权、利。烟农要按照合同规定种足烟叶面积,按合同要求落实品种、施肥、管理、烘烤等生产技术,到指定烟站交售烟叶;烟草部门要保证落实各项生产扶持政策,搞好优质服务,将合同内的烟叶全部按国标收购,不得压级压价。

     

    四、加大生产扶持力度,提高烟农种烟的积极性

     

    为切实提高烟农种烟的积极性,2006年烟草部门将拿出3160万元,对烟农给予生产扶持。其中投入1860万元,对烟农给予生产物资扶持,免费供应部分饼肥、化肥、农膜、农药。扶持方式与烟农2005年交售烟叶数量挂钩,烟农凭2005年产购合同和售烟发票,到指定烟站领取生产物资。投入1300万元,对2006年新增烟田、联片烟田机耕、新技术推广、优质烟示范田建设、病虫害综合防治、技术培训等方面给予产前扶持。具体扶持标准由各县(市)自行制订。

     

    此外,各县(市)政府还要积极拓展投入渠道,多方筹集资金,进一步加大投入力度,满足烟叶生产上质量、增效益的需要。

     

    五、大力推广先进实用技术,加速实施科技兴烟

     

    (一)大力推广先进实用技术

     

    1.积极推广种植绿肥、秸秆还田等土壤改良技术,增加土壤有机质,改善土壤结构。

     

    2.大力推广以漂浮育苗和托盘育苗技术为形式的集约化育苗。全市推广集约化育苗8万亩,其中,襄城县4.6万亩、许昌县1.5万亩、禹州市1.4万亩、鄢陵县0.5万亩。

     

    3.全市示范应用自动化密集烤房300座,其中,襄城县150座、许昌县70座、禹州市50座、鄢陵县30座。

     

    4.搞好优质烟示范田建设。全市建立优质烟示范田5万亩,其中襄城县优质烟示范田与国家烟草局下达的“以成熟度为中心的配套栽培技术示范研究”相结合,面积2.7万亩;许昌县1万亩;禹州市1万亩;鄢陵县优质烟示范田与省烟草局下达的“烟叶生产标准化示范田”相结合,面积0.3万亩。

     

    优质烟示范田主要经济技术指标是:集约化育苗、平衡施肥、化学抑芽三项技术推广面积100%,密集烤房烘烤面积20%以上;单产150公斤,上等烟比例40%,亩产值1700元以上;烟叶质量符合卷烟工业优质主料烟要求。

     

    5.探索建立烟叶生产现代化试点。襄城县、许昌县、禹州市各建立一个烟叶生产现代化试点,在烟叶生产组织管理方式上引入现代农业管理方式,在烟叶生产技术装备上实现育苗商品化,耕作、移栽、田间管理、植保机械化和烘烤自动化。

     

    6.加强病虫害预测预报与综合防治。在联片烟田和种烟大村,成立植保专业队,对病虫害进行统防统治。要规范农药使用,防止农药残留超标和农药环境污染。

     

    (二)完善技术推广体系

     

    1.成立全市烟叶生产技术专家咨询组。邀请河南农业大学、郑州烟草研究院、省农科院许昌烟草研究所的技术专家参加,解决生产中出现的重大技术问题。

     

    2.进一步深化技术承包责任制,全面推行烟叶生产户籍化服务。建立激励机制,实行绩效管理,每个技术人员的收入与目标完成情况挂钩,真正做到技术服务到田、烘烤指导到炕、预检把关到户。建立专人负责、分管到户的技术推广网络,实行信息化管理与服务,打造数字化烟叶。

     

    3.加强技术培训,提高烟农技术素质。在烟叶生产收购的关键环节对烟农进行系统培训,对培训合格的烟农颁发星级技术合格证书,加快对“职业烟农”的培养。

     

    4.完善烟叶生产技术规程,建立烟叶生产标准化体系,实行烟叶质量跟踪管理,走标准化烟叶生产之路。

     

    六、联合卷烟工业,推进基地建设

     

    烟草部门要本着“真诚合作、互惠互利、注重实效、信誉第一、共谋发展、实现双赢”的原则,积极争取与省内外重点卷烟企业联办基地,取得卷烟工业的资金扶持,走“工业企业 烟草公司 农户”的烟叶生产模式,真正把基地变为烟厂的第一车间,为烟叶的可持续发展创造良好的条件。基地烟叶生产要执行对口烟厂制定的技术方案,所产烟叶全封闭收购,全部调往对口烟厂。通过努力,力争2006年烟叶基地化生产达到70%,2007年烟叶基地化生产达到80%。

     

    七、切实加强对烟叶生产工作的领导

     

    烟叶是目前国家唯一保留农业特产税的作物。发展烟叶生产对于优化农业产业结构,增加烟农收入和地方财政收入,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把支持帮助烟叶生产作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一项具体行动。各级政府要加强充实烟叶办公室的力量,把烟叶农特税的5%提取出来作为烟叶生产发展基金,为烟草企业的生产经营创造良好的环境。农业、农机、水利等部门要大力支持烟叶生产,在安排农业综合开发、农机补贴、农田水利建设工程项目时,要向烟区、烟叶、烟农倾斜。通过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的共同努力,形成高度重视烟叶生产的社会氛围和齐抓共管烟叶生产的工作机制,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实现我市烟叶生产的可持续发展。

     

     

     

    二○○五年十二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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